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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izen's Square

【陳克貴】陳克貴的家屬發表聲明,指出他們已經為陳克貴委託了律師,沂南當局為其指定兩名律師的做法於法無據,他們“絕對不能接受”;這種做法既浪費公共資源又剝奪了家屬委託律師的權利。他們強烈要求兩位被指定律師立即退出本案,“否則本案程序從一開始,就沒有公正可言。 ”
【李旺陽】劉衛國等十位律師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公開信就湖南省當局發布的確認李旺陽自殺的調查報告,指出現場勘查存在5大疑點、屍檢存在諸多漏洞、警方對李旺陽死亡事件的處置過程嚴重違法。公開信要求解除對李旺陽親友、支持者的非法軟禁,責成公安部成立李旺陽死亡事件聯合調查團,進行獨立專業調查,並及時向全社會公佈調查結果。
【倪玉蘭】北京殘疾維權人士倪玉蘭因家遭強拆進行維權曾被以“妨害公務”罪兩次判刑,2012年4月又被以“尋釁滋事”罪和“詐騙”罪,合併判處執行有期判刑二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她丈夫董繼勤也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兩年。夫婦二人不服判決上訴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至今未有結果。 7月中旬,倪玉蘭委託律師對西城區辦理自己案件的公安檢察幹警50餘人提出控告,認為他們明知自己無罪而追究其刑事責任,涉嫌徇私枉法罪,同時強制自己住進賓館且超期羈押涉嫌非法拘禁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律師在一審中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的17張關於倪玉蘭的照片生動顯示:因為拆遷維權,倪玉蘭從一個原本身體健康、充滿活力、...
2012年4月13日, 中國人權 的 新聞發布 報導了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入獄11年的甘肅異議人士李大偉刑滿獲釋。新聞稿附上了二審判決書,並翻譯成英文。現將一審判決書公佈在公民廣場。李大偉一審後提出上訴,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2年11月不開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商兆樹】黑龍江鶴崗市殘疾上訪人士商兆樹因醫療事故導致其殘疾一事上訪多年,曾被當局截訪後勞教和羈押,今年遭截訪後被送進精神病院。一位知情者呼籲外界關注這位正在進行絕食抗議但已“生命垂危”的殘疾上訪人士。
【訪民抗議】兩百多名訪民聚集在中國監察部大門前的馬路上舉行抗議活動,他們不再把個人訴求放在首位,而是從反貪官、保人權的廣泛社會角度參加集會。
【肖國珍律師】北京律師肖國珍被警方通知約談,她估計與她帶頭聯署李旺陽後援團的事有關。她發布緊急通知,告知她可能被帶走,聲明自己不會自殺。此外,她的一篇關於什邡的文章《什邡!什邡! 》剛放上博客就被刪掉。該文引用中國的法律指出,什邡警方使用武力鎮壓抗議群眾“構成以公權力實施的違法犯罪”。作者還就解決什邡警民衝突發出5項呼籲。 緊急發布 肖國珍律師 剛才北京市公安局(單位領導電話告訴我的,也可能是國保)已經到我工作的區域找我。已約定,我明天上午到單位與公安局人員見面,他們將把我帶走到局裡問話。估計是因為李旺陽後援團我帶頭聯署的事。如我失踪,請互相守望幫助。 從現在起,我隨時可能被帶走。...
【勿忘六四】 2012年6月4日,1989年“六四”事件23週年紀念日,上海訪民杜陽明、沈佩蘭、王扣瑪、童國菁四人到上海市市中心人民廣場手摯“勿忘六四”字幅公開紀念“六四”慘案。
廖亦武在接受2012年波蘭卡普欽斯基國際報導文學獎的答謝詞中通篇講的是他書中一個人物——他曾經的獄友、仍被關在監獄中的詩人李必豐的“傳奇”故事,因為他說,“李必豐也是廖亦武報導文學的源泉之一。 ”
湖南老民運人士周志榮的這份聲明質疑被警方宣佈為“自殺”的李旺陽死亡案是一起“被自殺”案。聲明呼籲國際社會和民間團體成立“李旺陽被自殺真相調查委員會”。包括李旺陽的妹妹和妹夫以及郭永豐在內的17人已經簽名參加調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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