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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大抓捕」五週年:對律師、法律工作者和維權人士的鎮壓

最後更新於:2020年7月9日

709大抓捕迫害了300多名律師、法律工作者和維權人士。下面的圖表總結了他們被指控的罪名、刑期以及他們後續的狀況(更新至2020年7月),排序以罪名嚴重程度和被羈押時間長短為標準。

被判刑的人權捍衛者

姓名

拘押及判決

後續狀況

顛覆國家政權罪


胡石根

(民主與宗教自由主義者,家庭教會長老)

2015年7月10日被帶走,11日被刑事拘留,後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資料來源

獄中患上心臟病,多次申請保外就醫被拒。2019年8月6日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專員加里·鮑爾呼籲中國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胡石根。目前仍在獄中服刑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周世鋒

(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

被官媒描述為「死磕派」律師的糾集者。2015年7月10日被警方帶走並拘押,後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2018年1月北京司法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兩個月後吊銷了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的執業證書

目前仍在獄中服刑。資料來源


王全璋

(人權律師)

2015年7月9日被警方帶走,一直不肯屈服,律師一直無法會見,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資料來源

其妻李文足一直持續不斷為其呼籲,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

2020年4月5日刑滿釋放,但被當局以防範新冠肺炎擴散為由送往老家濟南,直到4月27日晚才獲准回到北京家中與妻兒團聚。出獄後披露被酷刑仍不肯屈服的經歷資料來源


李和平

(人權律師)

2015年7月10日被帶走,後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資料來源

2017年5月9日釋放。

其妻王峭嶺一直持續不斷為其呼籲,並幫助其他709家屬維權,創造了709家屬抗爭模式資料來源

 


翟岩民

(人權捍衛者)

2015年6月15日被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為由刑事拘留,後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資料來源

2019年1月接受博聞社專訪。

現刑期已滿資料來源


勾洪國

(人權捍衛者)

2015年7月10日被帶走,11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為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後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資料來源

2017年6月獲准赴京求醫進行膽囊切除手術。現刑期已滿資料來源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吳淦

(又名屠夫)
(人權捍衛者)

2015年5月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為由拘留,後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資料來源

目前仍在獄中服刑


余文生

(人權律師)

代理過多起「709大抓捕」案件。2018年1月19日被以涉嫌在幾年前"尋釁滋事"傳喚,被拘押後指控改為在傳喚時"妨害公務",1月27日又將指控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抓前一天發表修憲建議,建議刪除憲法序言。資料來源

2020年6月17日妻子許豔接到徐州市檢察院的電話,告知余文生已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目前在獄中


江天勇

(人權律師)

2016年11月22日被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為由行政拘留9日,2016年12月1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為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7年5月31日被執行逮捕,2017年11月21日被判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指控包括「編造謝陽被酷刑的文章」。資料來源

2019年2月28日刑滿釋放後至今遭軟禁在河南信陽老家,被24小時嚴格監控,不被允許就醫,被禁止出境與妻子團聚。資料來源


謝陽

(人權律師)

2015年7月11日在湖南長沙被帶走,2016年1月8日被執行逮捕,2016年11月21日被拘押近一年半後准許會見律師;2017年1月19日謝陽的律師陳建剛和劉正清傳出《會見謝陽筆錄》,公開其遭受酷刑的細節,引起國際關注;其後,謝陽在央視認罪,否認遭受酷刑;2017年5月被取保候審;2017年12月26日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同時判決免於刑事處罰。資料來源

2017年2月19日,妻子陳桂秋和兩名女兒逃亡泰國,後飛抵美國。

謝陽一直被監控,被禁止出境與妻女團聚,但其持續為709案王全璋、余文生、江天勇等人辯護。

2019年6月對外披露被以女兒作為威脅迫其認罪,坦承跟當局交易以保住律師證不被吊銷。資料來源

尋釁滋事罪

尹旭安
(人權捍衛者)

2015年7月25日,因與王芳、耿彩文等人在武漢市黃鶴樓前身著聲援屠夫(吳凎)的文化衫,並拍照上傳網媒,隨於7月28日被警方從家中帶走,同年8月23日被轉為刑拘,9月26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批捕,2017年5月27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三年六個月。關押期間遭獄警毆打虐待,身心傷害巨大。

2018年12月27日刑滿獲釋。2019年5月又遭抓捕,被刑事拘留羈押在大冶市看守所。資料來源

王芳
(人權捍衛者)

2015年7月28日被拘留,2017年7月18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8611日獲釋資料來源


李燕軍

(人權捍衛者)

2015年6月15日被帶走,2017年9月8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資料來源

2017106日刑滿釋放資料來源


姚建清

(網名小羊羔)
(人權捍衛者)

2015年6月15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為由刑拘,一個月後被釋放,旋即又2015年7月17日被「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逮捕,2016年底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兩年。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201764日刑滿釋放資料來源


劉星

(又名老道)
(人權捍衛者)

2015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 2016年12月28日被判刑兩年。資料來源

2017525日刑滿出獄資料來源


張衛紅

(又名張皖荷)
(人權捍衛者)

2015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2月29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一年八個月。資料來源

201713日刑滿釋放

被抓捕但沒有被判刑的人權捍衛者

姓名

打壓行動

後續狀況

 


李春富

(人權律師)

李和平律師的弟弟。在尋找李和平的過程中於2015年8月1日被天津警方帶走並拘押。

2017年1月12日獲取保候審,1月14日被確診為精神分裂症;其透露被關押期間被當局要求每日服用被官方人員稱為治療高血壓的藥物;停止執業一年半後恢復執業;2019年12月16日在雲南準備過境老撾時被無理由禁止出境。資料來源


謝燕益

(人權律師)

2015年7月12日在北京被刑事拘留,隨後被以涉嫌擾亂法庭秩序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為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7年10月披露在羈押期間被酷刑的細節。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2017年1月5日獲准取保候審後被控制在天津一家酒店,1月18日獲准回家;2018年11月16日律師證被注銷;因公安施壓被迫多次搬家,一度無家可歸;2019年12月透露一家人仍被當局控制,被禁止出境,三名未成年孩子也被當局拒絕辦理護照;2020年3月疫情期間發佈《釋放所有政治犯普遍特赦刑事犯致全國人大公開法律意見書》。資料來源資料來源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劉四新

(刑法學博士、經濟學博士後)

2015年7月10日被天津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為由刑事拘留,2016年1月8日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執行逮捕。資料來源

2016年9月29日獲准取保候審。資料來源


林斌(望雲和尚

(人權捍衛者)

2015年7月10日被天津警方帶走,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為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1月被執行逮捕。資料來源

2016年8月6日獲准取保候審,取保後被軟禁在天津兩個多月,再送回褔建的褔鼎資國寺軟禁;取保期滿後又被轉至向山寺改為半軟禁狀態,偶爾可以外出,但無法跟外界聯絡;直到2018年7月24日才獲准回家。資料來源


劉永平

(又名老木)
(人權捍衛者)

2015年7月10日被帶走,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資料來源

2016年8月下旬獲准取保候審。資料來源

唐志順
(人權捍衛者)

2015年10月6日,唐志順、幸清賢和王宇的兒子包卓軒在緬甸一家賓館被身穿制服的人帶走,但緬甸政府否認知情,外界懷疑中國政府跨境抓人。2016年5月4日被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為由執行逮捕。資料來源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2016年12月獲准取保候審,但被當局限制與外界接觸。資料來源

幸清賢
(人權捍衛者)

見上,與唐志順同案。

2016年12月獲准取保候審,,但被當局限制與外界接觸。資料來源


王宇

(人權律師)

2015年7月9日被帶走,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為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10月17日中央電視臺播放王宇譴責境外人士協助其兒子包卓軒逃離中國的行為。資料來源

2016年7月獲准取保候審;2017年7月天津市公安局解除其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出獄後向媒體披露自己遭受的酷刑及被當局以其兒子為要挾被逼「認罪」的經過。資料來源


包龍軍

(法律工作者)

2015年7月9日,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準備帶兒子包卓軒飛往澳大利亞求學時被警方帶走,在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六個月後,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執行逮捕。資料來源

2016年7月獲准取保候審,2017年7月天津市公安局解除其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包卓軒於2018年1月17日抵達澳大利亞求學;王宇和包龍軍遭到當局邊控,無法出境。資料來源


趙威

(又名考拉)
(李和平的助理)

2015年7月10日被帶走並拘押,2016年1月8日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執行逮捕。被抓捕時年僅24歲。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2016年7月7日獲准取保候審,長期處於國保監視之下;2017年5月首次在微博承認在審訊壓力下被逼妥協,稱對未來感到恐懼。資料來源


李姝雲

(實習律師)

2015年7月10日在北京被警方帶走並關押,後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執行逮捕。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2016年4月獲准取保候審,一年後被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2017年5月對外披露其被關押時所受到的酷刑細節和不公遭遇,包括被接連罰站16個小時及被強迫吃藥等。資料來源


隋牧青

(人權律師)

2015年7月10日被拘留,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為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資料來源

2016年1月6日獲准取保候審;2018年2月被廣東司法廳吊銷律師證。出獄後透露在羈押期間被剝奪睡眠及威脅施加酷刑。資料來源

謝遠東
(實習律師,原中央電視臺記者)

2015年7月10日在北京被天津警方帶走,被以涉嫌「尋釁滋事」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為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2016年1月初獲准取保候審。資料來源


黃力群

(人權律師,原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信訪局副局長)

2015年7月10日在北京被天津警方帶走並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資料來源

2016年1月7日獲准取保候審。2020年6月其子黃雪飛到洛杉磯中領館前抗議,指其父親在羈押期間被強迫服用藥物,被迫害至重度抑鬱症,害怕外面世界;自己也長期被國安監控。資料來源

王芳
(律所的出納)

2015年7月10日被拘留。

2016年1月7日獲准取保候審。資料來源


任全牛

(人權律師)

趙威的代理律師。發佈消息披露趙威在看守所遭人身侮辱;2016年7月8日被鄭州巿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為由刑拘;8月1日鄭州公安公佈其手寫的悔過書照片並准其取保候審。

2017年8月3日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資料來源

耿彩文
(武漢維權人士)

2015年7月28日被處行政拘留15日,8月11日轉為刑事拘留。資料來源

2015年9月26日獲釋。資料來源

2015鎮壓律師:簡要年表(最後更新:2017年9月18日)

2017

1月3日

吳淦(又名屠夫)的辯護律師葛永喜在網上發布消息說,吳淦已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尋釁滋事罪正式起訴至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

當天下午,在天津第二中級法院,葛永喜被告知不能會見吳淦,須待法院確認其辯護人身份後才能會見。資料來源

1月4日

自2015年7月開始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羈押的律師謝陽,與他的辯護律師陳建剛和劉正清會面。律師在發表的會見謝陽筆錄中披露:當局以認罪和構陷律師同仁為條件讓謝陽取保候審,遭到謝陽拒絕;謝陽在被羈押期間遭受嚴重酷刑。資料來源

1月5日

謝燕益妻子原珊珊說謝燕益已獲釋,但待在天津的一家酒店裡,處在當局的監控中。資料來源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說,唐志順幸清賢已於一個月前被釋放;唐志順已回到在北京的居所,但幸清賢下落不明。資料來源

1月12日

人權律師李和平的弟弟李春富律師獲取保候審回到北京的家中,但精神狀況異常。李和平妻子王峭嶺李春富骨瘦如柴,目光呆滯,並且處在極度恐懼的狀態。回家後,李春富仍然處於非常緊張的狀態,並且對妻子有暴力傾向。資料來源

1月14日

在6個月監視居住期間遭受嚴重酷刑,被羈押500多天后獲釋的李春富,今天在家人和多位律師的陪同下到醫院檢查身體,被確診為精神分裂症。資料來源

1月18日

謝燕益回到家中。他2015年7月被羈押,2017年1月5日獲釋後被控制在天津一家酒店中。資料來源

1月18日,來自澳大利亞、法國、西班牙、美國、英國等世界各地的資深法官、律師和法學家發表公開信,對中國709案被捕律師和法律助理以及他們的同事、支持者和家屬所遭受的打壓表達持續關注。資料來源

1月23日

根據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報導,李和平王全璋和其他709被捕律師在6個月監視居住期間均遭嚴重的酷刑,包括遭強電流電擊致昏厥。資料來源

李和平妻子王峭嶺經過多次查詢後,發現她丈夫被以化名“李小春”關押在天津第一看守所;該看守所之前否認拘押李和平資料來源

1月28日

歐盟對外事務部發表聲明,敦促中國當局立即調查謝陽案中的酷刑情況,以及關於李和平和王全璋遭受酷刑的指控,並呼籲釋放包括江天勇在內的被拘留的律師和維權人士。資料來源

2月1日

1個月前曾傳出幸清賢已獲取保候審,但消息一直未得到證實,劉曉原律師今日向自由亞洲電台證實,幸清賢去年底被取保候審,現已回到成都的家中。資料來源

2月14日

王全璋律師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資料來源

3月1日

官方媒體《環球時報》發表文章,稱謝陽律師遭酷刑的文章是江天勇律師為迎合西方憑空捏造的。資料來源

3月4日

中國中央電視台(CCTV)播出對江天勇律師的“採訪”,江天勇“承認”關於律師謝陽遭酷刑的文章是他編造的。資料來源

3月9日

謝陽的妻子陳桂秋發布視頻,呼籲國際社會關注她丈夫的案件。她譴責中國法治狀況的惡化,並呼籲當局無罪釋放709案被捕人士。資料來源

3月10日

陳建剛律師發布一段30多分鐘的視頻,稱對他所寫的會見謝陽的筆錄的每個字都承擔責任——筆錄詳細記錄了謝陽在拘押期間遭受酷刑的情況;陳律師同時還譴責官方媒體所謂謝陽遭受酷刑是“為迎合西方憑空捏造”的無恥報導。資料來源

4月5日

謝陽的妻子陳桂秋致信官派律師賀小電,質問他在當局一再拒絕謝陽家人委任的兩名律師陳建剛劉正清會見謝陽的情況下,為何他未獲謝陽家人的委託而多次會見謝陽。資料來源

4月10日

陳建剛律師再次收到北京朝陽司法局的電話,稱要對他進行調查。陳律師說,律師賀小電會在當天再次會見謝陽;陳律師強調說,當局拒絕讓謝陽家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謝陽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資料來源

4月20日

謝陽的妻子陳桂秋發文說,長沙中院將於2017年4月25日公開開庭審理謝陽“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擾亂法庭秩序罪”一案,賀小電律師將作為辯護人出庭。資料來源

4月25日

謝陽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擾亂法庭秩序罪”一案原定4月25日在長沙中級法院開庭,數十名謝陽的支持者聚集在法院門外,但法院突然宣布推遲開庭,沒有公佈任何原因和延遲後開庭的時間。資料來源

4月28日

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宣布,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李和平律師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稱因李和平案涉及國家秘密,法院於三天前的4月25日對李和平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資料來源。李和平律師的妻子王峭嶺今天在Youtube上發布的視頻中說,當她聽到李和平已被判緩刑時感到震驚,因為這意味著李和平已被秘密審判;她還說,與國保一起守候在她家門口的官派律師還衝上來搶奪她的手機,並試圖打人。(視頻

5月3日

陳建剛律師、其妻和兩個孩子及兩位朋友在雲南西雙版納景洪市旅遊時,於下午1點多被警察抓到勐養派出所;下午5點多6人被十幾個持槍警察分幾輛車帶走。資料來源。2017年1月,陳建剛律師公佈了他會見709案被捕律師謝陽在拘押期間遭受酷刑情況的筆錄;謝陽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擾亂法庭秩序”。

5月8日

謝陽律師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擾亂法庭秩序”案在長沙市中級法院開庭,法院未作宣判。法院還在湖南電視台發布了一個視頻,視頻中謝陽承認與國外媒體共同炒作事件,並稱自己沒有受到過酷刑。資料來源

官方媒體《環球時報》報導,謝陽在庭審後已被取保候審釋放。資料來源

謝陽在今年1月13日手書的聲明(後被發表在網上)中說:“如果將來有一天我認罪了,無論是以書面的還是以錄音錄像的方式,那都不是我真實意思的表示,或者是因為持續酷刑折磨,或者是因為交換,用認罪換取取保回家,回家和家人團聚”。資料來源

5月9日

李和平律師獲釋回家。網上發布的照片​​和視頻顯示,李和平明顯消瘦、變老,頭髮變白。李和平於2015年7月10日被拘留。資料來源

6月4日

姚建清刑滿釋放。她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判刑2年(庭審及判刑日期不詳)。資料來源

7月18日

王芳案在武昌區法院開庭,當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資料來源

8月22日

江天勇在長沙中級法院對他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的庭審中認罪服罪。人權組織認為他被迫認罪。資料來源

仍然失踪或被拘留(最後更新:2016年2月5日)

反應
國內行動
聯合國和政府

澳大利亞政府,外交貿易部,“中國最新人權發展”,2015年7月17日

加拿大政府,外交貿易與發展部,“加拿大嚴正關切在中國被拘留和失踪的律師和活動家”,2015年7月16日

聯合國人權,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律師們需要被保護,而不是被騷擾’——聯合國專家們敦促中國停止拘留做法”,2015年7月16日

歐盟對外事務部,“發言人就中國最新人權發展狀況聲明”,2015年7月15日

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更明目張膽的漠視基本人權”,2015年7月14日

德國外交部,“人權專員Strässer譴責中國大規模拘捕律師”,2015年7月14日

美國國務院,“美國譴責中國拘留人權捍衛者”,2015年7月12日

 
專業協會
 
民間社會

行動

聲明

「709大抓捕」五週年相關文章
被批捕的律師及維權人士

2015年7月14日

從 7 月 9 日開始,在不到一周裡,中國至少有159名律師和維權人士被失蹤、拘留或被帶走訊問,其中包括著名維權律師王宇、周世鋒、李和平和隋牧青——這些律師經常代理因宗教信仰、強迫拆遷和參加維權活動受迫害者的案件。(請參閱“中國人權律師關注組”網站的“即時更新”名單)

當局這次在全國范圍內對律師的抓捕行動,規模是空前的,遠遠超過2011年在“茉莉花革命”后當局所採取的類似鎮壓行動——當時有 24名 律師“被失蹤”,52人以上被刑事拘留。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說:“大規模圍捕在司法第一線為維護權利而抗爭的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暴露了當局所謂‘依法治國’的真實面目:不過是一種鎮壓本國公民的武器;它嚴重損害了中國政府的國際信譽和在國內的合法性。”……更多

相關資料
有關法律信息
  • 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 (1990): , CH
  •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審議稿)條文(2015): ,
  • 刑事訴訟法2012 (修):

中國當局對全國各地的維權律師和活躍人士展開大規模鎮壓,並濫用法律程序,惡意抹黑這些人士和專業組織。然而,勇者不畏強權,他們對官方的宣傳圍剿仍然無畏地發出自己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