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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永

許志永案二審合議庭通知此案不開庭審理,許志永的二審辯護人劉書慶律師在呈交北京市高級法院的辯護意見中論述了三個問題:一是一審認定的案件事實不清;二是一審和二審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三是言論自由的重要性和邊界。根據《刑事訴訟法》,劉書慶律師認為此案屬於“應當”開庭而非“可以”開庭的情形;此案不開庭審理屬於嚴重的程序違法,合議庭應當主動改正,再啟動開庭程序。言論自由是受到中國的憲法和《世界人權宣言》所保障的;自由的對政治和公共事務發表言論和意見是建設公民社會、建構良治政府的起點,是所有民主制度的生命線。劉書慶律師稱以許志永為代表的“新公民”諸君是一群真正的公民。 言論自由,公民社會和良治政府的起點...
“新公民案”,整個審理過程,無論是程序還是實體,法治的尊嚴被踐踏殆盡。作為法律人,其實你們心裡很清楚,指控我們所謂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不過是個藉口,你們背後的人,真正恐懼的其實是我們不僅自己堂堂正正做真正公民,而且公開倡導每個中國人堂堂正正做公民,把公民的身份當真,把公民的權利當真,今天我依然要說,無論我付出多少代價,我依然要把公民的身份當真,我依然為自己的公民身份而驕傲,我依然公開的倡導每個中國人都把自己的公民身份當真,把自己的公民權利當真,把公民的責任當真。 這先輩們為我們爭取來的神聖的身份,自從辛亥革命中國宣佈建立亞洲第一個共和國以來從沒有改變過。我是公民,不是專制王朝的臣民。...
(一) 與 志永 的第一次見面,是在朝陽門附近的一家快餐店。由於堵車,我遲到了整整一個小時。打他電話,想告訴他我會晚到,他的手機處於關機狀態。到了約定的地點,我一眼就認出了他。他抬頭,溫和而略帶靦腆的微笑。 乍見之下,他像是校園裡的一名在讀研究生,沉靜如水,書卷氣很濃。他一邊專心於電腦上的文字,一邊等我。他說,為了保證專心致志,他工作時不開手機。 我們一見如故,直接進入正題:下一步我們做什麼?他提到幾點:憲政研究、訪民救助、法律援助。我告訴他,我已經在整理現行法律、法規與規章,找出其違憲之處,及下位法對上位法的違反、各種“法”的矛盾與衝突。他建議,由他、滕彪和我三人一起,做憲政研究,...
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即將召開之際,許志永、丁家喜、 趙常青 等因倡導或參加新公民運動獲罪的十幾名中國公民的辯護人,以及關心新公民案的國內知識界、企業界、新聞界人士,聯名發表公開信,強烈要求人大全體代表正視因新公民案突顯出的公民憲法權利被粗暴打壓,國內言論自由遭非法限制的事實,並在人大會上責成有關部門立即糾正其錯誤作法,以保障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請守住法治的底線 ——就新公民案致十二屆全國人大全體代表的公開信 各位代表; 我們是許志永、丁家喜、趙常青、李蔚、張寶成、馬新立、宋澤、李剛、侯欣、袁冬、李煥君、程玉蘭等因倡導或參加新公民運動獲罪的十幾名中國公民的辯護人,...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於1月22日開庭審理新公民運動主要倡導者 許志永 案,4天之後作出一審判決,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其有期徒刑4年&mdash ;—僅比以該罪名判刑的最高刑期少1年。這是許志永一審判決書的 英文譯文 ,由 www.http:/ /chinalawtranslate.com 網的志願者翻譯,中文原文請參見北京第一中級法院網: http://bj1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951 。
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处“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倡导者许志永 4年有期徒刑 ——仅比该项罪名的最高刑期少一年。 许志永案于1月22日开庭审理,是本月开庭审理几个公开呼吁官员公示财产进行反腐的活跃公民的第一个庭审。许志永从2013年4月12日开始被当局软禁在家,4个月后,于7月16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正式批捕。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说:“对许志永的审判和定罪,向那些以和平方式呼吁进行必要的社会和政治改革的温和声音发出了一个危险的信号,是在加剧业已严重存在的社会冲突,这是在冒险。” 谭竞嫦并指出:“当局本周对许志永案和其他几个涉及公民行动的活跃人士案件的审理,...
許志永的辯護人張慶方律師在收到許志永被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4年的判決書後在微信上發文說,為了給目前還在海淀法院審理的丁家喜等人爭取空間,他們還是會上訴;他將繼續擔任許志永的辯護人,“但不會向二審法院遞交任何辯護意見,我不承認他們的合法性”。許志永是“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倡導人,其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於2014年1月22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一中院今日(1月26日)作出宣判。 翻過這一頁,讓生活重新開始 領到志永的判決,對我來說,這一頁就要翻過去了。 儘管,為了給目前還在海淀法院審理的丁家喜等人爭取空間,我們還是會上訴,但是,二審不會改變結果。事實上,...
在許志永博士受審之日,78名教授、律師和媒體人聯署發表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公開建議書,要求撤銷違憲的《集會遊行示威法》。建議書引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具體規定,指出1989年10月31日公佈並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與憲法嚴重相抵觸,實質上剝奪了公民的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建議書還引述《世界人權宣言》中“人人有權享有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 以及1998年中國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和平集會的權利應被承認,對此項權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限制” 等規定,呼籲中國遵守聯合國的各項國際人權公約,並使國內法律體係與有關國際條約相協調。 對《...
許志永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一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於當日結束,未作宣判。許志永是憲政學者、“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倡導者,致力於推動“教育平權”和“官員財產公示”活動。他將面臨高達5年的刑期。親屬中只有他的妻子和姐姐兩人獲准旁聽。四年前,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劉曉波也是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庭審的。 許志永的兩名律師 張慶方 和 楊金柱 告訴 中國人權 ,他們和許志永在庭審的大部分時間裡保持沉默,抗議審理不公義。下午,許志永宣讀他的最後陳述《為了自由﹒公義﹒愛——我的最後陳詞》,法官隨即打斷他,宣布庭審結束。庭審中,檢察官要求對許志永“從嚴”判罪。 據維權人士、...
2014 年1 月21 日下午,來自全國各地的公民聚集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外,舉牌聲援本週面臨庭審的維權人士許志永、丁家喜和其他維權人士。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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