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人權研討會成員盧勇祥,2月18日被貴陽金鴨派出所警察帶走,在一家旅館非法關押了24天。其間,盧受到虐待,常常藉故不給早餐吃,不給開水喝,通宵開電視干擾其睡覺。 為了進一步打壓盧勇祥,該派出所李所長和楊教導員找來盧的房東,逼迫他讓盧搬家,否則將承負刑事和政治責任。之後,盧被趕出了住所,他89歲的老母親(生活不能自理,母子二人一直同住),被警方強行送進了養老院;盧本人則搬到了郊區一間農民的住房,沒有電視,沒電話,沒網絡。 更惡劣的是,他們以卑鄙的手段迫使盧勇祥的女友賈琴和他分手。賈琴女兒的未婚夫是警察,警方讓他給賈琴施加壓力,離開盧勇祥。該未婚女婿對賈琴講,她必須和盧勇祥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