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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

1,2012年3月30日下午,居住在廣州的歐榮貴、肖勇、黃文勳、楊崇、羅守恆等十幾位民主維權人士,在廣州市天河區龍洞步行街舉牌,要求政府推進政治改革。他們手中所舉的木牌上,寫有"公平、正義、自由、平等、人權、法制、民主、共和","沒有選票,沒有未來"以及"胡錦濤帶頭公開財產"等字樣。這一活動引來數百名民眾的圍觀,並沒有遭到當局的驅趕。 2,事件發生三日內,歐榮貴、肖勇、黃文勳、楊崇、羅守恆被警方抓走,先行政拘留,後在4月3日以涉嫌"非法聚會、遊行、示威" ;刑事拘留。 部分舉牌人士,如劉珊娟、劉遠東、田貴華、王可華等,被警方詢問或傳訊後放出。 3,4月2日--8日,維權律師唐荊陵、...
被中國當局以「非法經營罪」判刑5年的廣東著名維權人士 郭飛雄 (本名楊茂東),今天從廣東梅州監獄刑滿獲釋。
中國人權 獲悉,曾遭當局刑訊逼供、虐待並被同監囚犯毒打的維權人士郭飛雄一直被拒絕會見律師。正在廣東省梅州監獄服刑的郭飛雄,不服當局對他做出的5年徒刑的判決,准備提出申訴,並控告監獄當局對他施加酷刑和虐待。郭飛雄的妻子張青告訴 中國人權 ,10月20日,郭飛雄的律師胡嘯從北京千裡迢迢來到梅州,但卻不被允許會見郭飛雄。 “郭飛雄被定罪依據的是通過刑訊逼供所得的供述,” 中國人權 執行主任譚競嫦說,“再過幾天,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將審議中國政府遵守《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情況。 中國人權 呼吁中國當局立即准予郭飛雄會見其申訴律師,以此作為第一步,...
中國人權 受權發表正在獄中服刑的大陸維權人士 郭飛雄 的妻子 張青 6月29日致中國國家總理溫家寶的公開信。該信反映廣州市學校當局刁難郭飛雄和張青的兩個子女的入學問題,懇請溫家寶過問此事。 中國人權 完全支持張青這一正當合理的要求,敦促廣州學校當局糾正這一錯誤作法,切實遵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和中國義務教育法,還郭飛雄子女的受教育權。公開信的全文如下: 張青就子女入學問題致溫家寶總理公開信 溫家寶總理:您好! 以前就我丈夫郭飛雄的冤案和他在看守所受到的酷刑,我給胡錦濤主席、總理您寫過公開信。今天就我的孩子上學的問題給你寫這封公開信——我的兒子已經失學一年,今年在漫漫的等待中,...
據報道,中國當局阻擾被監禁的維權人士 胡佳 和 郭飛雄 (原名 楊茂東 )與他們的律師和家屬的聯系。這一做法損害了他們獲得法律救助的權利, 中國人權 對此表示譴責。 上星期,著名維權人士胡佳對其案子進行上訴的期限結束。在此之前他的律師李方平一直無法見到他。李方平說,他前往看守所要求同他的當事人會面,但被拒絕。4月3日胡佳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半。 中國人權 還從消息來源處獲悉,廣東省梅州監獄當局扣留了被監禁的維權人士、法律顧問郭飛雄寫給律師和家裡的信件。 中國人權 執行主任譚競嫦指出:“為確保有效的法律咨詢和一個正常運作的法治,至少必須做到被拘留者和囚犯能夠跟他們的律師進行聯絡...
最近,被以“非法經營罪”判刑的維權活動人士 郭飛雄 (本名楊茂東)在監獄中遭到毆打。 中國人權 對此表示強烈譴責,並提請外界注意,這一事件發生的時間正值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即將審議中國提交的其履行《禁止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報告前夕。 據報道,12月28日,郭飛雄的妻子張青和姐姐楊茂平首次到廣東省梅州監獄探視郭飛雄。張青表示,郭飛雄被關進梅州監獄的第5天,也就是12月18日,遭到了同監犯人的毒打,他被打得從樓梯上栽下來。郭飛雄在獄中每天要進行10多個小時的勞動,而且獄方不准郭飛雄看書看報,不准他去監獄裡的圖書館,而且還威脅要將他送精神病院。對這一切不公平的待遇,...
11月26日,大陸維權人士 郭飛雄 的妻子張青委托 中國人權 發表一份聲明(全文附后),解釋了她的丈夫郭飛雄為何決定對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對其重判5年不予上訴的原因;同時披露了郭飛雄被關押一年零兩個月期間的艱難處境,指控了警方刑訊逼供的殘暴行為。在聲明中,郭飛雄還宣示了他准備應對更惡劣環境的抗爭計劃,表達了他對討還公道持有的堅定信念,發出要求中國政府推行政治改革和釋放所有政治犯的嚴正要求。 郭飛雄曾為許多維權案例提供法律援助,他於2006年9月14日被警方拘留。經過一年多的拖延,其中他被多次轉移,其案子被退回補充偵查,最終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於2007年11月14日以“非法經營罪”...
2007 年11 月14日(香港): 中國人權 獲悉,大陸著名維權人士 郭飛雄 (本名楊茂東)11月14日(北京時間)上午被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徒刑,罰金4萬元。郭飛雄已經被當局羈押一年多,在被羈押期間曾多次遭受酷刑。 中國人權 強烈譴責當局對郭飛雄的定罪,尤其是對他的審判在法律程序上存在著嚴重缺陷。 中國人權 執行主任譚競嫦說:“對郭飛雄的從重處罰完全是一場以政治原因為主導的訴訟,旨在對其他維權人士產生恐懼效應,並破壞中國政府為法治建設所做的努力。” 譚競嫦強調指出:“這一經由存在程序性缺陷的審理、對郭飛雄一年多的關押,...
中國人權 受著名維權人士 郭飛雄 (本名楊茂東)妻子張青的委托,在9月14日郭飛雄被中國當局拘捕一周年的日子,發表“紀念我的丈夫郭飛雄入獄一周年——再次呼吁當局無罪釋放郭飛雄”一文(全文附后)。 中國人權 長期以來關注郭飛雄一案,跟蹤並報道有關信息。2007年6月5日, 中國人權 為張青轉交《致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諾瓦克的申訴信》。郭飛雄“非法經營”一案,當局經過整整一年的偵查、補充偵察,至今沒有結論。郭飛雄本人為此經歷了整整一年的非人折磨。廣州地方司法當局在偵查審訊中,將郭飛雄的手、腳銬在床上達幾十天,幾天幾夜不讓他睡覺,對他進行疲勞逼供。...
中國人權 從國內知情人士處得知,廣州維權人士 郭飛雄 (本名楊茂東)"非法經營"一案7月9日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審理后,由於檢察院要求調回案件進行補充偵查,法院不得不延后對其案的宣判。目前,郭飛雄仍被關押在廣州市第三看守所。 知情人士說,今天(26日)上午,郭飛雄的妻子張青打電話到廣州市天河區法院,詢問郭飛雄的案子何時宣判。天河區法院張昊法官經查詢后回答說,由於幾天前檢察院已將郭飛雄的案卷調回補充偵查,郭飛雄案子的宣判時間將會延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65、166條之規定,法庭在審判過程中,若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並向法院提出建議的,法院可以延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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