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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当局对待信访老兵极尽无赖手段

2018年06月05日

文章记述了山东烟台退伍老兵朱吉祥就市政府让住房困难的退伍老兵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售价格问题向市政府提起信访的经历。文章说,市信访局把朱吉祥的信访事宜转送市住建局处理,然而住建局做出不在其“职权范围”的听证结论。朱吉祥向市信访复查复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复查办”)申请复查,复查办违规要求住建局“重新召开听证会、重新处理”……在住建局作出第二次听证结论、第三次处理意见后,朱吉祥再次向市复查办申请复查,今年5月,朱吉祥收到了复查办《撤销决定书》的“抄送件”;该决定书要求市住建局按照“建议意见类信访诉求”重新处理。文章说,将朱吉祥的“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改为按“建议意见类信访”重新处理,如此,当局先前的违法、非法问题就无需再提,当事人也无法拿到任何处理意见书,无法要求复查、申请复核了。


山东烟台当局对待信访老兵极尽无赖手段

梦之

2018年5月22日,山东烟台的朱吉祥先生收到了当地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办公室《撤销决定书》的“抄送件”。该决定书撤销了市住建局依照市信访复查办的要求4月26日召开的二次听证会听证结论以及重新处理意见,该撤销决定称住建局的听证结论和处理意见认为朱先生的信访事项不在其“职权范围”是不妥的,并要求市住建局按照“建议意见类信访诉求”重新处理。

朱先生认为,市信访复查办这个撤销决定极尽无赖流氓本色。

市住建局:前台表演肆无忌惮

去年7月中旬,朱先生以退伍老兵的身份,就市政府让住房困难的退伍老兵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售价格问题向市政府提起信访。朱先生称,因他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困难,政府让退役士兵购买的共有产权住房,以与其相同或相近地段的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上一季度平均成交价格为基准下浮10%这一政策规定,对他本人没有实际意义,他请求市政府下浮25%。

市信访局把朱先生信访转送市住建局处理。

市住建局于去年8月4日作出处理意见,以共有产权住房是“准备实施”的“新推出来的保障政策”,试行期满后,再“根据试行情况作出相应的修改完善”为由,不支持朱先生的诉求。

朱先生向市信访局复查办申请复查,并按照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处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召开听证会。

复查办退回住建局,要求住建局召开听证会后重新处理。

去年10月31日,住建局电话告知:第二天(11月1日)举行听证会。朱先生称:这太嚣张了,如果不是发生在他本人身上,他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按规定,应当5个工作日前送达《听证会通知》,并告知主持人、听证员以及其他参加人名单,以便当事人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回避申请。

朱先生断然拒绝第二天参加听证会。之后,住建局迫不得已送达了所谓的“听证通知”,朱先生再次愕然:这根本不是什么《听证会通知》,而是一份不伦不类的《听证会权利告知书》,说是告知权利,其实什么权利也没告知不说,就连主持人、听证员以及其他参加人名单也没告知。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同样荒唐地令人难以置信。当朱先生询问亲友旁听事宜时,住建局断然拒绝旁听,并且限制朱先生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当朱先生对此表达“强烈的抗议”并善意提醒经办人“按照法定程序来”时,对方无赖一样的回答使朱先生惊讶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你抗议吧,我不知道什么规定不规定的,领导叫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

在超过法定期限40多天之后,去年11月10日,终于召开了听证会,听证结论、处理意见再次让朱先生愕然:朱先生的信访问题,不在住建局“职责范围”,让朱先生向“有关部门”反映。

朱先生说,不在你住建局的“职责范围”,那么,第一次处理意见你是怎么做出来的?难道是闭着眼瞎做的吗?作为烟台市退役士兵家庭住房困难保障实施方案起草部门之一,怎么成了职责范围之外了?即便不在你的职责范围内,按规定,你应该“退送”,如果你一个部门说了不算,按规定,你住建局应该召集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研究。

朱先生只好再次向市复查办申请复查。

复查的最终结果是复查办居然违规要求住建局“重新召开听证会、重新处理”。这样,2018年4月26日住建局召开了一次“非法听证会”。因为住建局作为信访受理初级单位,“重新召开听证会”没有任何法定的理由与依据。

这次听证会与第一次听证会一样,也同样没有会前告知朱先生主持人、记录员等名单,剥夺了朱先生的申请回避的权利。

这次非法听证的听证结论书以及依据听证结论重新做出的第三次处理意见书,则更令人瞠目结舌:听证结论书的事实和理由、听证结论与第一次听证书几乎不差一字,处理意见书的事实和理由、处理意见仅两个段落前后次序颠倒了一下,其他也几乎是完全照搬了第二次处理意见:不在其“职责范围”。而相关规定则是重新处理时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处理意见内容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意见。

住建局在听证结论书中还公然撒谎,说听证结论是经“听证合议”的,实际上,听证会适用了简易程序,没有设听证员,也没有按规定邀请“村(居)委代表”参加,按规定,只有听证员才是“合议”的主体,没有第三方参与,住建局六个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竟“代劳”听证员的职责进行“合议”?!

至此,市住建局的前台表演算是达到最高潮了,酣畅淋漓,“爽极了”!

市信访局:后台操纵极尽无耻

在住建局做出不在其“职权范围”的第一次听证结论和第二次处理意见后,朱先生就向市复查办申请复查。但复查办却对按他们的退回决定而召开的听证会严重违法的各种情形不予审查,只针对处理意见给朱先生送达了一份《复查告知书》,称住建局认为不属于他们的职责,没有做出明确的处理意见,不受理朱先生的复查申请,建议朱先生向有关部门反映。

朱先生说,他除了向市政府提起信访外,还先后分别致信市委、市政府、民政局、住建局等部门主要领导,这些领导及部门还不够大?不够“有关”?他说,难道烟台还有国民党党部,还需要向国民党党部去反映,才算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吗?在烟台这块地里,实在找不到国民党党部啊!朱先生又说,谁能告诉我,在烟台这块地里,还有哪个党管事?我去反映反映看。

单就那份《复查告知书》而言,与住建局的《听证会权利告知书》同出一辙,都不是法定文书,都是些不伦不类的东西。

朱先生向省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办公室申请复核。省复核办答复因为烟台市没有做出明确的处理意见,不能受理复核审请。不过,省复核办还是把朱先生的申诉转送市复查办处理,市复查办迫不得已,撤销了住建局的听证结论和第二次处理意见,要住建局重新召开听证会重新处理。

做出撤销决定,应当给朱先生送达《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但朱先生称,他们什么也没告诉他。

按规定,“重新召开听证会”应当由复查复核机构进行,住建局没有任何法定的理由与依据“重新召开听证会”。而复查办偏偏就要住建局“重新召开听证会”,这明明是要推卸他们要承担的责任,光天化日之下竟如此无耻!

接下来,市复查办演绎出了更加的无耻!

针对住建局的第二次听证结论、第三次处理意见,朱先生向市复查办申请复查。朱先生再次收到了一份不伦不类的复查文书:《撤销决定书》,而且还是“抄送件”!这个决定书称住建局作为解决退役士兵住房困难有关文件的起草单位之一,认为朱先生的信访事项不在其“职权范围”是不妥的,撤销其听证结论、处理意见,要求住建局按照“建议意见类”信访事项重新处理。

朱先生说,按规定复查机关只能退回两次重新处理。而现在已经是是第三次了,显属违法无疑。

更无耻的是复查办要住建局按“建议意见类信访”重新处理。

朱先生说,他一直仅仅是反映本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困难的,绝不是什么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建议意见”,而且朱先生向市复查办第一次提出的复查申请就是依据“申诉求决类”的规定提出召开听证会的,市复查办要求住建局召开听证会后重新处理,说明复查办、住建局也是按照“申诉求决类”办理的,第二次退回住建局重新召开听证会,尽管非法,但从“召开听证会”这一点来看,复查办、住建局依然是按照“申诉求决类”办理的,因为“建议意见类”没有召开听证会的规定。

为什么从“申诉求决类”突然就变成“建议意见类”了?

第一次听证会严重违法,第二次听证会非法、违法兼而有之,如果办成“建议意见类”, 就不用开听证会了,原先听证会的违法、非法问题也就无需再提了,更不用市复查办来“重新召开”了。

第一次《复查告知书》不伦不类,不能进入复核程序,但省复核办还是转送回来了,还得重新处理,如果办成“建议意见类”,当事人有可能连《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都拿不到,别说申请省复核,连申请市复查都可能办不到,就更不存在可能需要市复查办变更住建局处理意见的问题了。

住建局前三次处理都属违法、非法,这一次,市复查办实在按捺不住了,气急败坏地操纵:按“建议意见类”办!

住建局已经“爽极了”,信访局却还没“过瘾”,还要住建局继续“挺”下去。极尽无耻!

朱先生称,在“申诉求决类”与“建议意见类”之间的转换中,省复核办扮演了什么角色,现在还不明朗,但随着事件的发展,省复核办终会显山露水的。

据接近朱先生的人士透露,与朱先生也谈起过最近发生在漯河上访老兵遭警方暴力殴打、六安教师上访遭暴力抓捕等事件,朱先生认为,他理解这些老兵和教师,对这些老兵和教师的维权行为表示支持,他认为,他们不怕打压不怕抓捕,团结起来,走向街头,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敬可佩,朱先生称,他们遭到暴力抓捕甚至殴打,应该是在情理之中的,现在就是这样,你信访,他们蒙你,跟你耍无赖,你要走向街头集体上访,他们就把你视为“维稳”的“大敌”,必然要抓你,甚至对你进行某种形式的迫害。朱先生表示,任何形式的单纯的上访维权,包括走向街头的集体上访,即便是某一次或某一种诉求得到了解决,但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因为大陆信访制度本身就是非法治社会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的骗局,而且他们就是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的制造者,相信他们自己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母猪会上树。

据接近朱先生的人士透露,朱先生是在2017年7月决定亲历一次大陆信访的。

朱先生1960年生人,1976年下乡插队,1978年初在知青点应征入伍,1980年年底退役。1989年64之后被以“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矛头直指党中央、煽动师生游行请愿”等“罪名”遭专案“清查”一年,也是由于单位主要领导和专案组成员心存正义与良知,最终“给予解脱”。 但最近两年,朱先生再遭“调查”,2017年64期间,被软禁在宾馆。今年“两会”期间,他到一风景点游玩,在高速入口,竟遭警方关卡拦截,经核实居委会、单位他确实不是进京才被允许通过。前几天六四前夕,单位领导还按“上面的意思”,找他谈话,警告他“特殊时期”要如何如何。

朱先生在致市复查办的一封信中写道:本人通过信访,亲身领教了你们所谓的“依法治国”、“法治”是什么东西了!看看北京各个信访接待窗口几乎都望不到头的信访队伍,再看看久敬庄那里的黑监狱黑保安,本人通过亲身经历明白了,大量的访民冤民,就是这样被你们制造出来的!你们连走走过场装装样子都不愿意走得完整些装得像点样子,你们在裸奔,在反法治的道路上裸奔!面对你们强大的祖国,面对你们强力的专政机器,本人无力改变这一切。但揭露无赖的无耻嘴脸,则是本人能够做到的,也是本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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