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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丁家喜被批捕一週年感言

2021年06月19日

丁家喜律師因為參加2019年12月在廈門舉行的私人聚會,在當月26日被警方帶走並秘密關押13個月,迄今已被羈押18個月。在丁律師被批捕一週年之際,妻子羅勝春發文披露丁律師遭受到的酷刑,暴露參與酷刑的作惡人員,指出中國政府把法律當廢紙,毫無人權可言。同時感謝來自世界各地同道和朋友們的鼓勵和支持,讓她有信心和希望繼續抗爭。


羅勝春:我的丈夫丁家喜被批捕一週年感言
羅勝春
2021619

2021年6月19日是我的丈夫丁家喜被山東省臨沂市公安局正式批捕整一年的日子。在批捕前他被強迫失蹤,被煙台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監視居住6個月,所以至今為止他已被羈押了整整18個月。其中前13個月被秘密關押,不允許律師會見。至今為止,一直被剝奪通訊權。

在煙台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6個月期間,丁家喜完全與世隔絕,未見一絲陽光,且遭受多種酷刑和虐待,包括但不限於:長期剝奪睡眠,連續10天大音量噪音騷擾,連續數周被捆在鐵制的老虎椅上接受審訊,限制食物和飲水,長時間固定姿勢不准移動,不准洗漱和換衣服,出門就帶黑頭套等多種酷刑。2010年6月19日被移送山東省臨沭縣看守所以後,丁家喜繼續遭受身體和精神上的虐待,包括挨餓,放風時間短,缺乏基本的衛生條件,沒有熱水和沒有紙筆書報等,至今營養嚴重缺乏,一條腿一直浮腫,並忍受關節痛,腹瀉等疾病困擾。

直接參與酷刑和虐待丁家喜的人員包括:煙台市公安局局長趙峰,警察黃永明、張本慶、趙丹、畢聰武、高群、王超興及其它各地抽調的不知姓名的二十多名辦案人員,臨沂市公安局局長李登全,臨沭縣看守所所長周振永等。

在這18個月中,公安部門和檢察院違法辦案的行為除了上述的刑訊逼供和虐待,剝奪律師會見權和通信權之外,還包括不按時向家屬提供法律文書,不讓律師複製案件卷宗,律師會見時不讓錄音拍照,司法機關以考核為名給代理律師施加壓力,干涉代理律師自由執業等。

在這18個月中,辯護律師提交的信訪投訴函和申訴函,家屬提交的信訪投訴函,非法證據排除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等一共38封函件均不被理睬或者不予受理。

在這18個月中,我目睹中國政府把法律當成廢紙糊弄民眾,任由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濫用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隨意定義案件的密級,濫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強制手段,刑訊逼供,而民眾投訴無門。

在這18個月中,我看到在中國完全沒有任何人權可言,任何不同的聲音都被掐滅於萌芽狀態。幾乎每天都有人被任意羈押,被強加罪名。一場聚會可以被「煽顛」,投訴看守所貪污可以被「煽顛」,轉發推特可以被「煽顛」,揭露酷刑可以被「煽顛」,在家寫詩可以被「煽顛」,在學校教書也可以被「煽顛」, 在這個國家,似乎人人都可以被「煽顛」,被任意定罪,暗無天日。

但是同時在這18個月中,我也收到許多來自不同國家、不同組織、不同個人對丁家喜,對「1226廈門聚會案」的關注和支持,看到各民主國家對中共當局迫害人權和人權捍衛者的譴責和行動。我幾乎每天都收到來自國內外人權捍衛者同道和朋友們的鼓勵和安慰!令我感動!給我信心!

為家喜抗爭之路漫漫,我懷著愛和希望繼續前行!感謝大家的陪伴與支持!

(作者惠寄,中國人權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