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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违法律师拒绝出庭 郭飞雄案开庭后被迫休庭

2014年09月12日

今天,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和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两人的辩护律师因抗议法院在该案进行中存在程序严重违法问题而拒绝出庭,从而导致庭审休庭,再开庭日期目前不详。

郭飞雄长期以来在维权界一直是积极活跃的温和派人士,他被指控组织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口举牌、演讲声援该报社员工抗议新年献词被篡改的活动,以及和孙德胜等人策划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汉、广州、深圳等八个城市的“街头举牌”活动(举牌内容是“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是警方起诉意见书中的用语);孙德胜还被指控除了在八个城市之外,还在南宁、上海等地“街头举牌”。两人被控罪名均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并被指控为上述活动的首要分子。

9月11日,开庭前一天,郭飞雄的两名律师陈光武张雪忠发表《关于郭飞雄案审判程序问题的声明》,指出该案审判存在的诸多违法问题,包括法院不允许他们复制存在八个光盘上的作为核心证据的案卷材料——这使他们根本不可能进行有效的辩护。他们称:在未能复制核心证据的情况下,将不会出席9月12日的庭审;将继续要求法院允许复制全部案卷材料并纠正其他的违法情况。郭飞雄本人同日也发表了《狱中声明》进行抗议。

网上张贴的一个消息说,在9月12日庭审日当天上午,张雪忠律师接到广州天河法院郭飞雄案书记员的电话,问他9点半了,怎么还没去开庭,并警告他要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张雪忠律师回答说,他“非常乐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郭飞雄的另外一名辩护律师陈光武告知中国人权,法院已经通知他,说他和张雪忠将受到他们各自所在地司法局的惩罚。他认为,他们将受到与另一名维权律师程海相类似的惩罚——上个月,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发出拟对程海处以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的通知。

郭飞雄(杨茂东)简介

郭飞雄是一位网络写手和自学成才的法律维权人士,发表和出版过不少有关中国历史、地方领导人和社会问题的文章和书籍。2006年8月高智晟律师被捕后,他因组建法律后援团展开营救活动而触怒当局,同年9月,当局以郭飞雄2001年编辑出版的揭露辽宁省沈阳市政治丑闻的《沈阳政坛地震》一书为由,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其逮捕,并于2007年11月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罚金4万元人民币。郭飞雄在被关押中曾遭到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

2011年9月获释后,郭飞雄仍积极参加各种维权活动。2012年,他参加了乌坎村干部选举活动、调查李旺阳死亡事件以及发起强烈谴责江西新余警察凶暴殴打独立参选人刘萍、魏忠平的反人道、反法律行为的签名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