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星期三 |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 被控罪名: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1月26日被判刑4年 |
1月23日,星期四 |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被控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赵常青为抗议法庭程序违法,解聘了自己的律师,庭审休庭。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被控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1月29日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
1月24日,星期五 |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 被控罪名:
2. 未作宣判 |
1月27日,星期一 |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第二法庭 丁家喜、李蔚 被控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丁、李两人为抗议法庭程序违法,解聘了自己的律师(丁的一个律师自动退庭),庭审休庭。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第三法庭 被控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张宝成为抗议法庭程序违法,解聘了自己的律师,其案将被另案审理;袁冬于1月29日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