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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永丁家喜案-中國人權狀況惡化的典型案例

2021年12月08日

許志永是中國領先的人權律師和法律學者。他在2013年被《外交政策》評為全球百大思想家之一,2014年獲得美國民主基金會的 「民主獎」,2020年獲得美國筆會「自由寫作獎」。丁家喜是一位人權律師和活動家。他於2013年獲得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頒發的「傑出民主活動家」獎。許志永和丁家喜兩人在中國的人權運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許志永和丁家喜在2012年相遇,並在2012-2013年期間共同領導了中國新公民運動。他們呼籲中國公民行使國際人權公約和中國憲法中規定的公民權利,倡導自由、公義和愛。他們推廣非暴力抗爭的理論和實踐,鼓勵公民根據中國憲法保護的公民權利,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聯絡,積極對抗社會上的不公和不義。

然而,許志永和丁家喜的和平且合法的活動給他們分別帶來了四年和三年半的牢獄之災,從2013年到2017年,他們被中共當局以莫須有的「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送進監獄。 當局用來指控他們的具體「犯罪活動」主要是為爭取教育平權(要求保障城市中農民工子弟學校的正常運營,取消大城市中考和高考的戶籍限制等)以及要求政府高級官員公示家庭財產而進行的和平請願。

2017年服刑期滿出獄後,許志永和丁家喜兩人恢復了他們的人權活動,繼續倡導和維護公民權利。他們與全國各地有相同願望的公民見面,商討如何推動公民社會的發展。但他們的私人社交聚會受到了當局的監控。2019年12月7-8日,他們兩人在廈門與一些律師、學者和公民朋友進行了為期兩天的私人聚會後,再次遭遇了更嚴酷的磨難。

2019年12月26日,丁家喜在北京的朋友家中被山東省煙台市警方強行帶走,並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六個月,期間,無法與家人和律師接觸,家人和律師也沒有收到任何法律通知。在單獨關押的六個月中,丁家喜遭受了酷刑虐待,包括但不限於被長期剝奪睡眠、大音量噪音騷擾、被緊緊綁在鐵制「老虎凳」上審訊數周、限制食物和飲水、長時間固定姿勢不准動、看不到陽光、禁止洗澡、刷牙、換衣服等。

2020年2月15日,許志永在廣州的朋友家中被北京市警方強行帶走,先是在北京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然後被轉移到煙台(與丁家喜關押的秘密地點相同)繼續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四個月內無法與家人和律師接觸,律師和家人也沒收到任何法律通知。他遭受了與丁家喜類似的酷刑和虐待。

2020年6月19日,丁許兩人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並被轉移到山東省臨沭縣看守所,在那裡,他們繼續遭受身體和精神虐待,包括飢餓、惡劣的衛生條件、很短的放風時間;無法獲得熱水、紙、筆、書和報紙等。

儘管遭受了巨大的身體和精神折磨,丁許二人仍堅定不移地堅守自己的信念,拒絕認罪。作為懲罰,警方在將案件移交到檢察院時,將他們的罪名升級為「顛覆國家政權」。

2021年1月21日,丁許終於被允許通過視頻與他們的律師見面,但律師都被迫簽署了保密協議,禁止複製案件卷宗,不許與任何人包括丁許的家人討論案件細節,不許接受媒體採訪,或公開談論他們的案件。

2021年8月5日,丁許分別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案件被移交給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再次要求他們的律師簽署保密協議,禁止與任何人包括丁許的家人分享起訴書原件,侵犯律師的執業權和家屬的知情權。

儘管丁許在分別被秘密關押13個月和11個月後允許與律師視頻見面,但他們的律師一直受到強大的壓力和嚴密的監視。2021年11月,當局發佈了吊銷許志永的兩名律師之一梁曉軍律師執業證的處罰通知。

在起訴書通過非正式渠道最終公佈後,丁許「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所謂證據令人震驚: 1)兩個並不存在的「非法組織」(新公民運動組織和中國公民運動組織);2)一個由丁許住在美國的朋友華澤運營而丁許從未參與運營的網站(中國公民運動網);3)紀錄片導演陳家坪正在拍攝的一個關於許志永的紀錄片;4)許志永寫的數篇文章;5)許志永和丁家喜通過網絡參與的非暴力運動講座;6)許志永和丁家喜參加的兩次與朋友的私人聚會。

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案件應在移交法院後三個月內開庭審理,但自2021年8月5日受理丁許二人的案件以來,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一直沒有披露開庭日期.

丁許的律師推測,庭審很可能在2021年聖誕節和除夕之間秘密進行,因這段時間西方國家的大多數人都在休假。

羅勝春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