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律師

也許大家都讀過在危地馬拉發生的這個故事。在1996年結束的長達36年的內戰中,成千上萬危地馬拉人被國家秘密警察處決或失蹤。多年來,人權工作者一直試圖將那些應對暴行負責的人繩之以法,但他們沒有做到,因為沒有具體證據。2005年,在一家廢棄的工廠裡偶然發現了大量可以證明這些罪行的警方記錄和檔案。這家工廠過去實際上一直是秘密警察的彈藥庫。由於這一發現,後來才能對一些人實施逮捕,把一些兇手帶上法庭——其中一些人實際上已經被關進監獄。 這就是檔案的力量。如果沒有檔案,許多人權工作就無法開展。 我們所說的檔案,指的是由某機構或個人建立起來的、作為公務行為結果的那些記錄。重要的是,以此建立起來的檔案,...
4月16日,深圳著名維權律師劉堯在被羈押近500天后獲得緩刑而被釋放。劉堯因代理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派頭村村民進行土地維權而於2007年12月18日被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刑事拘留。在被羈押期間,劉堯的案件經歷兩次上訴,四次庭審,刑期從2008年6月被廣東省東源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至2009年4月16日廣東省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盡管按照法律規定,適用緩刑的前提條件之一是根據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現,而劉堯從被羈押開始拒不認罪,無任何悔罪表現,廣東省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還是以適用緩刑的方式將其釋放。劉堯從被釋放開始,...
4月16日,廣東省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深圳維權律師劉堯被控“故意毀壞財物罪”一案做出終審判決,判處劉堯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劉堯當天獲釋。劉堯律師於2007年12月被拘留,其間共經歷了4次庭審,現雖獲釋,但在這一判決下,劉堯不能再繼續執業。 在過去的一年半時間裡,劉堯案引起了深圳乃至全國律師界的強烈反應。 2006 年底,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派頭村村民因當地政府征用了村民集體土地供富源實業集團建造新的水電站,委托劉堯律師代理他們的失地案。2007年12月,劉堯和村民兩次前往水電站施工現場要求停止施工,雙方發生爭執。2008年6月,劉堯被東源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頁面

訂閱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