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參加過八九民運的勞工維權人士 劉少明 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今日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檢方的指控完全是根據劉少明在網上和微信上發表的文章和言論作出的。庭審結束時,未作宣判。 曾是工人的劉少明是1989年民主運動的積極參加者,近年來積極投身於勞工維權和聲援被捕維權人士的活動。2015年5月29日,他的文章《我到北京聲援並參與“六四”民主運動經歷》在海外網站上發表4天后被帶走;該文記述了從1989年5月26日到6月4日期間他在天安門廣場上的經歷和所見所聞。 據吳魁明律師(劉少明的辯護律師之一)說,檢方作為 起訴 證據的是劉少明撰寫、發布的六篇文章(其中兩篇是關於“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