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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胜

今天,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寻衅滋事”两罪合并,判处中国著名的活跃人士 郭飞雄 (本名 杨茂东 )6年有期徒刑;而后一项罪名是在庭审前新增加上去的。 与郭飞雄同案的 孙德胜 ,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半;而 刘远东 案则单独审理,其案曾于2014 年 1 月开庭审理,直到今日才做宣判,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 法院给郭飞雄新加的罪名,是在庭审前才向郭的两位律师李金星和张磊宣布的。对此,两位律师感到震惊和愤怒,张磊律师说:“他们要给郭飞雄直接增加一个‘寻衅滋事’罪名。我出离愤怒了!太黑暗了!装模做样听取律师意见,却又不让律师发表意见,...
本文为维权律师唐荆陵在其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的庭审中所作的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他回顾了自己致力于中国的民主化所从事维权活动20年的历程,质疑中共政权的合法性及当局对其案司法管辖权的合法和正当性,并揭示了中国普遍存在的“法外酷刑”情况。他指出:当局的这场审判是“黑暗对光明的审判”、“毁灭对希望的审判”。 唐荆陵于2014年5月16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其案于2015年6月19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首次开庭,7月23日再次开庭,24日该案审结,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 唐荆陵 事实部分 1995年,...
大陆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和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于北京时间11月2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进行了近18个小时,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法庭强行结束庭审,宣布择日宣判。 旁听庭审的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告诉 中国人权 ,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上百次粗暴打断郭飞雄和辩护律师的发言,不允许他们说话,并抢走了郭飞雄的自我辩护书。为了这次庭审,律师们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包括当时现场的图片和录像,这些证据充分说明,郭飞雄所作一切都是合法的,没有任何违背法律的地方。但是,法官对这些证据完全不予采用,只采用公诉人提供的伪证,而这些伪证是证人在刑讯逼供下做出的。 杨茂平表示,...
这个法庭是一个有着特殊深度的法庭。在这个法庭上,我要用我自己的叙述方式讲出我参加声援《南方周末》的街头抗争和政治集会的真实情况,我的初衷、核心考量、运作行动和平衡手法;讲出我推动以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主题的“八城快闪”街头宣传活动的基本思路和法律性事实。 包括我亲身经历在内的无数事实足以证明,《南方周末》及其姊妹媒体《南方都市报》等,以其劳作和担当,矗立为中国大陆“自由重镇”、“人民喉舌”,而为中国民间社会所倚重。正因为如此,2013年元月初,当《南方周末》因《中国梦,宪政梦》一文被广东省委宣传部长庹震阉割,其对公共事务的自由表达权遭到了思想警察头目严重侵犯之际,...
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 郭飞雄 组织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口举牌、演讲声援该报社员工抗议新年献词被篡改的活动,以及和孙德胜等人策划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汉、广州、深圳等八个城市的“街头举牌”活动(举牌内容是“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孙德胜还被指控除了在八个城市之外,还在南宁、上海等地“街头举牌”。两人被控罪名均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并被指控为上述活动的首要分子。 郭飞雄于2013年8月8日被 刑事拘留 ,9月12日被正式逮捕。之前他曾因参加维权活动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5年,2011年9月刑满获释。...
今天,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维权人士 郭飞雄 (本名杨茂东)和 孙德胜 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两人的辩护律师因抗议法院在该案进行中存在程序严重违法问题而拒绝出庭,从而导致庭审休庭,再开庭日期目前不详。 郭飞雄长期以来在维权界一直是积极活跃的温和派人士,他被指控组织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口举牌、演讲声援该报社员工抗议新年献词被篡改的活动,以及和孙德胜等人策划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汉、广州、深圳等八个城市的“街头举牌”活动(举牌内容是“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是警方起诉意见书中的用语);孙德胜还被指控除了在八个城市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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