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李和平自2015年 7月10日被不明身份人员从家中强制带离后一直下落不明,其妻王峭岭向法院提起第二份行政起诉状,状告公安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的不作为。 行政起诉状 原告: 王峭岭,女,43岁,住大兴区亦庄开发区,电话: 被告:北京市公安局,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9号 负责人:王小洪 职务 局长 电话:010-85225050 案由: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 违法 诉讼请求: 判决撤销北京市公安局于2015年8月21日对原告作出的“市公安局(2015)第30号补告”《补正申请告知书》 判令被告依法对原告的四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做出答复。 事实和理由: 原告系李和平律师之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