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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曉波初次會見手記

2016年06月07日

廣東佛山第一家為工人提供服務的公益組織“佛山市南飛雁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負責人何曉波,於2015年12月4日被佛山市公安局以涉嫌“職務侵占”的罪名刑事拘留,其後將近3個月,一直不被允許會見律師。2016年2月27日,何曉波第一次會見了律師,稱堅信自己沒有觸犯刑法。尚滿慶律師在“會見手記”中詳細講述了會見前後及會見的情況。


何曉波初次會見手記

2月25日上午,我意外接到何曉波妻子楊敏電話,說辦案單位告訴她律​​師可以會見,下午我接到南海看守所電話通知,可以“會見何曉波!”。於是27日凌晨三點登上高鐵(票難買,可能是春運加開),一路無眠,腦海裡不停在設想各種會見場景,回想楊敏以前的囑託,問曉波在裡面怎麼樣?挨打沒有?有沒有想家里人?……

七點到達廣州南站,天空漂著小雨,跟第一次來一樣,搭乘快線前往南海客運站,九點十五分終於趕到達南海看守所(1月20號第一次準備會見時,發現南海看守所生意非常好,擔心排不上號!),這次遞交手續一切順利,九點半終於會見到何曉波(忘了跟何曉波握手,遺憾)。

曉波身體一切安好(口述未被刑訊逼供、疲勞審訊--問了他兩次,一再確認)。曉波說,刑事拘留當日(12月4日)入所體檢肝部右下有血管瘤,12月15日,拘留所主動送曉波到附近醫院觀察治療七日(B超)。對於指控罪名“職務侵占”,何曉波表示,因為工作的實際情況,有開設個人賬戶接受部分捐款,但是機構開支與個人工資是分開的,絕對沒有挪用公款。曉波堅信自己沒有觸犯刑法。具體解釋已經在訊問筆錄中記載,希望律師在閱卷時注意。(楊敏也寫過自己和曉波在一起之後的“血淚史”,墊錢無數,不知道警方說的“侵占”從何而來?)。

我詢問曉波是否收到楊敏寫的信,曉波確認沒有收到。告訴曉波我也會給他寫信,讓他注意查收。曉波解釋在給楊敏信中提到之前不請律師的承諾是有時效的,他自己希望獲得律師幫助,並且當場簽署了《授權委託確認書》。

曉波被抓之後,將近三個月,一直沒有見到律師,之前的代理律師因為種種原因被迫退出。

我們都一度擔心對方是"假律師"和"假當事人",萬幸,我們很快就確認了對方的身份,確定對面坐的就是彼此想見而終於見到的人。

看的出曉波有些激動,隨著談話進行,慢慢平靜下來。曉波時不時把手臂往後縮一下,可能不太想讓人過多關注他受傷的手掌。第一眼,感覺這位北方漢子有些害羞--可能因為我更“壞像”。曉波頭髮有些半長不短,氣色還好,身體壯實。

也聊了南飛雁的工作,主要捐贈來源有哪些。這個機構曉波一手創立,在民政局合法註冊,佛山首個幫助工傷工人依法維權的公益機構,已經運轉了八年。人生有多少個八年。無數工傷工人在曉波和南飛雁的幫助下拿到合理賠償,沒有走上報復社會的道路,曉波卻因此蒙受牢獄之災。我為我的當事人感到驕傲。

我告訴曉波,央視播出了污名勞工維權人士的“新聞”視頻,新華社發了署名記者鄒偉的污名文章,把“南飛雁”寫成“打工族”的分支機構,還把他跟曾飛洋(“打工族”負責人)寫成“以“免費維權”為幌子、長期接受境外組織資助、在境內插手勞資糾紛事件、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嚴重踐踏工人權益”等等,曉波明確表示否認,雖然他多年曾在番禺打工族工作過,但由於理念不同和個人關注點不同,南飛雁和番禺打工族兩個機構沒有任何隸屬合作關係。

我說,要為楊敏感到驕傲,1月份,楊敏向法院起訴新華社記者誹謗,乾了我想幹沒敢干的事。曉波聽到這裡,憨憨地笑了,北方人特有的那種表情,像是老農民看見麥子熟了開心地笑。曉波囑託我下次把鄒偉的文章打印出來帶給他看,我答應了,也告訴曉波注意身體,有不舒服隨時告知管教,我回去了也會給他寫信,下次會見看他能不能收到。

隨後將預先打印好的,關於刑事偵查、起訴、審判期限和證明標準的法條,給何曉波看,告訴他坦然面對,是否有罪由法院判決來決定,要對自己有信心。何曉波對家人、同事、特別是楊敏情況一一詢問,告知一切都好。雖然楊敏目前暫時對外聯繫不便,有“不明身份的人”住在家中已經一周。後來得知她人身安全尚好,也理解楊敏的處境,就沒有多說些什麼。

我告訴曉波朋友們都在幫著照顧楊敏和女兒們,不用過於掛念。曉波對南飛雁同仁不離不棄表示感謝,希望大家照顧好自己及南飛雁。

會見持續了約兩個小時,十一點零五分,管教人員通知說有辦案單位要提審曉波(不確定是不是經偵)。提前結束會見,我前往何曉波家中與楊敏見面,進門時發現可能是外媒記者在樓下,“不明身份的人”問是不是我把記者帶來的,真不是啊,我膽子可小了(大家信不信我就不知道了)。我向楊敏轉達會見何曉波情況,告知她曉波安好,讓她看了曉波簽字的確認函和授權委託書,代曉波轉達,“照顧好自己及兩個女兒”。楊敏稍覺寬慰。這裡我代表曉波和楊敏感謝諸位的掛念和無私幫助。

3月7號是何曉波被批捕滿兩個月,也是公安羈押偵查羈押到期,按程序應該移送檢察院或者申請偵查延長,我也得趕在這個日子前給檢察院遞交文件,取保申請,拘押必要性審查申請等。就快了,我們拭目以待吧。

尚滿慶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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