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新余三君子”刘萍、魏忠平——公民运动的践行者即将出狱(图)

2019年10月28日

“新余三君子”、公民运动的践行者、人权活动人士刘萍和魏忠平,在被关押6年6个月后,将于2019年10月27日刑满出狱。(李思华已于2016年4月29日刑满出狱)。


左起:刘萍、魏忠平、李思华

2013年4月21日,江西省新余市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十余人在刘萍家楼下开展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释放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被抓捕的丁家喜、赵常青等人”的公民活动,几天后新余警方出动大批警察将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十余人抓走,并查抄了三人的住所。随后,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人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当局为了给三人定罪,先后四易罪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最后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刘萍、魏忠平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人权捍卫者李思华有期徒刑三年。

“新余三君子”的判决书中指称“2011年5月11日19时许,被告人刘萍、魏忠平来到沁园北村乐百佳超市门口,伙同他人张打横幅,进行演讲,并向途经人员发放宣传材料,致使大量行人滞留围观,车辆行人通行受阻,且抗拒阻碍民警执行职务,造成现场秩序严重混乱。”

其事实真相是,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新余市的维权人士们自2011年4月开始参加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不断受到警方的骚扰和传唤,而支持、推选他们的选民受到警方的谈话和警告。在如此的压力之下,刘萍、魏忠平仍然获得了选举法规定的至少10名以上的选民的联合推荐,成为法定的代表候选人,却被新钢集团选举委员会违法剥夺刘萍、魏忠平成为正式候选人的资格。2011年5月11日,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新余市的维权人士,展示“人民代表人民选,公民精神万岁”的横幅,公开演讲自己由选民们推举为合法的代表候选人但却被剥夺初步候选人资格,于是只得通过街头自我宣传来动员选民们选举自己。事发当日,新余市袁河公安分局就以破坏选举秩序为由将刘萍、魏忠平扣押,并没收了有关选举的宣传材料,并非法限制了两人的人身自由,造成他们无法继续宣传和参加新余地区的基层人大代表的正常选举。刘萍和魏忠平在争当代表的承诺书中向选民们承诺:如能当选人大代表,将关注、监督职工收入、带薪休假、加班工资的实施,关注养老金、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是否依法缴纳。关注退养员工收入,子女就业安置等一些民生问题。他们的承诺关乎员工们的切身利益,因此受到当地选民的支持和拥护。

这一切的合法行为,都成为了日后被控罪的依据。“新余三君子”坚持参加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引起新余当局的恐慌,动用公权力对他们实施软禁、绑架、殴打、强迫失踪、拘留等维稳手段打压迫害,新余独立侯选人事件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

2011年,是中国基层换届选举年,也是民间社会发育成长的活跃期,虽然经过茉莉花运动的大抓捕和强迫失踪,各地人权活动人士仍在积极参与基层换届选举工作,参加各类公民维权行动,定期举行同城“饭醉”凝聚力量守望相助,特别是“新公民运动”的“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及“教育平权”运动在各地有序展开。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是新余地区的杰出代表,从事了包括捍卫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选举自由等大量的公民维权活动。在执政者的思维中,公民依据宪法行使基本权利,争取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政府,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写文章批评政府;关注弱势群体、为自己和为他人维权,都是罪。

中共抓捕“新余三君子”之时,正是当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规模打压“新公民运动”、剿杀公民社会之际。此后,中共相继出台管控网络、NGO、言论的多部恶法,一步步将中国大陆的各种反抗力量消灭于无形。时至今日,公民社会的生存空间被压缩到几近窒息。

然而,谁又能否认,即使在最严酷的寒冬,仍会有顽强的生命在孕育和成长!在中国追求宪政民主的道路上,为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着国家的自由和民主,不知有多少优秀的公民付出了自由和生命的代价。今天,筚路蓝缕,砥励前行的我们,唯有记住古罗马诗人奥维德说过这样一句话:水滴终可磨损大石,不是因为它力量强大,而是由于昼夜不舍的滴坠。

明天,刘萍和魏忠平就要走出监狱的大门,祝福两位优秀的公民终将获自由!

 

附:

刘萍自述

我是一个新余钢铁厂退休员工,从2009年被新余钢铁厂退养,内退工资只有400多元,我要养我的女儿。我为捍卫自己的权利,我频繁信访,逐级反映,没有用。通过法院起诉,法院违法拒不立案,为此,新余公安局给我行政拘留10天。我还是同不法侵害作顽强抗争,我又对公安违法进行起诉,但没有上诉。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新余钢铁厂才解除了长达13年的内退制度,相关职工的工资都有几百元的提高。从此获得新钢职工的好评。

反思感受到公权力消极不作为,有法不依,我认为是民怨和动荡的原因。2011年4月,我决心参选人大代表,认为我认为代表有用。我参选人大代表遭遇的一幕幕,让我吃惊和震撼。我24小时被警察保护,手机、行踪被跟踪,家门口安装探头,频繁遭到非法拘禁,戴黑头套,暴力殴打,捆绑四肢,脱光搜身,关押在黑监狱。在这些打压面前,让我想起了反动派打压革命党人的暴行。我没有丝毫的恐惧,我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没有按照程序恢复,我告到检察官,也没有给我恢复,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法院不立案,不回复,不裁定。我穷尽了法律的所有途径。

我无罪,我从一个看新闻联播唯命是从的臣民,为捍卫自己的劳动法权利,被迫成为一个访民;为追求公平正义,蜕化为一个公民;为依法索要政治权利,蝶变为一名选民,在最后被当做索要公民政治权利的标本,我站在被告席上,被视同为反民。

这是江西省一名独立候选人的遭遇。我无罪,我所追求的每一步,都是依法走向公平、自由、民主。我在践行我所信仰的。历史会宣告我无罪!感谢主!我爱我这片生我养我的国家的,我爱我的同胞!

魏忠平自述

我站在被告席上,这是我的多年梦想。我本应该站在原告席上,去控告这些滥用权利的人。不过没错,我在被告席上也一样可以控告。我们其实是爱这个国家,我们对这个国家是恨铁不成钢,我们希望我们的国家能公平,自由。有一个官员,问我,你这么执着干嘛?我说自由。官员说,自由,是普遍权利。当我被侵害时,检察院应该受理我们的控告。如果判我们有罪,我无怨无悔。我们希望创建一个文明、法治的国家!

李思华自述

我是无罪的。我要向两位难友保重,以后的路还很长。

当我被关押之后,在10月28日的法庭上,我第一眼看到刘萍,魏忠平时,我心里一阵阵发酸。

 

附:判决书

 

中国公民运动网撰写

——转自中国公民运动网(2019-10-26)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273期,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