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郭飛雄

維權人士郭飛雄(楊茂東)的律師向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提出控告,控告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局長和天河區看守所所長利用公職多次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並超期非法羈押當事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利用職權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罪及利用公職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要求該院立案查處。
廣州警方刑拘維權人士郭飛雄(本名楊茂東)的羈押期目前已超過法定期限,當局至今未作逮捕決定。律師呼籲當局應將他立即釋放。另外,當局原先阻止律師會見郭飛雄的理由已經不存在,曾四次要求會見遭拒的律師要求當局立即允許他們會見當事人。
9月13日,維權人士郭飛雄(本名楊茂東)的兩位辯護律師隋牧青和藺其磊在給廣東省天河區人民檢察院的信中指出,由於天河警方8月8日對郭飛雄的刑拘缺乏法律根據,檢察院應拒絕其正式逮捕郭飛雄的任何申請。
消息來源告訴 中國人權 , 郭飛雄 (本名 楊茂東 )於8月8日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事拘留後,他的律師 隋牧青 和 藺其磊 曾三次前往關押他的廣州市天河區拘留所要求會見,均遭拒絕。
在公開信中,張青強烈抗議中國政府第四次拘捕她丈夫郭飛雄,呼籲立即無罪釋放他。她說這樣做將對中國的和平轉型和改善人權有幫助。
中國人權 獲悉,廣東維權人士 郭飛雄 (本名 楊茂東) ,日前被當局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rdquo ;罪刑事拘留。根據郭飛雄家屬2013年8月17日接到的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的拘留通知書,他於2013年8月8日被拘留,目前被關押在天河區看守所。 郭飛雄 是國內知名活躍人士,長期關注公共事務,參與過各種維權活動。他是當局最近幾個月來嚴厲打壓民間活躍人士而拘押的數十位維權活躍人士中最新的一位。被拘押者中包括新公民運動倡導者 許志永 。 郭飛雄 支持國內呼籲官員公示財產活動。今年3月,他參與發起了敦促全國人大批准中國於1998年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公民聯署活動...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0條規定於2013年8月8日將郭飛雄(本名“楊茂東”)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事拘留,羈押在天河區看守所。
資深維權人士郭飛雄前往南方周末報社前參加集會抗議,並接受采訪,與參與者交流。此文是他參加聲援後總結的一些思考要點,指出南周抗爭事件的意義在於這是23年來中國“政治變革的第一波”,是草根維權人士主導的要求憲政民主的一次政治實驗。
【郭飛雄】廣州警方為阻止老資格維權法律工作者郭飛雄去會見來廣州參加一個法律研討會的老朋友,隨意製造“賣假酒”、“擾亂公共秩序”等理由將他非法傳喚8小時。郭飛雄說,他在過去四個月中被非法傳喚三次。
【劉萍、魏忠平】公開信說,9月19日,江西新余市維權人士、人大代表獨立參選人劉萍和魏忠平,到渝水公安分局遞交《遊行申請書》時,遭拘押、脫衣檢查、沒收手機,兩名警官對其謾罵、毆打,折磨長達11個小時。整個拘押過程,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續,系非法拘禁。

頁面

訂閱 郭飛雄
錯誤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錯誤

網站遇到非預期錯誤。請稍後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