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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寶成案二審維持原判——刑事裁定書

2014年06月27日

2014年6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張寶成的上訴案作出裁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2014 年4 月18 日,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張寶成兩年有期徒刑。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 2013—2014年開庭的維權人士案:庭審日期、結果及相關文章

下面是從網上下載下來的張寶成案刑事裁定書的4頁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