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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一只蝴蝶——丁家喜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

2014年04月09日

丁家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于2014年4月8日至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已审结,但未作宣判。下文是丁家喜在庭审中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所做的“最后陈述”。

丁家喜因参与“新公民运动”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活动于2013年4月17日被捕;法院于2014年1月27日开庭审理其案,丁家喜当庭解除与律师的委托关系,导致此次庭审休庭。


我要做一只蝴蝶
——丁家喜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

这个庭审,诸多违法,案件被强行拆分,证人不到庭,检察院不提供证据原件,因酷刑非法证据排除不被允许。

因要求全国人大对财产公示立法,我却成了钦定的罪犯。要求财产公示是犯罪——杀一儆百,扼杀中国兴起的公民运动。但是,财产公示不会因这场审判沉寂,只会更多人开展。

我们为了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发了十万传单,制作了一百多横幅,两次上街,七千多个签名,向全国人大及法制办要求立法财产公示,但是没有得到回应。有官员财产公示概念的人不到一百万人,13亿人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我的行动微不足道,我也不后悔,这是良心告知我应该做的事。我要做一个有态度、有声音的中国公民。我要做一只蝴蝶。蝴蝶不停扇动翅膀,一定会引发社会变革的飓风。

将来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公民享有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的社会。正义属于我们!自由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