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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

中國人權 受維權人士 郭飛雄 (原名楊茂東)的妻子張青委托,發表其致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諾瓦克的申訴信,並將此信轉交給諾瓦克先生。張青呼吁諾瓦克先生關注郭飛雄在被關押期間遭非人道酷刑對待的案件。 申訴信詳述了郭飛雄因參與維權而遭受迫害的情況。郭飛雄在2006年9月14日被拘留之前,就因參與多起維權事件遭到過關押,並多次遭毆打。2006年9月30日,郭飛雄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正式逮捕,警方的根據是他於2001年在遼寧編輯出版的一本名為《沈陽政壇地震》的書。自2006年9月14日被拘捕至今,因不承認有罪而拒絕回答警察的提問,郭飛雄多次遭警察的酷刑逼供和暴力對待:...
中國人權 獲悉,維權人士郭飛雄(原名楊茂東)涉嫌“非法經營”案將於6月15日上午9點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審理。 曾為多起維權案例提供法律援助的郭飛雄於2006年9月14日被拘留,並於2006年9月30日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正式逮捕。警方主要根據郭曾於2001年在遼寧編輯出版了一本名為《沈陽政壇地震》的書。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於2007年1月19日將案子退回公安局要求補充偵察。1月20日,郭飛雄被轉押遼寧省看守所,2月17日此案再次被轉回廣州,3月1日天河區檢察院第二次將此案退回廣州市公安局要求補充偵查。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 “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的規定,...
中國人權 獲悉,廣州公安當局威逼利誘 郭飛雄 的妻子張青勸說丈夫認罪,被張青嚴正拒絕后, 檢察院 不得已在法定的最后期限以"非法經營罪"正式起訴郭飛雄。 國內知情人士告訴 中國人權 ,著名維權人士郭飛雄(原名楊茂東)的代理律師胡嘯5月14日電話詢問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時被告知,郭飛雄案將於5月15日被正式起訴。此前,檢察院曾兩次將案子退回公安局要求補充偵查,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的規定,5月15日是起訴郭飛雄的法定最后期限。 張青在獲知郭飛雄被起訴的消息后表示,4月16日和21日,沈陽市公安局和廣州市公安局曾兩次主動向她提出可以前往看守所探視丈夫,條件是她勸說郭飛雄認罪。...
中國人權 從國內獲悉,廣州市著名維權人士 郭飛雄 ,日前已被從遼寧沈陽轉回廣州,現關押於廣州市第三看守所。檢察院再次收到了公安局送交的補充偵查材料,應在5月15日前決定是否起訴。此前,郭飛雄因涉嫌"非法經營",於1月20日被從廣州轉往遼寧省公安機關管轄。 中國人權 獲悉,郭飛雄的妻子張青於4月2日上午打電話到廣州天河區檢察院時,才從一女性檢察官那裡得知"郭飛雄現已由遼寧沈陽轉回廣州市,目前關押於廣州市第三看守所"。當張青詢問何時轉回時,對方拒絕回答具體日期,但強調公安局應該通知家屬。張青表示,3月14日她打電話詢問廣州市公安局郭飛雄何時轉回時,對方回答不知道。張青分析,如果當時公安局所言屬實...
中國人權 從國內獲悉,著名維權人士 郭飛雄 在獄中被酷刑折磨的同時,他在湖北工作的姐姐和哥哥也遭到當局的騷擾。 消息來源告訴 中國人權 ,2007年1月11日下午,郭飛雄告訴前去看守所會見他的代理律師胡嘯,廣州市公安局預審處警察對他嚴刑逼供,將其手、腳銬在床上40天。郭飛雄說,此前獄方還輪番對他進行疲勞逼供,幾天不讓他睡覺。郭飛雄再次絕食25天以示抗議。自2006年9月14日被拘捕至今,郭飛雄前后共絕食了40天。消息來源說,由於郭飛雄對其遭遇的酷刑折磨進行投訴,預審處警察以暴力對其進行報復,有警察甚至將自己皮膚掐出指甲痕跡,反誣被郭飛雄打,制造理由對其施暴。自郭飛雄被以涉嫌犯“非法經營罪”...
中國人權 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逮捕的維權人士 郭飛雄 ,在被關押了將近3個半月后,其案日前第二次由廣州市公安局送交廣州市檢察院。 曾為多起維權案例提供法律援助的郭飛雄於2006年9月30日被廣州市公安局以“非法經營罪”正式逮捕。2006年10月19日其案被送交檢察院,10月28日檢察院將案子退回公安局要求補充偵查。知情人士說,1月6日,郭飛雄的妻子張青收到丈夫從獄中發出的信,得知郭飛雄於2006年12月28日收到廣州市檢察院的通知,說公安局已將“送檢意見書”交檢察院,郭飛雄可以委托法庭辯護人。 郭飛雄是2005年廣東太石村維權事件中村民聘請的主要法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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