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如果我失去自由”——记忆中的许志永

2014年07月25日

(一)

志永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朝阳门附近的一家快餐店。由于堵车,我迟到了整整一个小时。打他电话,想告诉他我会晚到,他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到了约定的地点,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抬头,温和而略带腼腆的微笑。

乍见之下,他像是校园里的一名在读研究生,沉静如水,书卷气很浓。他一边专心于电脑上的文字,一边等我。他说,为了保证专心致志,他工作时不开手机。

我们一见如故,直接进入正题:下一步我们做什么?他提到几点:宪政研究、访民救助、法律援助。我告诉他,我已经在整理现行法律、法规与规章,找出其违宪之处,及下位法对上位法的违反、各种“法”的矛盾与冲突。他建议,由他、滕彪和我三人一起,做宪政研究,完善现行法律法规。

聊得越深,他越进入状态,越是忘我,越是侃侃而谈。显然,他执着着他的梦想,到了佛教所称“痴”的程度。

畅谈之后,步履匆匆地,他消失在繁华京城的灯光人海中,平凡得如一滴水融入大海。我久久注视着他离去的背影,告诉自己:这是一个不平凡的人。

第二次见面,我带了一些“研究成果”,多为半成品,拷给他,他很惊喜,说我提供的材料之多,超出了他的期望。在他的法律博客上,他发了我的违宪审查文章,我记得的有“关于改变或撤销《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建议书”,直到2012年,志永的法律博客被删除。

后来我没有坚持做下去,时间是一个因素;更重要的原因是,对违宪研究做得越多、越深入,越能发现:当局实际上是有意制订和通过违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八九”屠城后,为防止集会游行示威而实施的《集会游行示威法》)——来限制公民权利、扩大政府权力(立法层面),因而当局毫无改良的意愿与动力,相反它们将恶法之恶发挥到如此程度,以至于执行时甚至连恶法也不遵守。

于是我干脆死了心。我认定只有修宪,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问题。而“四项基本原则”——尤其是一党专政,是中国的万恶之源。认识到这些,我提出了“政党千古,人民万岁”,而将有限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公民运动中来。

(二)

2011年10月,志永第三次参选北邮人大代表。五毛团队有组织有计划地诋毁他。志永的法律博客,成了决斗场之一。约半个月的时间,我夜以继日地为志永辩护,与一群五毛对决。我号召北邮的选民:民主,首先是选“民”为自己做“主”,为你自己手里的选票做主!

2011年11月6日晚,志永约我去北邮南门外的一个小饭馆见面,待我到达时,已有约十人在,主要是北邮年轻的学生。他们冒着被学校打压的风险,凭着火热的激情,为志永助选。数十份海报、数百份宣传单,用自行车驮着。到北邮门口外,我们分组,做了简单分工,每两人管几栋楼的发放与张贴。志永说要我与他一起,两人一组。沉沉黑夜,昏暗灯光下,志永与我穿梭在北邮选区一栋一栋的楼房中。在人群必经之地,我们贴上海报,动作越来越熟练;我们将一份一份宣传单摆在桌子上、塞在门缝下。

有时候遇到人,志永让我直接交给人们。我一边将材料发出去,一边无所顾忌地“推销”志永。暗自想:志永其实是内向的;为了他心中的公义,他要用多大的勇气克服自己天生的羞怯啊。

走在寒冬的校园,我感受更深刻的是:官方推荐人的宣传铺天盖地,对志永的谩骂与诽谤汹涌如潮。志永这样热心公益的独立参选人,自费宣传,饱受打击、诽谤,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来偷偷贴海报和发传单,还时刻会被撕掉,这是何等滑稽、何等悲哀!

我对志永说:“拍个照片吧”。他说:“好”。在昏黑的楼道里,我把手里的传单交给他,他折好放在左右两个口袋里。我给他拍下这张照片。


2011年11月6日晚,许志永在他竞选人大代表的海报前。肖国珍拍摄

他的表情是多么凝重和严肃。当时,他正遭受着官方的严厉打压。正如志永所说,“这是一场不公平的竞争。党委推荐候选人动用了几乎所有可用的学校行政资源,有的辅导员干脆明说不能推选我,而我的助选志愿者受到很大压力,仅人文学院至少三位同学和一位老师被书记或者辅导员谈话,以前途相威胁不准帮我助选。来自不同学院至少三组对我的提名被胁迫撤销或者上报途中消失。学校用短信告知选民‘我们建议四人名单……如有不同意见找选民小组长反映’,正式候选人在校园里多处有大幅照片每个宿舍有电视轮番播放竞选视频,而作为独立候选人我不能发传单,不能贴海报,手拿海报也被赶走。还有故意的谣言和诽谤,说我自己不愿意上课、里通外国、为当选不择手段等等,很遗憾,竞争刚刚萌芽,谣言诽谤却已满天飞。”而这一切,已成为人们政治生活的常态,常识被颠覆,良知成为异端;另一方面,正因如此,它必须被改变。志永说:“当我举着海报站到校园的那一刻,我不是在为自己竞选,而是在举起先辈们曾举起过的民主的旗帜,我说的话没有任何新意,那是人类文明的常识。”

(三)

志永善于思考,擅长行动。长期以来他致力于帮助弱势群体。我曾看到来自河南的艾滋病患者来到公盟办公室,志永和他们商量如何合法地表达受害者的诉求;也曾和他一起接待要求教育平权的家长。

志永与同道们,给4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写信,动员100多位北京市人大代表,其中13位代表联名提出随迁子女高考提案,国内数十家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签名支持者突破10万人。至2012年12月底,除北京外,各地陆续出台随迁子女高考方案。

2013年2月25日下午,志永上街,在地铁口发卡片,倡议800万没有北京户籍的新市民本周四2月28日请假一天,到北京教委争取就读地参加中、高考权利。“凭什么一部分人必须享有特权而另一部分人必须受歧视?为什么外籍公民可以在京高考而我们自己的国民却不能?”志永大声疾呼。呼吁“教育平权”,后来成了他的一条罪状。

2012年5月,志永开始思考公民运动的方向,并发表《中国新公民运动》一文,推广公民身份认同,团结推动社会进步。“我们倡导新公民运动,践行新公民精神,发起反户籍隔离教育平权运动为数千万留守儿童争取回家的路,联名呼吁官员财产公示为把权力饿虎关进笼子做点滴努力,援助遭遇极端不公的弱者为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推动公民日同城聚会凝聚公民社会健康力量,以公民行动推动国家进步,直至一个自由、公义、爱的现代文明中国。

“新公民运动的目标是民主法治的自由中国、正义幸福的公民社会和‘自由·公义·爱’新民族精神。‘新公民运动’的‘新’,是指新的历史条件、新的公民精神、新的行为模式和新的宪政秩序。‘新’是为界定公民,指具有自由、公义、爱新精神信仰的公民,但更是为界定新时代新模式新目标的公民运动。新的历史条件包括技术进步、市场经济、多元思潮以及普世的民主潮流,新的行为模式是新的精神和话语体系下的公民维权、公民非暴力不合作、和平民主运动,新的宪政秩序是民主、法治、共和的政治制度和自由、公正、幸福的公民社会。公民运动的社会背景新,精神信仰新,行为模式新,运动目标新,因此称之为新公民运动。”

早在2011年下半年,志永就有意推动公民同城聚餐。时间是每月最后一个周六晚上。我们倡导:1、平等就座,不论资排辈;2、提议、发言遵守民主规则,发言时间平等;3、第一轮发言,各自介绍自己,包括姓名、职业、理念和行动等,以使大家相互认识;第二轮发言,围绕大家感兴趣的议题各自发表意见;然后是自由讨论;4、AA制付费,尽量节约;5、登记和分享个人的姓名、职业、所在城市、电话、信箱、微博等信息,全国同城公民共享;6、提倡每位公民下次聚餐带新人加入。到2013年初,全国已有约30个城市的公民同时聚餐。公民们遥相呼应,同气相求。这引起了当局的恐慌,导致后来全国范围的镇压。


本文作者与许志永在法律研讨会上。肖国珍提供

(四)

很诡异的一个现象是,志永这么纯粹的人,常常承受一些非议。最近我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才知道有人说他“去政治化”,有人说他是“傻伯夷”。而在我看来,志永并未去政治化。他多次直接谈到“政治”二字,那是他心目中的美好政治:“政治本来就该是公共服务,当下中国社会有大量服务机会,需要我们认真发现,虔诚付出,未来民主社会的政治家,就从今天做一个免费的议员开始。政治不是空谈,政治不是为反对而反对,政治是为公众谋福利的美好事业,政治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他在致习近平的公开信中说:“我们这一代人必须为自由中国奠定政治责任伦理的基石。真正男儿的使命不为苟延某个腐朽利益集团,而是为13亿同胞自由幸福的未来。”难道志永的政治价值取向不够鲜明吗?

采访中,我说,新公民运动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是公民社会走向成熟的过程,不可能尽善尽美,但至少它在尝试。如果说许志永是傻伯夷,那么中国需要这样的傻伯夷,傻伯夷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如果许志永这种温和理性地争取公民权利的做法,也遭到打压,可以推断出——当局在告诉公民们:与虎谋皮行不通,它只认暴力,只认枪杆子,不认选票,不认公民权利。那么嘲笑许志永为“傻伯夷”的,完全可以尝试别的方法。公民社会成长需要各方努力。人民有推翻暴政的天然权利,包括必要时使用武力。

志永发布《公盟“钱云会之死真相”调查报告》后,五毛趁机骂他,不明真相的人骂他,自称是自己人的人也骂他。报告出来当天,我就问过志永,他真诚地相信他的调查结论。志永认为,这份调查报告,“是我们公义立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惧压力勇于表达真相。”我虽然不认同他的调查结论,但我尊重他发表报告的权利。当时,我对指责他的人说,中国似乎有个传统,言者众而行者寡;一个做事的人,往往拥有数倍的围观者对其说三道四;且一般看来,言者比行者境界高,评价多于行动者不利;建议大家多理性、建设性,共同探讨解决问题,亦有助于为其他正在调查但还没有做出调查结论的调查团提供思路。

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们要谩骂一个不惜献出一切却收获牢狱之灾的人;为什么,人们要诋毁一个被警察和黑打手毒打却不还手的人;为什么,人们要嘲笑一个为了他人自由而失去自己自由的人?每回想到志永,我都会同时想起卢梭的《忏悔录》:“上帝啊,把我无数同类召到我周围来吧……让他们每一个人也以同样的真诚把自己的内心呈献在你的宝座前面,然后看有谁敢于对你说:‘我比那人要好!’”我真的很难相信,面对自己的良心,有几个人敢说:“我比许志永要好!”好在,正如志永所说,“在一个越来越透明的现代文明社会,一个人的形象是时间和行动积累起来的。”淘尽黄沙之后,人们日益认识到志永内在的真诚、纯粹与高贵。

(五)

与志永的最后一次见面,是2013年3月30日。


2013年3月30日晚,许志永在公民聚餐时做主题演讲。肖国珍拍摄

当天,是公民饭醉的日子。该次聚餐由我主持,谈论主题为中国东部雾霾成因分析,如何防止污染、保护环境。

我们谈到,官员们越来越“幽默”:就在两天前即3月28日,北京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方力说“我们的空气质量总体就是在好转的。”

我们谈到,我们遭遇的污染,不只是自然环境污染,还有新闻媒体污染、教育洗脑污染,而污染根源,乃是一党专制制度。

我们甚至谈到,德者,得也,空谈“德”不如谈“得”,大家可以考虑收集污染案例,起诉要求相关方赔偿,通过诉讼扩大影响,让公众知道污染源,监督政府有所作为。

此亦为我所知道的许志永被捕前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家喜当晚已被控制,不能参加。志永告诉我,为了参加这次聚餐,他提前一天“逃离”了家里(也即前一天晚上没有住在家里),才得以脱离警方控制。

志永做了5分钟专题演讲,讲他的新公民理念。志永说,我们聚在一起,谈“公民”,有点像是公民议会,我们做的是建设性的反对派,我们的凝聚点,是“公民”,我们要把“公民”当真,它是一个标识、一个理念,更是从臣民中站出来的公民责任担当。我们是独立自由的公民个体,不存在组织,不存在人身依附。公民聚餐是很好的公民平台,我们为了理想而聚在一起,遵守民主规则,共同促成政治文化的改变。

志永还说,没有人有权利阻止我们做公民,没有人有权说我们没有资格做公民。

与往常一样,作为兼职公民记者,我用笔,快速记录了公民们前述热烈的讨论。

当晚聚餐地点在太熟悉家常菜,约40人一起饭醉,餐毕,AA制收款后我去结账,略有不足,志永与张维云律师各从口袋中掏出钱来,补足了差额。

志永和我是最后离开聚餐地点的。餐毕,我们坐在一层大厅,我将手头的一些材料拷给他。难得自由出行的他,为了与我多沟通,遂放弃近路,选择了离我家最近的地铁站——芍药居站——回家。我们边走边谈,非常尽兴,全然没有意识到,当局已磨刀霍霍——第二天,就抓捕了新公民运动的积极参与者袁冬、张宝成、马新立等好友。

我更没有想到,这是志永最后一次公开露面。牢狱,在对他张开血盆大口。13天后即4月12日,他被软禁;然后,被刑拘、逮捕、判处监禁。

(六)

对个人风险,志永早有心理准备。“今天我们推动社会进步依然要付出代价,尽管我们内心坦荡,追求自由、公义、爱的美好事业,行为温和理性,但在一个臣民的社会中勇敢站起来做公民,这本身就是危险的。但社会进步必须有人走在前面,走出了这半步就绝不后退”;“后极权时代没有绝对安全的底线,做公民,随时可能要为社会进步承受代价。”

2013年,形势日益严峻。3、4月份,多位朋友被捕。

5月底,我与一位维权律师朋友分别被当局约谈。这位朋友被告知:“六四期间,要相信‘宇宙真理’,否则离开宇宙”。

6月1日,我给志永等朋友写邮件:“不只是志永,建议大家在必要的时候也提供家庭地址,以防止万一有事,家里人与自己的手机全被当局抄走后,朋友们与律师无法联系家人。”

6月19日,我写下《如果我失去自由——记忆中的家喜》初稿,发给志永诸友;6月21日,收到志永邮件:“今天国宝问起你写的文章,我说不愿讲。请你注意,他们可能找你。最好今天就发出”。为防不测,我匆忙定稿。

6月26日上午10:30,收到志永邮件:“昨天下午市局自称‘负责人’和一个副手和我谈话,在昌平一个度假村……让我选择时间再谈一次,就定在了今天下午同一时间继续谈。我有可能有危险,但是听天由命。

“我依然怀着乐观的期望,努力告诉他们,公民群体是理性温和的理想主义者,为了中国的自由、公义和爱,共产党应该容忍健康力量的存在,容忍政治多元的存在。同时,我已经准备好最坏的可能性,比如下午我一出门就被带去看守所了,我会坦然面对十年的牢狱生活。”

同日晚些时候,志永告知:“又谈了四个小时,今天谈的内容其实和昨天差不多,一上来就说即将对我采取强制措施,我说为了人类进步事业我愿付出一切代价……对方提出两点希望:爱党,停止违法犯罪活动。我说爱党不可能……”

当时,志永认为当局全面打压的可能性不大。我没这么乐观,当天,给志永诸友发邮件:“再次提醒同仁们做好风险防备。做好预防不等于突出危险,而是以备万一。记得五月份,我给几位朋友通过本邮箱提醒过,包括把住址告知近友。以免自己与近亲的手机均被抄而让律师无法联系近亲属的情况(刘本琦、赵常青即出现此种情形,本琦案为此付出成本很高,彭律深有体会)出现。”

6月28日,志永告知:“今天下午两点第三次谈,危险依然存在。”

当日20:08,志永回来后说:“他们对我交的‘认识’很不满意,说是应该有: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认罪伏法停止犯罪;不反悔;然后找媒体宣传宣传。我说对不起,你永远不要指望许志永出卖良心和信仰,一点点都不要有这样的想法,我愿为自己的信仰付出任何代价,十几年牢狱会是我的荣耀。他说我们也不希望那样,因为你主张爱,和别人不一样。争论了一下午,他们说还要再谈,我说不用了,下次谈只有两种可能:你个人找我谈生活、宗教等,或者,你拿法律手续来找我。最后和气分手,送我几本18大学习材料。”

6月30日,志永说,看守“非法把送快递的带到楼道里检查”,这终于让志永愤怒,他与看守吵了一架。他能忍受对自己的侵害,却不能容忍别人的权利受损,哪怕是“送快递的”。

7月13日,李刚被抓,我向网友们通报详细信息后,再发邮件给志永等:“下一个不知道是谁。再一次提请大家做好风险防范,包括提醒相关朋友,认为必要时可提供家庭住址……特别说明:这不是强调风险,而是强调防范。我们必须吸取教训:上次张向忠被带走,朋友们互相问询,找他家人找了好几天。”

(七)

其时我在考虑访学之事,请志永为我写推荐函。7月15日,他为我确定了推荐函的终稿,第二天,他就被抓了,甚至没来得及在推荐函上签字。

7月16日,我向朋友们通报:今天,志永“被北京警方带走,家中电脑等物被查抄。消息应是确定的。0703以来,被抓的依次是张向忠、李刚、李焕君、宋泽(后面三位应当是同时被抓),现在是志永。宋泽是‘失踪’,可以推定是被抓捕。当局在通过出连环拳制造恐怖。我反复提醒风险防范,其意在此。希望志永已经做好了安排。”

志永进去后,我正为是否发布《为了爱:一次关于新公民运动的对话》而犹豫时,看到其已发布。在一聊天群里,有朋友问“疑似许志永与国保谈话”是否真是志永所写,我答道,不是“疑似”,而是“正是”,因志永曾发给了我,既然已发布,我就确证了吧,以免以讹传讹。

“我们的终极目的不是为打江山坐江山,不为财富和权势,而是为自由、公义、爱的梦想。这个强权横行遍地贪腐的特权社会必须改变,这个诚信缺失道德沦落的丛林社会必须改变,必须结束专制,建设真正的民主法治,建设一个自由、公义、爱的现代文明中国。”这是志永的梦

习近平也有一个中国梦,就是坚持一党专政。最终,做着专制梦的习近平当局,把做着自由、公义、爱之中国梦的许志永,关进了监狱——中国特色的“习梦撕”。

尽管如此,我虔诚地相信志永所说,“谁也没有权力剥夺我的公民身份,谁也没有权力剥夺我做一个中国公民的梦想。”

我忧虑的是——正如志永所言:“今天我们能做的是非暴力推动社会进步,假如我们的温和理性没有了空间,暴力会出现,那是国家的不幸。”

以志永的纯粹、笨拙,中国不适合志永,而同时,苦难的中国却最需要志永这样纯粹、笨拙的人——这就是志永的宿命与定数。换句话说,志永这样的人生活和奋斗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是志永的不幸,但却是中国的幸运。

他相信政治是美好的,却似乎没有意识到:在一定时长的现实中,君子总是为小人所迫害。我为志永祈祷:“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至失望;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  

(八)

本文写作过程中,消息不断传来:志永的女儿出生了;志永要受审了;志永被判4年监禁,时间是2014年1月26日。

对志永的判决结果,我没有惊讶。一个多月前的2013年12月19日,我发表了《罪人对无辜者的指控》,其中提到:“我可以肯定,除非在判决之前发生了新的柏林墙倒塌事件,否则,虽然许志永自始、完全、确定无罪,也一定会被处刑,我估计的刑期是三至五年。”

不惊讶不等于不愤怒。悲愤出诗人,从不做“现代诗”的我,吟的是——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不是高空与海底。
而是,天天惦记,
却隔着
一道架着铁丝与电网的墙壁、
一道专制的藩篱。

当局对他的起诉意见书、起诉书与判决书,是生动的“公民义行集粹”。我连夜“拜读”了志永案的法律文书,发现有司为了构陷志永,用尽招数,兹举两例:

一、把“同案”分案审理,目的是把“同案供述”改头换面成“证人证言”,将非法定证据,改为“法定证据”,作为指控和审判志永的依据;

二、先抓人先定罪,后找证据。判决书认定志永“犯罪”的证据之一是市规复[2014]56号证明:教育部北门外是规划辟才胡同(市政道路),是城市公共用地。证据不足就抓人(2013年),次年(2014年)才取证。我在推特上批道:做假功夫没做到家,你写成[2013]56号不就行了吗?

志永被处刑后,我时常想到的,是第一次见面时他那腼腆的笑。一想到他失去自由,我就又心痛又愤怒。志永宣判之时,我在推特中提出

“在我看来,凡暴政必被推翻,凡专制必被打倒,为了让许志永们不再被无耻地迫害。

“在遭受这些压迫的每一阶段,我们都曾以最谦卑的言辞吁请予以纠正。而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请愿,却只是被报以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一个君主,其品格被他的每一个只有暴君才干得出的行为所暴露时,就不配君临自由的人民。

“我知道,许志永不赞同‘推翻、打倒’等概念;当志永被软禁、被逮捕、被处刑时,每一次,无一例外,我都在心里念着《美国独立宣言》:‘当始终追求同一目标的一系列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的行为表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暴政之下时,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去推翻这样的政府’。”

 

©中国人权版权所有。若转载,请致函 communications@hrichina.org 获授权协议。

肖国珍,女,1972年12月生。北京律师,原籍湖南,毕业于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公盟义工。因从事人权捍卫、主张表达自由、反对一党专政、组织和参与公民运动、声援良心犯并提供法律援助,多次被当局跟踪、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博讯网评为2012年度中国大陆维权风云人物25人之一。

许志永狱中视频, 2013年8月1日

错误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错误

网站遇到了不可预知的错误。请稍后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