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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世福

广西北海白虎头村维权村民高世福于2011年4月被北海市银海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上诉后被北海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出狱后他提起申诉,但被北海市中级法院驳回。就此,他向中央向广西派出的巡视组进行举报,指出一、二审法院在审判中对事实的认定没有证据的支持,适用法律均存在重大错误,请求巡视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提审或指令再审,改判举报人无罪。 关于高世福不服北海市中院作出申诉驳回的举报广西巡视组 高世福 举报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高世福,男,1972年12月3日出生,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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