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當局正式宣布取締公盟

2009年08月18日

中國人權獲悉,在著名維權人士許志永被正式逮捕的消息傳出之時,當局已正式宣布取締他作為創辦人之一的公益組織——北京公盟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公盟”)。上月,該公司的下屬部門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被當局取締。與此同時,為公盟工作的人士繼續受到當局威脅。

公盟稅務案的代理律師黎雄兵告訴中國人權,8月17日,北京市海澱區工商局派員前往北京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向許志永宣布,北京公盟咨詢責任有限公司已被撤銷,理由是公司登記時使用的是“虛假材料”,即其所從事的公益活動同工商企業的名義不符。由於中國現行社團組織法規不允許獨立的非政府組織存在,公盟不得不與許多公益組織一樣注冊為公司。

黎雄兵表示,近來國保警察一直警告他不要卷入公盟事件,並設定8月18日為其與公盟“分離切割”的最後期限。8月14日,他被迫離開北京前往老家數日。黎雄兵說:“如果明天我失去了自由,你不要感到奇怪!”

自從上月稅務當局宣布對公盟進行處罰以及拘留許志永後,黎雄兵曾代表公盟前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辦理繳納稅款手續,被各部門互相推諉,經數日交涉,地稅局最後仍以公盟的授權委托書沒有法定代表人許志永簽名為由拒絕辦理手續﹔國稅局方面則表示要修改處罰數額。盡管如此,黎雄兵還是根據國稅局和地方稅務局的處罰通知,於8月11日和17日分4批將70余萬稅款分別通過郵政匯款方式匯給了有關稅務當局。

根據中國今年2月28日修訂後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補繳應納稅款,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許志永於7月29日被當局拘留,他的兩位律師周澤李方平一直要求與他見面,直到8月14日,僅周澤一人被當局允許見面。據媒體8月18日報道,當局已下達對許志永的逮捕通知,但未見對逮捕通知具體內容的報道。

對此,北京法律界人士表示,公盟被北京最高當局動員其所有公權力量加以消滅,涉及的部門包括:稅務、民政、人大 、公安、檢察、和工商。公盟人士則表示,當局雖然在形式上消滅了公盟,但公盟的理念“法治、理性、建設和非暴力”已經在中國影響了一大批人﹔公盟的工作絕不會停止。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指出:“公盟事件並不是孤立的,而是當局蓄意打壓民間組織,把法律玩弄於股掌之中,通過經濟手段解決政治問題,將獨立的民間組織置於死地。中國的法制改革和成長中的公民社會正面臨嚴峻的考驗。”

中國人權呼吁國際社會密切關注民間公益組織在中國所面臨的生存困境和當前中國的法治建設面臨嚴重倒退的局面。


欲了解更多公盟公益組織的消息,請參閱:

欲了解更多有關打壓民間社會的消息,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