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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煙臺當局對待信訪老兵極盡無賴手段

2018年06月05日

文章記述了山東煙臺退伍老兵朱吉祥就市政府讓住房困難的退伍老兵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配售價格問題向市政府提起信訪的經歷。文章說,市信訪局把朱吉祥的信訪事宜轉送市住建局處理,然而住建局做出不在其“職權範圍”的聽證結論。朱吉祥向市信訪複查覆核辦公室(以下簡稱“複查辦”)申請複查,複查辦違規要求住建局“重新召開聽證會、重新處理”……在住建局作出第二次聽證結論、第三次處理意見後,朱吉祥再次向市複查辦申請複查,今年5月,朱吉祥收到了複查辦《撤銷決定書》的“抄送件”;該決定書要求市住建局按照“建議意見類信訪訴求”重新處理。文章說,將朱吉祥的“申訴求決類”信訪事項改為按“建議意見類信訪”重新處理,如此,當局先前的違法、非法問題就無需再提,當事人也無法拿到任何處理意見書,無法要求複查、申請覆核了。


山東煙臺當局對待信訪老兵極盡無賴手段

夢之

2018年5月22日,山東煙臺的朱吉祥先生收到了當地市政府信訪複查覆核辦公室《撤銷決定書》的“抄送件”。該決定書撤銷了市住建局依照市信訪複查辦的要求4月26日召開的二次聽證會聽證結論以及重新處理意見,該撤銷決定稱住建局的聽證結論和處理意見認為朱先生的信訪事項不在其“職權範圍”是不妥的,並要求市住建局按照“建議意見類信訪訴求”重新處理。

朱先生認為,市信訪複查辦這個撤銷決定極盡無賴流氓本色。

市住建局:前臺表演肆無忌憚

去年7月中旬,朱先生以退伍老兵的身份,就市政府讓住房困難的退伍老兵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配售價格問題向市政府提起信訪。朱先生稱,因他家庭經濟狀況比較困難,政府讓退役士兵購買的共有產權住房,以與其相同或相近地段的同類型普通商品住房上一季度平均成交價格為基準下浮10%這一政策規定,對他本人沒有實際意義,他請求市政府下浮25%。

市信訪局把朱先生信訪轉送市住建局處理。

市住建局於去年8月4日作出處理意見,以共有產權住房是“準備實施”的“新推出來的保障政策”,試行期滿後,再“根據試行情況作出相應的修改完善”為由,不支持朱先生的訴求。

朱先生向市信訪局複查辦申請複查,並按照申訴求決類信訪事項處理的有關規定,要求召開聽證會。

複查辦退回住建局,要求住建局召開聽證會後重新處理。

去年10月31日,住建局電話告知:第二天(11月1日)舉行聽證會。朱先生稱:這太囂張了,如果不是發生在他本人身上,他無論如何都不敢相信這是真的,因為按規定,應當5個工作日前送達《聽證會通知》,並告知主持人、聽證員以及其他參加人名單,以便當事人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回避申請。

朱先生斷然拒絕第二天參加聽證會。之後,住建局迫不得已送達了所謂的“聽證通知”,朱先生再次愕然:這根本不是什麼《聽證會通知》,而是一份不倫不類的《聽證會權利告知書》,說是告知權利,其實什麼權利也沒告知不說,就連主持人、聽證員以及其他參加人名單也沒告知。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同樣荒唐地令人難以置信。當朱先生詢問親友旁聽事宜時,住建局斷然拒絕旁聽,並且限制朱先生只能委託一名代理人。當朱先生對此表達“強烈的抗議”並善意提醒經辦人“按照法定程式來”時,對方無賴一樣的回答使朱先生驚訝的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你抗議吧,我不知道什麼規定不規定的,領導叫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

在超過法定期限40多天之後,去年11月10日,終於召開了聽證會,聽證結論、處理意見再次讓朱先生愕然:朱先生的信訪問題,不在住建局“職責範圍”,讓朱先生向“有關部門”反映。

朱先生說,不在你住建局的“職責範圍”,那麼,第一次處理意見你是怎麼做出來的?難道是閉著眼瞎做的嗎?作為煙臺市退役士兵家庭住房困難保障實施方案起草部門之一,怎麼成了職責範圍之外了?即便不在你的職責範圍內,按規定,你應該“退送”,如果你一個部門說了不算,按規定,你住建局應該召集其他有關部門共同研究。

朱先生只好再次向市複查辦申請複查。

複查的最終結果是複查辦居然違規要求住建局“重新召開聽證會、重新處理”。這樣,2018年4月26日住建局召開了一次“非法聽證會”。因為住建局作為信訪受理初級單位,“重新召開聽證會”沒有任何法定的理由與依據。

這次聽證會與第一次聽證會一樣,也同樣沒有會前告知朱先生主持人、記錄員等名單,剝奪了朱先生的申請回避的權利。

這次非法聽證的聽證結論書以及依據聽證結論重新做出的第三次處理意見書,則更令人瞠目結舌:聽證結論書的事實和理由、聽證結論與第一次聽證書幾乎不差一字,處理意見書的事實和理由、處理意見僅兩個段落前後次序顛倒了一下,其他也幾乎是完全照搬了第二次處理意見:不在其“職責範圍”。而相關規定則是重新處理時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處理意見內容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意見。

住建局在聽證結論書中還公然撒謊,說聽證結論是經“聽證合議”的,實際上,聽證會適用了簡易程式,沒有設聽證員,也沒有按規定邀請“村(居)委代表”參加,按規定,只有聽證員才是“合議”的主體,沒有協力廠商參與,住建局六個參加聽證會的人員竟“代勞”聽證員的職責進行“合議”?!

至此,市住建局的前臺表演算是達到最高潮了,酣暢淋漓,“爽極了”!

市信訪局:後臺操縱極盡無恥

在住建局做出不在其“職權範圍”的第一次聽證結論和第二次處理意見後,朱先生就向市複查辦申請複查。但複查辦卻對按他們的退回決定而召開的聽證會嚴重違法的各種情形不予審查,只針對處理意見給朱先生送達了一份《複查告知書》,稱住建局認為不屬於他們的職責,沒有做出明確的處理意見,不受理朱先生的複查申請,建議朱先生向有關部門反映。

朱先生說,他除了向市政府提起信訪外,還先後分別致信市委、市政府、民政局、住建局等部門主要領導,這些領導及部門還不夠大?不夠“有關”?他說,難道煙臺還有國民黨黨部,還需要向國民黨黨部去反映,才算向“有關部門”反映了嗎?在煙臺這塊地裡,實在找不到國民黨黨部啊!朱先生又說,誰能告訴我,在煙臺這塊地裡,還有哪個党管事?我去反映反映看。

單就那份《複查告知書》而言,與住建局的《聽證會權利告知書》同出一轍,都不是法定文書,都是些不倫不類的東西。

朱先生向省政府信訪複查覆核辦公室申請覆核。省覆核辦答覆因為煙臺市沒有做出明確的處理意見,不能受理覆核審請。不過,省覆核辦還是把朱先生的申訴轉送市複查辦處理,市複查辦迫不得已,撤銷了住建局的聽證結論和第二次處理意見,要住建局重新召開聽證會重新處理。

做出撤銷決定,應當給朱先生送達《信訪事項複查意見書》,但朱先生稱,他們什麼也沒告訴他。

按規定,“重新召開聽證會”應當由複查覆核機構進行,住建局沒有任何法定的理由與依據“重新召開聽證會”。而複查辦偏偏就要住建局“重新召開聽證會”,這明明是要推卸他們要承擔的責任,光天化日之下竟如此無恥!

接下來,市複查辦演繹出了更加的無恥!

針對住建局的第二次聽證結論、第三次處理意見,朱先生向市複查辦申請複查。朱先生再次收到了一份不倫不類的複查文書:《撤銷決定書》,而且還是“抄送件”!這個決定書稱住建局作為解決退役士兵住房困難有關檔的起草單位之一,認為朱先生的信訪事項不在其“職權範圍”是不妥的,撤銷其聽證結論、處理意見,要求住建局按照“建議意見類”信訪事項重新處理。

朱先生說,按規定複查機關只能退回兩次重新處理。而現在已經是是第三次了,顯屬違法無疑。

更無恥的是複查辦要住建局按“建議意見類信訪”重新處理。

朱先生說,他一直僅僅是反映本人購買共有產權住房困難的,絕不是什麼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改進國家機關工作、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建議意見”,而且朱先生向市複查辦第一次提出的複查申請就是依據“申訴求決類”的規定提出召開聽證會的,市複查辦要求住建局召開聽證會後重新處理,說明複查辦、住建局也是按照“申訴求決類”辦理的,第二次退回住建局重新召開聽證會,儘管非法,但從“召開聽證會”這一點來看,複查辦、住建局依然是按照“申訴求決類”辦理的,因為“建議意見類”沒有召開聽證會的規定。

為什麼從“申訴求決類”突然就變成“建議意見類”了?

第一次聽證會嚴重違法,第二次聽證會非法、違法兼而有之,如果辦成“建議意見類”, 就不用開聽證會了,原先聽證會的違法、非法問題也就無需再提了,更不用市複查辦來“重新召開”了。

第一次《複查告知書》不倫不類,不能進入覆核程式,但省覆核辦還是轉送回來了,還得重新處理,如果辦成“建議意見類”,當事人有可能連《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都拿不到,別說申請省覆核,連申請市複查都可能辦不到,就更不存在可能需要市複查辦變更住建局處理意見的問題了。

住建局前三次處理都屬違法、非法,這一次,市複查辦實在按捺不住了,氣急敗壞地操縱:按“建議意見類”辦!

住建局已經“爽極了”,信訪局卻還沒“過癮”,還要住建局繼續“挺”下去。極盡無恥!

朱先生稱,在“申訴求決類”與“建議意見類”之間的轉換中,省覆核辦扮演了什麼角色,現在還不明朗,但隨著事件的發展,省覆核辦終會顯山露水的。

據接近朱先生的人士透露,與朱先生也談起過最近發生在漯河上訪老兵遭警方暴力毆打、六安教師上訪遭暴力抓捕等事件,朱先生認為,他理解這些老兵和教師,對這些老兵和教師的維權行為表示支持,他認為,他們不怕打壓不怕抓捕,團結起來,走向街頭,共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敬可佩,朱先生稱,他們遭到暴力抓捕甚至毆打,應該是在情理之中的,現在就是這樣,你信訪,他們蒙你,跟你耍無賴,你要走向街頭集體上訪,他們就把你視為“維穩”的“大敵”,必然要抓你,甚至對你進行某種形式的迫害。朱先生表示,任何形式的單純的上訪維權,包括走向街頭的集體上訪,即便是某一次或某一種訴求得到了解決,但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日益嚴峻的社會問題,因為大陸信訪制度本身就是非法治社會的產物,是中國特色的騙局,而且他們就是日益嚴峻的社會問題的製造者,相信他們自己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母豬會上樹。

據接近朱先生的人士透露,朱先生是在2017年7月決定親歷一次大陸信訪的。

朱先生1960年生人,1976年下鄉插隊,1978年初在知青點應徵入伍,1980年年底退役。1989年64之後被以“反黨反社會主義、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矛頭直指黨中央、煽動師生遊行請願”等“罪名”遭專案“清查”一年,也是由於單位主要領導和專案組成員心存正義與良知,最終“給予解脫”。 但最近兩年,朱先生再遭“調查”,2017年64期間,被軟禁在賓館。今年“兩會”期間,他到一風景點遊玩,在高速入口,竟遭警方關卡攔截,經核實居委會、單位他確實不是進京才被允許通過。前幾天六四前夕,單位領導還按“上面的意思”,找他談話,警告他“特殊時期”要如何如何。

朱先生在致市複查辦的一封信中寫道:本人通過信訪,親身領教了你們所謂的“依法治國”、“法治”是什麼東西了!看看北京各個信訪接待視窗幾乎都望不到頭的信訪隊伍,再看看久敬莊那裡的黑監獄黑保安,本人通過親身經歷明白了,大量的訪民冤民,就是這樣被你們製造出來的!你們連走走過場裝裝樣子都不願意走得完整些裝得像點樣子,你們在裸奔,在反法治的道路上裸奔!面對你們強大的祖國,面對你們強力的專政機器,本人無力改變這一切。但揭露無賴的無恥嘴臉,則是本人能夠做到的,也是本人義不容辭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