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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出真相,拒絕遺忘!墨寫的謊言掩蓋不了血寫的事實!——「六四」慘案三十一周年祭

2020年06月01日

(天安門母親群體授權中國人權發表此文。)

2020年是1989年發生在中國首都北京的「六四」慘案31周年。我們不會忘記31年前的慘案。和平時期,中國政府出動標榜為「人民子弟兵」的國家軍事力量,動用坦克、裝甲車在十裡長安街上,在通往天安門廣場的路上,軍隊無視站在馬路邊上的人群隨意開槍,甚至當學生撤出天安門廣場在西單六部口,軍隊先噴射含有抑制人神經作用的毒瓦斯讓人們失去意識並出動坦克碾壓人群。這樣慘無人道的血腥場面舉世罕見,絕無僅有!

1989年的學生運動從四月胡耀邦去世起到六月四日血腥鎮壓,學生們始終保持著和平、理性的方式要求與政府對話。除了在京的各大院校的學生外,全國各個省市的學生也紛紛聲援北京。這是在中國近代史上最為波瀾壯闊的史無前例的學生運動。學生們提出:「反腐敗、反官倒,要求民主、自由,要求公佈官員財產,要求言論自由的話語權,要求人民與政府之間的公平對話」引起社會上很大反響和共鳴。回顧1979年至1989年,歷經十年改革開放政策,國家經濟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真正得到改革紅利的是手握權力的極少部分人,社會的不公引起了國民的不滿。因此各行各業廣大市民均有人參與遊行,提出有關民生問題,要求公民對民生問題有知情權和建議權;提出加快政治改革、開放新聞媒體自由,要求政府真正意義上還政於民。這是在經歷了文革十年浩劫之後,人們對社會積存的問題質疑和思考的一次大的覺醒。

難以置信的是政府完全忽視來自於民間的呼聲和民意,避重就輕地談政府的執政問題,要求學生無條件地退出天安門廣場。政府的要求遭到學生的拒絕,因為學生們擔心無條件退出會遭到來自於政府的秋後算帳。北京市的市民目睹和見證了1989年的學生運動和「六四」慘案的整個過程。

我們的孩子和親人在「六四」慘案中慘遭殺害。31年來每個遇難家庭都是在承受著痛苦和生活煎熬中度過的。做為這個國家的公民和遇難者親屬,我們有充分理由追問中國執政黨和中國政府!當年的血腥慘案對我們和所有國民造成的傷害政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你們在法律上欠人民一個追責,在道義上欠人民一個道歉!具體理由如下:

理由一:中國共產黨在1949年建立新中國,推翻舊的制度建立新的制度。在建國綱領【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有思想、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通訊、人身、居住、遷徙、宗教信仰及示威遊行的自由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同樣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中國執政黨和中國政府如果不忘初心,就應該遵守和執行建國初期制定的建國綱領和憲法。然而高度集權統治的方式早已忘記憲法賦予公民的神聖權利。我們認為當年的學生運動並沒有超出法律允許的範圍權限。如果政府可以認真聽取國民的意見,而不是用這麼殘忍野蠻的方式結束這場學生運動,中國的社會文明將會加快步伐與世界文明社會接軌,中國官員腐敗現象不會那麼猖獗。

理由二:「老人」干政在「六四」慘案決策中表現得最為淋漓盡致!政府的職能部門一片混亂。文明社會的政府會依照法律化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矛盾是政府日常工作的責任。然而我們看到冠冕為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人竟然可以無視法律,無視國民的生命,無視政府的職能存在,這些老革命家們雖已退位讓權,卻可以隨意決定國人的生殺大權,可以隨意根據統治階級需要給國民扣上「反革命暴亂分子」和「危害國家政權」的大帽子!

理由三:我們要問中國執政黨和中國政府:中國哪一條法律明文規定賦予政府可以隨意動用國家軍事力量去殺害和平示威的學生與平民百姓的權利?憲法規定國家的軍事力量受命於人民代表大會。當年學生們曾多次呼籲要求召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就動用軍隊鎮壓進行表決,政府對學生的呼籲置之不理。我們想知道究竟是在什麼地點、什麼時間發生了反革命分子暴亂?證據在哪裡?什麼人操控了暴亂?真相是什麼?

理由四:衡量一個良性的公民社會,人民的幸福指數的高低,文明程度的高低,言論自由是最重要必備的生存條件之一。偌大的國家只允許來自於官方的一種聲音,不允許民間有不同聲音存在,看不到來自民間對政府執政不足之處善意的批評和監督,只有一個結果就是手握重權的人權力無限膨脹,高高在上俯視國民,法律不能制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權力者的擺設。

31年來,我們多次呼籲政治問題法律解決,依照法律公平、公正地與政府對話。政府至今依然對「六四」慘案保持沉默,絲毫沒有懺悔之心。歲月流逝,我們群體已經有60位難屬離世。歲月可以抹去我們的生命,但是我們群體所有人追求公平、正義的信念不會改變,我們繼續堅持三項訴求:真相、賠償、問責,為所有「六四」慘案中的死難者向政府討回公道!每一個生命的尊嚴不可以被權力剝奪、被任意踐踏!他們是我們的親人也是你們的同胞!

 

簽名人:

尤維潔 郭麗英 張彥秋 吳麗虹 尹 敏 祝枝弟 葉向榮 丁子霖
張先玲 周淑莊 錢普泰 吳定富 宋秀玲 孫承康 於 清 孫 甯
黃金平 孟淑英 袁淑敏 王廣明 劉梅花 謝京花 馬雪琴 鄺瑞榮
張樹森 楊大榕 賀田鳳 劉秀臣 沈桂芳 謝京榮 金貞玉 要福榮
孟淑珍 邵秋風 譚漢鳳 王文華 陳 梅 周 燕 李桂英 徐寶豔
狄孟奇 王 連 管衛東 劉淑琴 孫珊萍 劉天媛 黃定英 熊 輝
張彩鳳 何瑞田 田維炎 楊志玉 李顯遠 王玉芹 曹長先 方 政
齊志勇 馮友祥 何興才 劉仁安 齊國香 韓國剛 龐梅清 黃 寧
王伯冬 張志強 趙金鎖 孔維真 劉保東 陸玉寶 齊志英 方桂珍
雷 勇 葛桂榮 鄭秀村 王惠蓉 桂德蘭 王運啟 黃雪芬 郭達顯
王 琳 劉 乾 朱鏡蓉 穆懷蘭 王爭強 甯書平 曹雲蘭 林武雲
馮淑蘭 付媛媛 李春山 蔣豔琴 何鳳亭 奚永順 肖宗友 喬秀蘭
陸燕京 李浩泉 賴運迪 周小姣 周運姣 陳永邦 劉永亮 張景利
孫海文 王 海 陸三寶 姚月英 任改蓮 倪世殊 楊雲龍 崔林森
吳衛東 賈福泉 王德義 朱玉仙 石 晶 袁 刃 包麗梅 奚貴君
鐘俊華 軋愛強 陳衛東 郝 建        

(共124人)

 

根據難友們的提議,決定把歷年來簽名者中已故難友的名單附錄如下,以尊重死者遺願:

吳學漢 蘇冰嫻 姚瑞生 楊世鈺 袁長錄 周淑珍 王國先 包玉田
林景培 寇玉生 孟金秀 張俊生 吳守琴 周治剛 孫秀芝 羅 讓
嚴光漢 李貞英 鄺滌清 段宏炳 劉春林 張耀祖 李淑娟 楊銀山
王培靖 袁可志 潘木治 蕭昌宜 軋偉林 劉建蘭 索秀女 楊子明
程淑珍 杜東旭 張桂榮 趙廷傑 陸馬生 蔣培坤 任金寶 張淑雲
韓淑香 石 峰 王桂榮 隋立松 田淑玲 孫淑芳 陳永朝 孫恒堯
徐 玨 王範地 李雪文 王雙蘭 張振霞 肖書蘭 譚淑琴 高 捷
金亞喜 邢承禮 周國林 郝義傳        

(共60人)

 

2020年六四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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