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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和《禁止酷刑公約》

  •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全文,英文中文

中國於1988年批准《禁止酷刑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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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就执行《禁止酷刑公约》提交的定期报告(2013年6月20日:中文英文
  • 禁止酷刑委员会“关于中国第五次定期报告的问题清单”(2015年6月15日,英文中文
  • 中国关于禁止酷刑委员会问题单的答复材料(2015年10月1日,中文英文
  • 禁止酷刑委员会在日内瓦与中国代表团进行建设性的口头对话(2015年11月17-18日,网络视频档案:英文
  • 禁止酷刑委员会将公布对审议中国履约义务的结论性意见(2015 年 12 月)
  • 中国将对禁止酷刑委员会选定优先关注的问题提交一份跟进报告(2016年12月)
  • 禁止酷刑委员会为跟进行动选出的特别报告员将对中国的跟进报告作出答复

當一個國家成為國際條約的締約國時,允許締約國對某些條款作出保留、諒解或聲明,澄清締約國對某些條文的解釋,或根據條約提出修正案。為確保條約有效,任何條件都不能違背條約本身的目的。在批准《禁止酷刑公約》之時,中國表示它不承認公約第20條規定的委員會有權調查被指控酷刑的行為,還宣布第30條第1款對其無拘束力;該條款規定:

兩個或兩個以上締約國之間有關本公約的解釋或適用的任何爭端,如不能通過談判解決,在其中一方的要求下,應提交仲裁。如果自要求仲裁之日起六個月內各方不能就仲裁之組織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國際法院規約要求將此爭端提交國際法院。

中國自批准該公約以來,已經四次接受委員會審議。禁止酷刑委員會第56屆會議將於2015年11月9日開始對中國進行下次審議。右邊是與審議中國執行公約情況有關的官方文件和中國人權提交的報告。

背景: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禁止酷刑公約》)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簡稱《禁止酷刑公約》)於1984年由聯合國大會通過,1987年生效。制定該公約的目的是“希望在全世界更有效地開展反對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的鬥爭”。按照公約中所界定的,締約國在法律、 程序和救濟方面的義務,包括如下內容:

2015年11月17日、18日,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在日內瓦對中國執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情況進行審議。

相關資訊: 

官方文檔和中國人權提交的報告

第五次審議(時間待定)

  • 禁止酷刑委員會提出的要求中國採取後續行動的主要問題和建議(2015 年):英文
  • 中國對禁止酷刑委員會有關後續行動建議的答复材料(2017年1月24日):英文中文
  • 關於中國第五次定期報告的結論性意見(2015年12月9日),英文中文
  • 在審議中國執行《禁止酷刑公約》五次合併報告前中國人權向聯合國提交的評估和建議報告(2015年),英文中文
  • 中國提交的第五次報告(2013年)英文中文
  • 關於中國第五次定期報告的問題清單 (2015年) 英文中文
  • 中國對問題單的答复材料(2015年),中文

第四次審議(2008年)

  • 中國提交的第四次報告(2006年),英文中文
  • 在審議中國第四次報告過程中有待考慮的問題清單(2008年),英文中文
  • 在審議中國執行《禁止酷刑公約》第四、五次合併報告前中國人權向聯合國提交的評估和建議報告(2008年),英文中文
  • 審議記錄概要(1)(2008年),英文
  • 審議記錄概要(2)(2008年),英文
  • 委員會的結論性意見(2008年),英文
  • 委員會提出需要跟進的問題(2008年),英文
  • 中國對禁止酷刑委員會的結論和建議的評論(2009年),英文中文
  • 委員會報告員就跟進問題致中國的信(2010年),英文

其他相關信息
  • 禁止酷刑委員會結論性意見後續行動準則(2015年9月):英文中文
  • 禁止酷刑委員會網站,英文中文
  •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全文,英文中文
  • 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網站,英文中文
  • 聯合國條約機構網絡視頻網站,英文
  • 聯合國援助酷刑受害者自願基金網站,英文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