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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寶成

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分別駁回維權人士 趙常青 和 張寶成 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今年4月,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對趙、張兩人作出判決:判處趙常青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張寶成有期徒刑二年。趙被指控策劃了2013年初在北京舉行的舉牌和演講活動,張寶成則被指控參與了這些活動。隨後,趙常青和張寶成提出上訴,但法院拒絕二審開庭,宣布維持原判。 本月中旬,趙常青的辯護律師 房立剛 遞交法院的二審開庭審理申請書 中指出,一審判定趙常青“參與組織策劃”活動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趙常青“組織策劃”2013年2月和3月的三次舉牌活動,也沒有事實基礎。 在申請書中,...
2014年6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 張寶成 的上訴案作出裁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2014 年4 月18 日,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張寶成兩年有期徒刑。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 2013—2014年開庭的維權人士案:庭審日期、結果及相關文章 。 下面是從網上下載下來的張寶成案刑事裁定書的4頁影印件:
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今天上午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分別判處呼籲官員公示財產的四名新公民運動參與者刑期不等的徒刑。起訴書指控 丁家喜 和 趙常青 策劃了2013年在北京舉行的幾次舉牌和演講活動,而 李蔚 和 張寶成 則被指控參與了這些活動。 丁家喜被判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趙常青被判兩年六個月;李蔚和張寶成分別被判兩年。丁家喜、趙常青和張寶成的律師說,他們的當事人將提起上訴。 (欲閱讀有關庭審的情況、辯護詞和與這些維權人士有關的文章,請點擊 這裡 ) 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上個星期開庭審理了這幾名維權人士的案件。當局繼續沿用了以刑事罪名起訴的模式,給這些和平推動官員財產公示進行反腐的活躍人士定罪。...
新公民運動參與者張寶成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案於2014年1月27日在北京海淀區法院開庭審理。張寶成當庭解聘兩名代理律師,以拒絕配合法庭的荒謬演出,導致其案延後再審;陳建剛是當時張寶成的代理律師之一,本文是他的辯護詞提綱。張寶成案於4月8日再次開庭,案件審結未作宣判。在法院即將宣判之際,陳建剛整理髮表了當時的這份辯護詞綱。他認為,張寶成一案不需要辯護,甚至最終判張寶成有罪的人也知道他是無罪的;這是一次公權機關聯合對異議人士的打壓、迫害甚至是鎮壓,法律的審判僅僅是政治迫害的一個手段。 張寶成案辯護詞綱 陳建剛 【作者按:本人不才忝列張寶成案辯護人之席,直至開庭之前已有本文辯護詞綱,...
新公民運動參與者張寶成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案於2014年4月8日在北京海淀區法院開庭審理,他的兩名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葛永喜在辯護詞中指出,本案的程序混亂證明本案是典型的報復陷害案;本案中沒有一份證據能夠證明張寶成構成犯罪,尤其是視頻證據,充分證明根本沒有任何人因張寶成等人的舉牌反腐行為而受到影響;張寶成等人的行為是受到中國的憲法保護的。葛永喜律師說,審判張寶成既不能威嚇社會大眾,也無法遏制人們對自由、民主、法治的渴望。 正義永放光芒——微笑的張寶成(張寶成被指控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辯護詞) 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廣東安國律師事務所接受張永利的委託,...
2014年1月27日,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在兩個法庭分別審理了新公民運動的4個參與者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他們是 丁家喜 、李蔚、張寶成和袁冬。丁家喜等3人當庭解聘律師或律師退庭,以抗議不公正的審理。當局近來對新公民運動活躍人士的連續庭審是從本月22日 許志永 案開始的。 當局對4人指控的罪名均與他們在2012年底和2013年前幾個月所參加的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的民行動有關——他們在北京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朝陽公園外等多處場所張打橫幅、散發傳單、發表演講等。 4人的辯護律師提出庭審程序違法問題。除袁冬外,其他3人或因解除與律師的代理關係,或因其律師拒絕辯護而使其庭審休庭、延後進行。...
“新公民运动”参加者张宝成和袁冬因张打横幅、发放传单要求“官员财产公示”,于2013年4月1日被刑事拘留,5月7日被正式逮捕。2013年12月11日,海淀区检察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对他们提起公诉。他们和同案的丁家喜、李蔚案,于1月27日上午9点分别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第二、第三法庭开庭审理。在下午的庭审中,张宝成为抗议庭审的荒谬,当庭解除了与两名代理律师的代理关系。
【要求官員財產公開】這10位律師分別是因要求官員公示財產而被以“非法集會”刑事拘留的趙常青、丁家喜、袁冬等人的辯護律師(參見 中國人權 新聞稿《 趙常青等7人因要求官員公示財產被刑拘 》)。 10名律師在給北京市公安局的信中列舉法律條款,證明他們當事人的做法“完全不構成犯罪”,並以憲法為據,指出要求官員公示財產屬言論自由范疇,因此他們認為,丁家喜、趙常青等7人都是無罪的,當局應依法撤銷案件,釋放被羈押的當事人。
【要求官員財產公開】2013年3月31日下午,北京公民侯欣、袁冬、張寶成和馬新立等4人到西單鬧市展示“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等橫幅,發表反腐演講,被警察強行帶走,後被確認四人被刑事拘留,目前關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現場視頻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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