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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問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習近平主席、國務院李克強總理、全國人大張德江委員長、中紀委王岐山書記: 我是成都市公民譚作人,在此就5.12特大地震所造成的相關問題,向國家領導人提出公民建議如下。 震驚世界的5.12汶川特大地震,已經過去八個年頭了,但是,這次地震反映出來的許多相關問題,沒有得到很好的處理。比如,震驚世界的因校舍倒塌而造成在校師生大量死亡的問題,至今沒有引起各級政府的足夠重視,遺留了不少政治問題和社會問題。 2008年至2009年,我們通過歷時三個月的公民獨立調查發現,四川重災區中,因地震而發生整體瞬間脆性倒塌的校舍約20多個,在2000多所學校中,僅佔震損校舍的1%。...
“鄭州十君子”之首於世文的妻子陳衛,得知丈夫為抗議法院對他的超期羈押而展開無限期絕食後,想告訴丈夫:“任重而道遠,請保重身體,珍惜生命!” 背景資料: 於世文因組織“六四”公祭活動於2014年7月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 正式逮捕 。2015年4月22日於世文接到起訴書,次日於世文 發表獄中感言 ,說因為為六四實質性做出了一點努力而遭到起訴感到很榮幸。 於世文在1989年的民主運動中,是廣州支持天安門民運活動的發起人和組織者之一,“六四”鎮壓後,於世文被監禁一年零六個月。2014年2月,於世文和妻子陳衛及其他30多人在趙紫陽老家附近舉行公祭趙紫陽、胡耀邦和“六四”死難者的活動,同年5月,於世文...
異議人士 於世文 的代理律師馬連順5月1日到看守所會見於世文時得知:為抗議鄭州市管城區法院在其案件起訴到法院近15個月中,不問不審不判,卻違背法定條件到最高法辦理延期三次,於世文已從4月27日開始絕食,目前已很難寫字。於世文身患血壓高、血質稠、心髒病、抑鬱症等疾病,到看守所後又發生過第二次中風,在這種情況下絕食,律師深感擔憂。 背景資料: 於世文因組織“六四”公祭活動於2014年7月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 正式逮捕 。 2015年4月22日於世文接到起訴書,次日於世文 發表獄中感言 ,說因為為六四實質性做出了一點努力而遭到起訴感到很榮幸。 於世文在1989年的民主運動中,...
自中宣部封杀《穹顶之下》之日,天上的雾霾已经化作政治雾霾,雾霾从此变成了中宣部的“阵地”、党的“阵地”,得“牢牢占领”才对——别说“西方敌对势力”,就算是“人民群众”,从此也休想染指了。中宣部的手可真黑!中宣部的黑手下得可真快、真狠! 一 《穹顶之下》是中国第一部既严肃认真、又平心静气,既分门别类、又全面综合地把雾霾的事情——关于“雾霾是什么、它从哪里来、我们怎么办”——摆上台面、摊开来谈,而且层层递进、详加剖析的一部好片子。这是一部脱口秀风格的新闻调查纪录片,以揭黑曝丑为主,是柴静最擅长的处理手法,也是柴静最有把握的焦点题材——按习近平先生的分类方法,或许应该称之为“负能量题材”,...
張凱的辯護律師張磊向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控告,指出溫州市公安局局長黃寶坤以及辦理張凱等人案件的相關警員,涉嫌破壞《刑事訴訟法》的實施,非法阻礙當事人、辯護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通信權利),其應當立即糾正違法行為,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檢察院依法對之進行法律監督。 關於溫州市公安局局長黃寶坤及相關警員涉嫌阻礙當事人、辯護人依法行使通信權利的控告狀 控告人:張磊,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師事務所律師,系張凱的辯護人 被控告人:黃寶坤,溫州市公安局局長;以及溫州市公安局辦理張凱等人案件的相關警員 控告事項:被控告人涉嫌破壞《刑事訴訟法》的實施,非法阻礙當事人、辯護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通信權利)。...
  • Yu Shiwen and wife Chen Wei
因組織舉行“六四”公祭活動遭當局逮捕的於世文,自2014年5月被關押,至今已超過20個月,當局既不審理該案,也不放人,已屬於嚴重超期羈押。 2014年5月23日,於世文和妻子陳衛因組織“六四”公祭活動被拘押,隨後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拘留,7月3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正式逮捕;同時被逮捕的還有參加“六四”公祭活動的姬來松、董廣平、侯帥、方言等人士以及為他們做代理的常伯陽律師,人稱“鄭州十君子”。其後,“十君子”中先後有九人獲釋,只有於世文仍被繼續關押,他表示拒絕認罪。 於世文目前被關押在鄭州市第三看守所。他患有先天性腦血管疾病,需每日服藥,並曾在看守所中風昏迷過。...
今天,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就審議中國執行《禁止酷刑公約》情況發布長達16頁的“ 結論性意見 ”。委員會的專家們表示,“仍然嚴重關切不斷報導的深深紮根在中國刑事司法系統中的酷刑和虐待行為”。 委員會的“結論性意見”在指出中國某些方面取得進步的同時,詳細列舉了其被廣泛關注的存在問題的做法,包括不經任何指控、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 審前長期拘押 (長達37天,在某些案子中甚至更長;違反了審前關押最長48小時的國際標準);在某些類型的案子中無限期地 拒絕律師介入 ; 對在押者單獨監禁 ,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俗稱“黑監獄”);以及 警察當局的過度權力 ——...
今天,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和“尋釁滋事”兩罪合併,判處中國著名的活躍人士 郭飛雄 (本名 楊茂東 )6年有期徒刑;而後一項罪名是在庭審前新增加上去的。 與郭飛雄同案的 孫德勝 ,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兩年半;而 劉遠東 案則單獨審理,其案曾於2014 年 1 月開庭審理,直到今日才做宣判,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 法院給郭飛雄新加的罪名,是在庭審前才向郭的兩位律師李金星和張磊宣佈的。對此,兩位律師感到震驚和憤怒,張磊律師說:“他們要給郭飛雄直接增加一個‘尋釁滋事’罪名。我出離憤怒了!太黑暗了!裝模做樣聽取律師意見,卻又不讓律師發表意見,...
余文生律師於2014年10月13日因涉嫌支持“香港佔中”被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抓捕,後被羈押99天,其間遭受酷刑,並患上疾病。為此,余文生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依法追究惡警馮盛名、韓超實施酷刑的刑事責任。 余文生對惡警酷刑的訴訟 刑事自訴狀 自訴人:余文生,48歲,北京市人,北京市道衡律師事務所律師,住北京市石景山區八角北路24棟6門107室,電話13910033651。 委託代理人:梁小軍,北京市道衡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1:馮盛名,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警察 被告人2:韓超,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警察 訴訟請求:依法追究馮盛名、韓超刑訊逼供的罪行 事實和理由:...
11月18日,在聯合國此次審議中國遵守《禁止酷刑公約 》情況的第二天會議上,中國代表團以其慣用的嫺熟方式來回應禁止酷刑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專家提出的具體問題:列出長長的、文不對題的統計資料;列舉官方的法律法規;在描述實際做法時大而化之、籠而統之,沒有衡量進展情況的標準或基準;並強調中國的“發展中國家”地位,以此作為其資訊不全或制止酷刑措施不夠的藉口。此外,中國採取一個新的手法是強調文化差異,將其法律中缺乏對酷刑的全面定義歸結為中文的“酷刑”難於與公約中內容廣泛的酷刑的概念相一致。 中國代表團的成員多次作出不合情理、有損於其信譽的回答。舉例如下: 單獨關押不是一種處罰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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