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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蒙冤警察致中共“十八大”的公開信(兩封)、蒙冤警察代表何祖華和田蘭的遭遇

2012年10月26日

【蒙冤警察】數十名來自全國各地的蒙冤前警察近日計劃聚集北京進行集體維權,但截至10月23日,已經有近20名蒙冤警察被抓,其中來自河南的警官何祖華和其他十幾名警察於22日在京被抓後次日被截訪人員帶回家鄉;來自河北的田蘭、黑龍江的宋秀玲、湖北的江富友和河南平頂山的劉國強於23日被帶往北京市丰台區南苑派出所接受訊問之後也被帶回家鄉。之前,他們在網上發表公開信兩封,鑑於司法腐敗是萬惡之源,司法腐敗是當今中國最大的腐敗,要求黨中央和18大代表正視腐敗問題,依法糾正他們的錯案,恢復他們政治經濟等一切待遇。

附件請見:

 


要司法公正要人權尊嚴
要恢復名譽 要重新工作

——全國蒙冤警察致中共“十八大”的一封公開信

尊敬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大全體代表暨新的黨中央:

我們來自全國各地,都曾經是地方各級公安機關的優秀警官。目前,我們都是政法系統司法腐敗的直接受害人(及其家屬)。在長期的上訪申訴中,因為共同的遭受迫害經歷和討還清白的目標,使我們逐漸匯聚到了一起。通過對相互情況的了解和探討,使我們深刻的認識到,當前全國的司法腐敗已經到了令人無法容忍的地步。

我們這些正在或曾經從事公安工作的警官,一貫兢兢業業、勤勤懇懇。其中很多人立功受獎,還有的是省市級優秀人民警察。然而,我們中有些人因為破壞潛規則檢舉揭發本部門本單位領導執法犯法、敲詐勒索等貪腐問題、有的則因為正常工作,而遭到公檢法內部心術不正者各種各樣的打擊報復、栽贓陷害和枉法裁判,造成了我們沒有工作、沒有生活來源,更沒有人權尊嚴。我們中有的同志蒙冤已長達三十多年,至今無法重獲清白!

從我們自身的蒙冤經歷,可以清楚地看到:各地一些公檢法機關等相關部門,因為缺乏有效監督,公報私仇、濫用職權、褻瀆法律的情況已經到了喪心病狂、令人無法容忍的程度。尤其是一些審判機關的法官,在個案中,勾結公安、檢察院的敗類,無視法律和證據,玩弄司法權,公然違反審判程序和法律,進行枉法裁判,也到了沒有廉恥、無法無天的地步。這些公檢法機關的當權者才是真正的罪犯。他們打著“講政治”、“維穩”的旗號,視國器如兒戲,濫用司法權以掩蓋自己貪腐的罪行;他們同時欺上瞞下、編造假話,千方百計掩蓋已造成的冤假錯案。

作為受迫害人,多年來我們依照法定程序到各級政法機關申訴、上訪、信訪。雖然我們中有的案件有中央一級人大、政法委或者省一級人大、省委、政法委領導的批示,但是由於下面的官官相護、推諉拖延,甚至是不聞不問,致使我們的合理訴求無人過問,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我們可以用鐵證來證明我們所受到的政治迫害和司法迫害是公檢法機關當權者的肆意濫權行為。公安局內部的打擊報復、檢察院的栽贓陷害、法院的枉法裁判而製造出來的冤假錯案,是在摧毀政權統治的根本,迫害公安民警是破壞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石。公檢法人員尚且遭遇如此明目張膽的政治、司法迫害,中國的老百姓何堪?

為了尋求司法公正,為了討回清白和尊嚴,為了避免正在工作崗位上努力工作的公檢法幹警重蹈我們的覆轍,也遭到政治陷害和司法迫害,從而達到社會穩定和諧的局面,我們全國蒙冤警察特聯合致信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大全體代表和新的黨中央,強烈要求中央對我們冤假錯案予以重視,逐案進行徹底調查,督辦到底;或者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對我們逐案進行公開聽證,以正視聽。我們鄭重承諾:經過中央相關部門的督辦和公開聽證,如果能證明我們罪有應得,我們將公開聲明今後絕不再上訪、申訴;否則必須盡快對我們的冤​​案進行糾錯,恢復我們的一切名譽、權利和經濟待遇,並賠償我們的各項損失,同時嚴懲冤假錯案的製造者,以儆效尤。

我們堅信一貫強調依法治國,欲建立公平、公正、和諧社會的中國共產黨絕不會姑息司法腐敗現象的存在。

全國蒙冤的公檢法幹警正拭目以待!

全國公檢法司蒙冤幹警恭祝“十八大”黨代會順利召開!

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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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濫用導致的司法腐敗是萬惡之源

——全國蒙冤公檢法司幹警致中共“十八大”的第二封公開信

尊敬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大全體代表暨新的黨中央:

我們來自全國各地,是全國蒙冤公檢法司幹警進京維權的代表。我們懷著一顆相信黨和政府能夠秉持正義、依法治國、嚴厲懲治司法腐敗分子、還冤假錯案受害人以公道、重樹共產黨良好形象的心情,本著依法提出合理訴求、積極配合重審案件、盡快雪洗冤假錯案並落實政策的原則,特致第二封《公開信》,再向黨的十八大建言。

中共“十八大”黨代會的全體代表們,不論你們是否相信、是否承認,在社會生活欣欣向榮、經濟建設蒸蒸日上,到處一片歌舞昇平的表象之下,有一股強大的逆流,正瘋狂吞噬著善良、美好、公平和正義。這股正在嚴重破壞我們社會公序良俗的黑色逆流,就是令千千萬萬蒙冤受難者深惡痛絕的司法腐敗。

我們全國蒙冤的公檢法司幹警,都不同程度地遭遇了司法腐敗的摧殘。在多年維權(上訪)的曲折經歷中,吃盡苦頭、受盡折磨。逆境中,我們才真正痛徹地認識到,司法腐敗是萬惡之源!司法腐敗在我們的國家,已經到了無孔不入、無所不用其極、令有良知的國人深惡痛絕的程度。

雖然我們身處逆境,但時刻不忘熱愛自己的祖國和人民。我們決心挺身而出,徹底揭露中國的司法腐敗問題。這也是我們作為曾經的司法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對於中國司法腐敗之嚴重現狀,我們每個蒙冤幹警都是親身體驗者,我們最有發言權。

司法腐敗是當今中國最大的腐敗。事實上司法腐敗在中國已經侵害到國家的政治、經濟、法制、生產、生活等等各個領域和層面,它正嚴重地侵蝕著國家的肌體,嚴重地危害著共產黨的江山社稷。當前中國在各個領域反映出來的腐敗現象,就是造成全國各地成千上萬人進京上訪的根源。

司法公正,作為維護公平與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如果得不到保障,必然人人自危!司法不公,民不聊生,則政府喪失​​威信、執政黨失去民心。在中國,權大於法、公權力凌駕於一切之上、執法監督有名無實,是司法腐敗的根源。

遭受不幸的經歷,使我們深刻地認識到:權大於法、權力濫用、公報私仇、唯利是圖,是冤假錯案產生的根源! ——公權力濫用產生了特權,特權滋生腐敗,腐敗又滋養著特權,二者相互寄生融為一體、迅速膨脹,惡性循環,使《憲法》和諸多法律在權貴和金錢面前,失去了正義和尊嚴;使黨和政府的信譽、形像在人民面前嚴重受損。一些地方的司法體係被腐敗特權所操控,幾乎成了維護少數人利益,對持不同或反對意見、敢於揭露腐敗現象的正義者進行打擊報復、實施迫害的家丁和鷹犬。正義得不到伸張、邪惡勢力受不到依法懲治。

我們對一系列社會腐敗現象,深表痛恨。在這裡,我們要勇敢地發出反對的聲音,我們決心與司法腐敗抗爭到底!同時也要鄭重聲明:我們的行為絕對不是對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司法制度的否定,而是表達對嚴重損害共產黨形象和人民利益的腐敗特權以及對司法不公的憎惡和憤怒。

我們深信腐敗不是共產黨的本質,特權也絕不能代表人民民主政權。熱愛共產黨,絕不意味著就要容忍黨內的特權和腐敗,並放棄與之鬥爭的權利;熱愛社會主義,也絕不是就要認可我國現實社會中存在的弊端和不公,並放棄要求改革從而進一步實現社會公平和司法正義的訴求。

我們每個人的親身經歷和不幸遭遇,以鐵的事實曝光了一層層司法腐敗的黑幕,揭露了當前在司法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玩弄權術、以權壓法、以言代法、褻瀆法律,從而導致司法不公的嚴重問題。

在多年的上訪維權過程中,我們都曾經無數次到各級信訪接待場所重訪、給各級領導郵寄申訴信;多次到市、省級政法機關門前抗議示威、反映冤情。在多種形式和渠道都不奏效的情況下,迫使我們自發地團結起來,在2012年8月13日給“十八”大黨代表和新的黨中央,發出第一封《公開信》反映我們的共同訴求:要求司法公正、要求糾正錯案、要求追究錯案責任。然而我們所有的蒙冤幹警,至今無人理睬,更沒有解決任何問題。

有鑑於此,我們今天再次向“十八”大黨代表和新的黨中央,發出第二封《公開信》,懇請黨中央和“十八”大全體代表:你們必須正視公權力濫用導致司法腐敗愈發嚴重這一任何人都無法迴避、掩蓋的事實。一定要痛下決心,迅速採取有效措施,著手加以解決。否則,任其繼續發展、蔓延下去,危害絕不僅僅止於執政黨和政府的形象、信譽受到損失,而是終將導致政權的分崩離析。

“十八大”的代表們,面對嚴重的司法腐敗問題,你們要拿出自己的良心和責任,挺身而出進行鬥爭,而不能實行“鴕鳥政策”,採取視而不見、漠不關心的態度。否則,無異於與醜惡勢力同流合污、助紂為虐;你們要充分行使你們的權利,積極向中央委員會進言,提出加強法制建設、維護社會公平、根治社會腐敗現象的建議,並對各項既定反腐措施進行有效監督。否則,你就不配做黨代表,你就是屍位素餐,無異於行屍走肉。

赤膽忠心,苦口良藥,幸勿當做異見言論而遭羅織罪名再次蒙冤!
肺腑之言,並非危言聳聽,恭請再三慎思酌處。
我們再次重申三項基本要求:

  1. 依法糾正錯案,改判蒙冤者無罪;
  2. 要求依法嚴懲政法隊伍裡製造冤假錯案的元兇和敗類;
  3. 恢復政治、經濟等一切待遇,賠償各項損失。

全國公檢法司蒙冤幹警恭祝“十八大”黨代會順利召開!
二零一二年九月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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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市檢察院惡意栽贓陷害、新鄉市兩級法院枉法裁判
造成兩名新鄉市公安局民警蒙冤獲罪

何祖華、李立富,兩人原為河南省新鄉市公安局預審科民警。 2002年7月8日,因新鄉市檢察院的栽贓陷害,被新鄉市獲嘉縣法院以徇私舞弊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二審、再審維持原判。

1993年5月,輝縣市新輝製藥廠業務員申某從老業務廠家湖南製藥廠(長沙)訂購製藥原料咖啡因三噸。 7月31日貨到新鄉鐵路貨場(不歸新鄉縣管轄)後既被新鄉縣檢察院以“打假”名義連人帶貨扣押,當日將申某刑事拘留。在該檢察院主管副檢察長劉建林及幾名辦案人員收受申家一萬餘元現金和菸酒禮物並發現三噸咖啡因並非假貨之後,於8月14日將申犯取保候審。 隨後在劉建林主持下新鄉縣檢察院將三噸咖啡因倒賣,合計得贓款約十四萬元。劉建林將其中的兩噸販賣給毒販萬鴻傑,因此新鄉縣檢察院構成了販毒的事實。 1993年12月底,毒販萬鴻傑在販賣這兩噸咖啡因時被警方當場抓獲,新鄉縣檢察院倒賣三噸咖啡因的罪行因此暴露。 12月26日新鄉縣檢察院為掩蓋販毒罪行,趕緊將取保中的申偉舉逮捕並移交新鄉市公安局預審科審理。預審科領導交李立富(主辦)、何祖華兩人辦理。

自1994年元月至10月,我們經幾個月的調查,因三噸咖啡因是被新鄉縣檢察院倒賣的,而且當時沒有確鑿證據證明嫌疑人申某有販賣咖啡因的事實,故我們書面請示領導,提出本案還有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並且“由於超期羈押,建議對犯罪嫌疑人申某取保候審,待問題查清後再作處理”。但是主管局長在這份報告上批示:“主要問題查後已不復存在,我們意見撤銷案件,予以釋放。 ”然而我們並沒有按照領導的意見撤銷案件,在隨後的又一份報告中仍然堅持要取保候審,待問題查清後再作處理。同時根據市委領導的指示,我們將新鄉縣檢察院販毒案移交新鄉市檢察院辦理(至今新鄉市檢察院沒有處理任何新鄉縣檢察院的犯罪人員,構成包庇罪)。可是我們將嫌疑人申某取保後,因領導不再指令繼續調查,造成案件流失。這完全是領導責任,而不是我們承辦人應負的責任。但是新鄉市檢察院和法院卻濫用司法權力,製造偽證,惡意讓我們普通民警去承擔領導應承擔的責任。

2001年8月新鄉市檢察院新任檢察長郝東亞為了利用這個幾年前的案件立功升官,於是通過手下衛安鋼、秦體全、儲新軍等人製造大量偽證,誣陷我們兩公安民警先接受案件當事人財禮和吃請,然後徇私舞弊向其通風報信,幫助案犯逃避了法律打擊。對於公訴機關的這一指控,我們兩當事人在法庭上堅決予以否認。必須提到的一點是,參與幾次審理的所有合議庭法官都認為本案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應當作無罪判決。但是新鄉市兩級法院在新鄉市中院一個有著斑斑劣蹟的主管副院長李紹君的強壓下,最終採信新鄉市檢察院的證據,判定我們兩名公安人員有罪。二審中,新鄉市中院刑庭主審法官閆瑜調查了幾個證人,證人的證詞都證明了檢察院的證據是偽證。但是二審依然維持了一審的判決。可見現在一些法官已經沒有了職業操守和底線。

在兩蒙冤民警不斷進京、赴省的申訴下,2006年新鄉市政法委組成的公檢法司專案組認為本案證據間存在矛盾,應重審;河南省人大也向河南省高法行函,要求重新審查;2009年12月8日,河南省委書記盧展工批示省政法委調查處理。大概因為涉及到高官(郝東亞後來因本案立功,竟然逐步當上河南省高法的副院長),雖然有省領導批示,但是兩年半又過去了,至今再無下文!可見官官相護的巨大作用。

新鄉市公安局蒙冤民警何祖華

電話:18790633998

QQ:857478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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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三級警督等七種榮譽稱號加身,今日淪為“八無”黑人

——前河北省邯鄲市公安局田蘭的痛苦遭遇

一、自己身份介紹:(簡歷)

田蘭,女,1958年11月23日生人、漢族、大專文化、75年參加工作、先後在解放軍第65軍194師、北空464基地醫院、河北邯鄲市叢臺區紀委、邯鄲市公安局叢臺區公安分局政治處、刑警大隊工作。

我是十年前的三級警督、河北省公安系統優秀女警官、優秀黨員、政法系統先進工作者、三八紅旗手、省市優秀婦女幹部、三等功榮立者、一共給共產黨乾了28年。

二:自己案情介紹:(蒙冤原因)

我因為將一個報案人反映的警察楊俊海、鄭成月的犯罪黑幕通過登報紙的方式公佈於眾——《邯鄲晚報》2002.6.5頭版消息《收萬元巨款也該給個收條》,遭到被舉報人的報復陷害。

 鄭成月親自“辦案”,以六種刑事犯罪罪名強加在我頭上陷害我。鄭成月對我說:“我叫你舉報,我叫你知道我這兒是廣平,我得叫你在我手裡把罪受夠!叫你生不如死!我叫你死在監獄裡,永遠都別想再出去! ”2003年廣平縣公檢法以我: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刑一年,並開除公職、開除黨籍和警銜。我曾上訴,邯鄲市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我又依法提出再審,至今已十年時間,邯鄲市法院至今不立案。

蒙冤後,2010年以前我堅持依法上訪——到被列為河北省重點“維穩對象”。從2010年春天開始,我對中國的上訪製度絕望,決定罷訪!在京開始參加、並組織維權、罷訪、抗議活動。

2010年冬天開始,被公安部和國家安全局列為重點穩控對象。 2011年和2012年兩會期間,河北邯鄲公安局,以我接受外媒採訪和主動與境外媒體聯繫,欲按《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再次判刑。 (2012年兩會期間,第一次全國蒙冤警察集體活動後,被京警控制自由,交給地方公安,被邯鄲警方關押11天,在另外一個蒙冤警察何警官等維權人士的幫助下,成功脫逃,後再次進京,進行維權活動。)

目前地方政府(邯鄲的黑警察組織頭目楊俊海——邯鄲市公安局副局長)對我採取的措施是:密踪,密捕、秘密處理(弄死),(有內部人傳出消息,叫我不用手機等等,還說一旦抓住,就沒有再說話的機會了,……。他們知道,全國蒙冤警察就是我在京常住,並與外面勾結……)

我從2012年3月逃出虎口後,開始逃亡生活,在逃亡中,與在京的冤民們一起生活、一起抗爭、一起維權。我的冤案沒有任何解決冤案的跡像看,中國根本大陸沒有人權可言。

我是一個很典型的被報復陷害、被剝奪人權的案例。一名警察,都遭遇這樣的陷害和報復,何況是其他的人了。

三、現在的狀況:

(1) 是逃亡警察,又是“黑人”。每天過著驚恐的日子。經常不斷的轉移住地,還不敢使用電話,害怕追踪、怕手機定位、怕再次被綁架、怕失去人身自由。

例:今年兩會期間,在485路公交站失去自由,被北京金星派出所控制人身自由,交給地方進京截訪的邯鄲市公安局,被強制限制自由,帶離北京關進邯鄲黑監獄,遭遇恐嚇,提出5條要求:

a, 不允許進京上訪了,特別是不能與全國的蒙冤警察聯合告狀,否則,再次判刑,最低勞教。

b, 不能與其他上訪者接觸,因為上訪者——擾亂社會治安,都是刁民,都是維穩對象,遲早抓住都是要被勞教或者判刑的。

c, 保證今後不再接受國外媒體採訪,因為國外媒體都是反動的,反華的,在接受國外媒體採訪,就要被判處:叛國罪或者顛覆國家政權罪,最少判你四年刑,你看看怎麼合適!

d, 保證不接聽電話,只要你訴說冤情,就是洩露國家秘密,也要被判刑。當時,他們在黑監獄裡,使用了:【無線電屏蔽儀】,手機沒有信號,所以,關心我的人和媒體,都找不到我了。我在與外界失去自由的情況下,被他們非法關押11天,後來是趁其不備逃離了黑監獄。

e, 保證不上網。因為上網公佈案情的人,都不是好人。容易被國外敵對勢力鑽空子、借你的案子,攻擊黨和政府。上網,通敵,還得判刑。

(關押我的人,就是我以前單位的下級警員。他們一再強調:以上五條做到了才可以不被勞教、不被判刑。否則,說勞教,就勞教!說判刑,就判刑,楊俊海(我控告的黑警察頭頭)在邯鄲市,現在提了市公安局副局長,他有這個權力。他就抓治安。就抓維穩!想抓誰,抓誰!想關誰,就關誰!……)

( 2,)目前我的八無現狀:

現在,我由人民警察淪落為“八無”黑人:(1),無身份證(害怕我上訪喊冤、拒絕辦理二代身份證);(2),沒有住房,(失去人身自由後,房子判給他人了);(3),沒有醫保;(4),沒有低保;(沒有任何收入)(5),上訪無管轄,也沒有包案領導。訪了十年任何書面答复都沒有;(6),邯鄲市檢察院受理過我的報案:已經立案11年了,也沒有任何答复;(7),法院再審,符合條件(打擊報復案、— —登報在前,接著就把我抓到了他們手裡,投入了黑監獄。管轄違法、程序違法,就是沒人管);(8),(邯鄲市和河北省政法委:對我的涉法涉訴案,)沒有召開過《聽證會》,口頭給中央、給全國人大上報結案了。

四、維權經歷:

(一):自己花錢印製《報紙》3萬份《上訪傳真》、揭露黑警察(楊俊海、鄭成月)如下主要犯罪事實:(比重慶文強壞的多。)

1、非法拘禁、敲詐巨款:以辦案為名出警,進行敲詐犯罪活動

主要手段是:(不立案=假立案)——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得手後)——放出人——沒有任何證據(拘留證、取保候審、罰款單等一律沒有);

以下是被敲詐的案例:

張新玲:(預謀敲詐10萬元,實際得手3萬元)一分沒退。

張瑞琴:(預謀敲詐40萬元,實際得手20萬元,在劉朝斌當局長時,給退了8萬元,)還有12萬元一分不退。

鄭俊山:(預謀敲詐40萬元,實際得手1萬餘元,)實際上一分不退。

…………。還有很多例子。

2、濫用職權、瀆職犯罪:

(1)、報復陷害案——田蘭

(2)、強行調解重傷——苗愛香

(3)、私放、包庇殺人犯——馮虎的、杜常樹等。

3、組織黑社會性質團伙犯罪:

(1)虛開增值稅發票——揭發人是他們僱用的4名農民及其家屬:

鄭富江、閻運海、趙兵河、單宗運、單巧梅、劉啟元、劉海元、閆學美等人。

(2)製造、販賣假人民幣、參與洗黑錢的犯罪活動;

(3)組織婦女團伙賣淫(在309國道邊上,曾有被抓嫖客實施過爆炸)案。

4、公報私仇——罪行暴露或被揭發,利用監獄,抓人、關人、刑訊逼供、……辦假案、製造假罪證、(與廣平檢察院、法院捆綁辦黑案)給無辜者判刑、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自製報紙《上訪傳真》、揭露楊俊海、鄭成月的上訪人員有:鄭俊山、張新玲、張瑞琴、曹慶雲、馮虎的、宋書傑、苗愛香、焦振業、張孟月、鄭富江、閻運海、趙兵河、單宗運、單巧梅、劉啟元、劉海元、閆學美等人。

受害人控告的上述涉嫌犯罪行為,受害人多人、多年控告、舉報都無結果。這些刑事犯罪事實,沒有一起進行過調查、沒有一起給舉報人和控告人答複調查意見的。值得一提的是河北省政法委從2005年開始,至今2012年,共組成過3個專案調查組,接待過很多控告人、受害人,但至今沒有一個調查組,公佈過《調查報告》、 《調查結論》,都是虎頭蛇尾,沒有任何結論,秘密撤離。

這些事實足以說明了,在黑警察楊俊海和鄭成月的背後,還有更大的黑後台,還有更大的幕後黑手、黑保護傘。

相反,黑警察楊俊海、鄭成月,在群眾的控告聲中,連續提拔重用。

鄭成月:在10多年的多宗刑事犯罪事實清楚地情況下,從廣平縣東張夢派出所的所長,提拔為:廣平縣局刑警隊長、現在是:廣平縣公安局副局長。

楊俊海: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從廣平縣公安局局長,提拔成了:邯鄲市公安局副局長,主抓治安,也就是:誰告他,他有權力派出警力,以犯罪嫌疑、維穩對象抓捕控告人、特別是進京上訪告他的人。

(二):進京後,幫助一些各地進京的典型案例受害人維權(做視頻、拍照片、寫控告狀、寫罷訪、取締信訪局、廢除非法勞教等文稿), 他們包括:

吳淑傑(軍隊遺屬被迫害成流浪人)

張文艷(軍隊命案軍地都不管)、

餘富根(當地政府破壞生態環境——開山、毀林、填湖)

姜秀彥(傷害案)

王心靈(故意殺人搶劫案)

王軍平(舉報買賣耕地受害人)

賈擁(投毒殺子受害人)

徐香玉(強拆受害人)等人。

(三)、參與一些河北、天津、北京、上海、山東、河南進京上訪人員小規模,在北京中央政法委、三騙胡同、抗議、示威的活動,拍攝視頻、圖片,在網上、電台進行曝光。


因為我揭露黑警察犯罪,地方政府一再打壓我,不僅構陷罪名(事實早就證明這一切都是謠言,完完全全是黑警察的構陷),把我的名譽搞臭;而且在經濟上實行全面封鎖,不叫我有飯吃、有衣穿,目的是:逼我就範,使我無法在北京居住維權。也就是說:他們把我的一切待遇(政治、經濟待遇)全都剝奪乾淨了,成了一個活著的黑人。所以,我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

我們再次重申三項基本要求:

1、依法糾正錯案,改判無罪。 (否則,公開聽證,以正視聽。叫全中國人民、世界人民了解真相,看看他們是不是黑警察!應該定什麼罪!)

2,要求依法嚴懲政法隊伍裡製造冤假錯案的元兇、敗類;具體到我的冤案,就是要求:依法嚴懲黑警察犯罪團伙頭目、公報私仇的楊俊海、鄭成月,

3、恢復一切待遇(政治、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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