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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昌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被再次申请延长三个月审限

2016年08月08日

广东佛山维权人士苏昌兰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已被羁押一年零九个多月,但该案至今未开庭审理。本月12日,原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的三个月审限届满,但其代理律师刘晓原询问何时做宣判时,却被告知法院已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三个月的审限;审判长拒绝告知申请延长审限的原因。苏昌兰案之前已经两次延长审限。


关注广东佛山市苏昌兰煽颠案

刘晓原律师

2016年8月8日

 

苏昌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佛山中院已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三个月审限。

再过几天,即在本 月12日,原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的三个月审限届满。今天下午,我给佛山中院刑庭打电话询问案件何时作宣判。

书记员称,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期限届满前十五天(按时间推算是7月28日),法院已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三个月的审限。

我问原因,书记员解释不了。随后,我联系上审判长,问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审限原因?审判长说,这是我们内部的事情,不好对外向你解释。

按照《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案件因特殊情况可报最高法院批准延长审限一至三个月,且不受申请次数限制。

也就是说,只要最高法院会审批,可以无限期地延长。

苏昌兰是在2014年10月27日被刑拘,2015年11月12日,案件起诉到佛山中院,但在三个月审限内未开庭审理,后经广东省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2016年4月21日佛山中院开庭审理苏昌兰案,5月12日由省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届满,审限届满前十五日第一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审限三个月。这次已是第二向最高法院申请了。

如今,苏昌兰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已羁押一年零九个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