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倪玉蘭尋釁滋事、詐騙,罪名不成立; 西城分局警察謝軼、孟凡旭、趙國平、沈樹均、杜華、李濤、周強、曾濤、張志強、付傑等38 人,檢察員劉文惠等涉嫌徇私枉法罪和非法拘禁罪,應追究刑責 倪玉蘭案一審辯護詞 程海律師 審判長、陪審員,審判委員會成員: 被告人倪玉蘭親屬和其本人,委託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並指定本律師擔任其一審辯護人。現我依法發表以下辯護意見,請予以採納。 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倪玉蘭於2010年6月17日至2011年4月6日,夥同其夫董繼勤在未辦理賓館入住手續的情況下,任意佔用北京市西城區禦鑫宮賓館1018房間,無故拒絕繳納房款共計人民幣69972元,期間,被告人倪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