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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琦母親發舉報信要求當局釋放病重的兒子

2018年05月04日

中國人權黃琦母親蒲文清處得知,日前,蒲文清向中央巡視組發出舉報信附後) ,要求敦促四川省和綿陽市有關當局依法公開公正公平處理黃琦案,立即釋放患重病的黃琦回家治病;並向四川省綿陽市中級法院及法官周冬青發出《取保候審申請書》(附後),要求當局依法允許黃琦取保候審。

蒲文清在舉報信中說,黃琦於2016年11月28日晚上被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警察秘密帶走,之後被以“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罪羈押在綿陽市看守所500多天,而其洩露的所謂秘密——《中共綿陽市遊仙區委政法委員會關於陳天茂信訪訴求辦理情況及相關問題的報告》,既不是紅頭文件,也沒有加密標誌,連公章都沒有。黃琦罹患新月體腎炎、腦水腫、腦萎縮、風濕性心肌炎、肺氣腫等多種嚴重疾病,目前全身浮腫,病情加重,肌酐升高,腎功能衰竭,入獄後體重下降二十多斤。蒲文清擔心,當局找不到任何證據可能會將黃琦無限期地關下去。

蒲文清對中國人權說:第一,我兒子無罪,盼黃琦早日回家。第二、黃琦幫助弱勢群體並為個人伸張正義,是按照國家賦予人民的權利;地方當局打擊報復黃琦,以莫須有的罪名將黃琦收監。第三,黃琦身體狀況令人擔憂,擔心黃琦將會病死在獄中。

黃琦是國內資深維權活躍人士。 1998年10月黃琦成立成都天網尋人諮詢服務事務所,並於1999年6月4日開啟了“天網尋人”網站,該網站因幫助尋找許多失散親人獲媒體廣泛報導。 2000年6月3日,黃琦被捕;羈押近3年後,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3年5月9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黃琦有期徒刑5年,因其開辦&ldquo ;天網尋人”網站並散佈傳播有關“民運”、“六四”、“法輪功”等方面的文章。被關押期間,黃琦由於長期遭毒打和折磨,患上腦積水、腦萎縮、風濕性心髒病和其它疾病。 2005年黃琦出獄後,開辦了“六四天網”網站(http://www.64tianwang.com),後改名為“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發佈各種維權信息,為弱勢群體提供各種幫助。

2008年6月,他發表揭露地震中倒塌、致數千名學童死亡的豆腐渣校舍的調查報告後被拘留。 2009年11月23日成都市武侯區法院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判處黃琦有期徒刑三年;因在其持有的移動硬盤裡發現江蘇省某市政府的兩份機密級國家秘密文件和一份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的機密級國家秘密文件——《黨的十七大期間信訪穩定工作方案》、《關於舉辦“三個講清楚”學習班的方案》和《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印發〈涉法涉訴信訪責任追究規定〉的通知》。 2011年6月10日黃琦刑滿出獄。

黃琦在2010年即已確診罹患慢性腎功能衰竭等疾病,多年來須每日服藥9次,否則隨時有生命危險。


附件1:舉報信

舉報人:蒲文清,今年85歲,家住四川省內江市中區沱中路31號附44號。身份證號碼5l100219331231032l。

被舉報單位:四川省公安廳、綿陽市公安局、綿陽市檢察院

反映問題的性質: 絕症兒子遭打擊報復入獄,羈押500余天。

事實和理由

我兒子黃琦創建網站18年,曾經受到包括《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以及數千家國內外媒體高度讚譽。 1999年中國互聯網大事排名第二。黃琦前妻曾麗還在2000年底因創辦網站而在人民大會堂獲黨和國家領導人頒發“中華愛國之心”光榮稱號。

黃琦力挺習主席反腐為無權、無勢的弱勢群體發聲,主要報導強徵強拆。

2016年11月28日晚上,黃琦在成都市武侯區錦繡花園住所樓下被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警察秘密帶走以“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罪羈押在綿陽市看守所500多天,黃琦洩露的秘密是《中共綿陽市遊仙區委政法委員會關於陳天茂信訪訴求辦理情況及相關問題的報告》,此報告既不是紅頭文件也沒有加密標誌連公章都沒有。 《報告》是綿陽市遊仙區政府官員讓陳天茂拍照後黃琦將《報告》中部分內容髮到網上。

黃琦羈押在綿陽市看守所至今500余天,要黃琦認罪並要挾黃琦要判十二至十五年(違背尊重保障人權,不得強迫自證有罪)。

黃琦的辯護律師李靜林表示,當局是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關押一年4月多,這罪名本身是很荒謬的,因為從一般的常識,黃琦哪裡找得到國家秘密,而國家機密是國家釆取保密措施的,而且那就是要有人洩密,那現在沒有人洩密呀。黃琦關押一年4月多遲遲不開庭一直拖延至今,當局目前找不到任何證據可能會無限期地關下去。

黃琦罹患新月體腎炎,腎功能衰竭CRD3期,高尿酸血症。腦水腫,腦萎縮,3腦室4腦室擴大,導水管變窄。風濕性心肌炎,冠心病伴心律失常,肺氣腫等嚴重疾病。

黃琦目前全身浮腫病情加重。 肌酐升高,腎功能衰竭,體重入獄後下降二十多斤,這樣我兒子黃琦會病死在獄中。

我請求中央巡視組領導敦促四川省公安廳、綿陽市公安局、綿陽市檢察院依法公開公正公平處理此案,立即釋放無罪患絕症的黃琦回家治病。

舉報人:黃琦八十五歲母親蒲文清
2018年4月20日

附件2: 取保候審申請書

申請人:蒲文清、女、85歲。漢族,住址: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沱中路31號附44號,身份證號碼:5110021933123l0321。電話:18011450220。係被申請取保候審人黃琦的母親。

被申請取保候審人:黃琦、男、55、漢族、住址:四川省內江市中區沱中路31號附44號。身份證號碼:5110021963σ407σ35X

被申請人:黃琦於2016年11月28日晚被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秘密帶走,現羈押在綿陽市看守所。

申請理由:於2016年12月16日黃琦被四川綿陽市中級人民檢察院逮捕“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現綿陽市中級人民檢察院向貴院提起訴訟,鑑於黃琦案的實際情況,被取保候審不會對社會帶來危害,鑑於黃琦身患絕症,目前在看守所全身浮腫,肌酐升高,腎功能衰竭,體重入獄後下降二十多斤病情加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的規定的取保候審條件。

因此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特向貴院申請對黃琦取保候審回家治病,並願依法繳納保證金或提供擔保人。

呈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及法官周冬青。

申請人:黃琦母親蒲文清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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