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郭飛雄

因被指控所謂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羈押在廣州市天河區看守所的維權人士郭飛雄,在參加庭前會議和兩次開庭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法警押解的過程中,遭到戴黑頭套、手銬反銬、戴腳鐐等虐待,而且因手銬和腳鐐戴得非常緊,致其身體遭到傷害並留下後遺症。為此,郭飛雄提起國家賠償,要求:1、就其法警故意虐待和傷害行為賠禮道歉;2、對實施虐待和傷害行為的法警依法懲治,並約束其法警不得虐待任何被押送人員;3、為賠償要求人治傷,並依法賠償精神損害。 國家賠償要求書 賠償要求人(受害人):楊茂東,又名郭飛雄,男,1966年8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20102196608026318,漢族,文化程度大學,...
大陸著名維權人士郭飛雄(本名楊茂東)和孫德勝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於北京時間11月28日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進行了近18個小時,一直持續到第二天凌晨。法庭強行結束庭審,宣布擇日宣判。 旁聽庭審的郭飛雄的姐姐楊茂平告訴 中國人權 ,法官在庭審過程中上百次粗暴打斷郭飛雄和辯護律師的發言,不允許他們說話,並搶走了郭飛雄的自我辯護書。為了這次庭審,律師們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包括當時現場的圖片和錄像,這些證據充分說明,郭飛雄所作一切都是合法的,沒有任何違背法律的地方。但是,法官對這些證據完全不予採用,只採用公訴人提供的偽證,而這些偽證是證人在刑訊逼供下做出的。 楊茂平表示,...
這個法庭是一個有著特殊深度的法庭。在這個法庭上,我要用我自己的敘述方式講出我參加聲援《南方周末》的街頭抗爭和政治集會的真實情況,我的初衷、核心考量、運作行動和平衡手法;講出我推動以敦促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主題的“八城快閃”街頭宣傳活動的基本思路和法律性事實。 包括我親身經歷在內的無數事實足以證明,《南方周末》及其姊妹媒體《南方都市報》等,以其勞作和擔當,矗立為中國大陸“自由重鎮” 、“人民喉舌”,而為中國民間社會所倚重。正因為如此,2013年元月初,當《南方周末》因《中國夢,憲政夢》一文被廣東省委宣傳部長庹震閹割,其對公共事務的自由表達權遭到了思想警察頭目嚴重侵犯之際...
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 郭飛雄 組織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報社門口舉牌、演講聲援該報社員工抗議新年獻詞被篡改的活動,以及和孫德勝等人策劃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漢、廣州、深圳等八個城市的“街頭舉牌”活動(舉牌內容是“要求官員公佈財產並敦促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孫德勝還被指控除了在八個城市之外,還在南寧、上海等地“街頭舉牌”。兩人被控罪名均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並被指控為上述活動的首要分子。 郭飛雄於2013年8月8日被 刑事拘留 ,9月12日被正式逮捕。之前他曾因參加維權活動被以“非法經營罪”判刑5年,2011年9月刑滿獲釋。...
今天,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審理維權人士 郭飛雄 (本名楊茂東)和 孫德勝 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兩人的辯護律師因抗議法院在該案進行中存在程序嚴重違法問題而拒絕出庭,從而導致庭審休庭,再開庭日期目前不詳。 郭飛雄長期以來在維權界一直是積極活躍的溫和派人士,他被指控組織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報社門口舉牌、演講聲援該報社員工抗議新年獻詞被篡改的活動,以及和孫德勝等人策劃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漢、廣州、深圳等八個城市的“街頭舉牌”活動(舉牌內容是“要求官員公佈財產並敦促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是警方起訴意見書中的用語);孫德勝還被指控除了在八個城市之外...
在 郭飛雄 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開庭前一天,其辯護律師陳光武和張雪忠到看守所會見了郭飛雄,並就案件審判存在的程序問題提出了5項法律意見。郭飛雄認為,單就法院不允許其律師複製最重要的案卷材料這一項,律師就根本不可能進行有效的辯護;律師應要求法院延期開庭,繼續要求法院允許律師複製全部證據。其律師聲明:在未能複制核心證據的情況下,將不會出席2014年9月12日的庭審;將繼續要求法院允許複製全部案卷材料並糾正其他的違法情況。
維權人士 郭飛雄 在其被指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開庭前一天發表《獄中聲明》,指出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在審理其案過程中存在多項違反法定程序的事實,尤其是違反刑事訴訟法第38條的規定,拒絕其辯護律師複製八個光盤的數字化案卷材料(包括現場視頻、照片等證據),嚴重侵害了辯護律師及其本人的法定辯護權。他說,如果法院9月12日繼續按原計劃開庭,那麼法院的庭審將是不正當和不合法的,也是完全無效的,他將在庭審中全程保持沉默。
消息來源告訴 中國人權 ,維權人士 郭飛雄 11月14日被允許會見他的律師 陳光武 。這是他自今年8月8被拘留、9月14日被逮捕以來首次見到他的律師。當局指控他“聚眾擾亂公共秩序”。 郭飛雄在會見中說,他曾於8月8日至9月2日絕食25天。據陳律師說,郭飛雄看起來很憔悴,反應遲鈍,與他往昔思維敏捷、言詞滔滔判若兩人。這次會見是在郭飛雄被關押的廣州天河看守所進行的。 郭飛雄的另一位律師隋牧青最近在 推特 上說:“據悉警方指控郭飛雄‘犯罪’事實主要兩點:一是指控郭組織、策動了年初南周事件的部分街頭抗議活動;二是今年4月,武漢—長沙—廣州—深圳共八個城市有維權人士發起要求官員財產公示以及人大批准《...
在紐約聯合國總部今天舉行的聯合國大會上,中國當選為由47名成員組成的聯合國最高人權機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任期3年(2014年至2016年)。 “中國必須堅持最高的人權標準,這不僅是國際人權法的要求,也是理事會對其成員的要求” , 中國人權 執行主任譚競嫦說,“中國公民對此也提出了同樣的要求,他們不斷呼籲保障自身權利的呼聲不僅越來越響亮和廣泛,而且不容忽視。 ” 在今天的表決中,中國獲176票,佔總數192票的91.7%。分配給亞太地區的4個席位分別由中國、馬爾代夫、沙特阿拉伯和越南獲得。中國從2006年至2012年曾連續兩度擔任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 2013年11月5日, 中國人權...
聯合國大會將於11月12日進行人權理事會成員選舉,中國人權就此敦促中國政府兌現其為競選所作出的保證:“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頁面

訂閱 郭飛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