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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评论:中美人权对话

2015年08月12日

中美人权对话定于8 月1314日举行——正值外界普遍认为中国政府自1989 年以来实施最严厉打压之际。虽然中国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国,美国需要与其合作以共享国际安全和贸易利益,但这是一个关键时刻,美国政府应利用这次对话和9月份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访美,支持此刻在中国正受到严厉镇压的律师和独立的民间社会行动人士。此外,中国政府在立法过程中以“国家安全”的名义设限的做法,极大地扩展了其对正在成长中的公民社会发挥作用的控制。这两种趋势破坏了中国在国际秩序中作为一个大国和作为美国的一个重要伙伴的国家所需要的稳定和法治,因此是有损于美国的核心战略利益的。在这样一个关键的时刻,美国政府理应强烈表达对中国人权状况以及习近平领导下实行加强社会控制策略的关切。

从 7 月初开始,有260 多名维权律师和活跃人士分别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抄家、恐吓和骚扰,甚至其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的子女,也成为当局打压的目标,受到恐吓或骚扰。截至 8 月 12 日,至少还有32 人仍处于被拘留、被监视居住或被失踪状态;其中至少有3人已被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国官方的宣传部门也在媒体上发起对维权律师和活跃人士的恶毒诽谤行动。面对这种前所未有的镇压和恐怖的气氛,被拘留律师的家属和代理过的当事人,以及其他维权人士继续勇敢地发出声音,揭露当局的无法无天。

  • 《国家安全法》,2015 年 7 月 1 日通过。该法引起中国法律专家和联合国人权事务专员的深切关注。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傅华伶与孔杰荣教授的看法相同,警告说其危险性在于它把整个中国社会置于“国家安全”的镜头之下。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侯赛因谴责这部法律的术语和定义“太宽泛、太模糊”。
  • 《网络安全法(草案)》强调“网络空间主权”的概念(第1条),它包括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第 25 条)的宽泛定义,要求运营者在中国境内存储其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公民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第 31 条),允许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为名对某些地区网络通信采取限制措施(第50条)。这些规定引起了人们对获得信息、隐私权和网络运营者责任等问题的严重关切。
  • 《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受到各种非政府组织和不同背景的国际专家的广泛批评,它要求外国非政府组织要接受公安机关(第7条、第45-47条)和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其所有活动的高度监督管理(第11、24条)。这些要求很可能会导致境外非政府组织急剧减少对国内民间团体的资助,并为当局出于政治目的而使用法律来压制反对声音打开方便之门。
  •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包括一些有问题的条款,它们给政府以超越已有法律的地位来惩罚那些敢于揭露公检法违法情况(如程序性违规行为)(第35 条)和“扰乱法庭秩序”(包括安排在法院外的抗议)(第36条)的维权律师。非政府组织已对一些条款提出格外的关注:1)关于恐怖主义的条款,将禁止拥有被认为是宣扬恐怖主义或极端主义的书籍和资料(第 120 条); 2)关于网络安全的条款,将会以“网络安全管理”的名义惩罚不按政府的审查要求进行审查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第286条)。

即将举行的中美人权对话给美国提供了一个发出强有力信息的重要机会:中国利用立法手段和警察力量给和平致力于保护权利并确保法律制度公正的公民维权活动和律师的努力定罪,损害了中国的长期利益及其政权的合法性和社会的稳定,而且损害美国的利益。

我们敦促美国政府利用这个机会在对话中向中国政府提出下面要求:

  • 停止官方媒体对维权律师和活跃人士的诽谤和抹黑;
  • 无条件地释放7月初以来在全国性打压中抓捕的律师和活跃人士;
  • 公开所收到的对法律草案提出的所有建议和意见的内容;
  • 对严重威胁和影响中国公民社会空间和个人权利的立法草案条款着手进行实质性的修订,最迫切需要修订的是《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网络安全法》 和《刑法修正案(九)》。

美国应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敦促其紧急采取具体行动,这将使美国在关注中国的镇压和立法与国际社会保持一致;将会促进美国的利益和核心战略:促成一个稳定并遵守规则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