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张宝成案二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

2014年06月27日

2014年6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张宝成的上诉案作出裁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014 年 4 月 18 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张宝成两年有期徒刑。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 2013—2014年开庭的维权人士案:庭审日期、结果及相关文章

下面是从网上下载下来的张宝成案刑事裁定书的4页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