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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izen's Square

2011年4月—8月 【劉德軍】維權人士劉德軍發表了他兩年前寫的關於2011年2月茉莉花集會事件發生後他被當局秘密關押審訊,然後改為刑事拘留,最後取保候審釋放40多天裡發生的可怕事情。他詳細描述了秘密關押期間,北京國保以黑社會手法對他戴黑頭套、毆打、辱罵、用酷刑,包括電擊、煙熏、強迫長時間下蹲,所有這一切的目的就是要他承認“在網上號召了茉莉花行動”。 劉德軍的文章顯示,為鎮壓茉莉花革命,中國公安當局有部署地實行法外法鎮壓、恐嚇他們懷疑的維權人士。他們很清楚自己的行為是“低素質流氓”;雖然他們聲稱“有實力就有發言權”,但也恐懼“革命成功了,民主了”,因此威脅:“在最後時刻,我就弄死你們。”
【強拆】文章說,周孝維地處南通市中心的家2013年7月16日被強拆,他與老母被趕出門外無家可歸。
【袁兵】反核試驗活躍人士袁兵向廣州南沙法院遞交此行政訴狀,指南沙區公安分局警察對他的行政拘留違法,要求道歉和賠償。北韓今年2月進行了核試驗,原告與朋友到一些公共場合舉行和平示威,隨後南沙公安局的警察對他們進行了抓捕。
【起訴城管】這一代理詞是隋牧青律師遞交廣州海珠區人民法院、為溫州攤販李盛燕夫婦狀告海珠城管、公安對其造成人身傷害、行政侵權案的法律文件。
【範舜輝、範萬成、範水河】三位農民維權領袖被控以涉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該案的辯護律師隋牧青詳述了法庭在審理該案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五君子】隋律師與其他三位律師去湖北咸寧赤壁看守所看望今年5月被抓的5位維權人士。他們因在赤壁廣場展開了“踐行中國憲政夢”的旗幟而被行政拘留,後轉成刑事拘留。兩位律師分別會見了其中兩位維權人士——他們分別被以“顛覆”和“煽動顛覆”罪刑拘。 “五君子”在拘留所均遭警察和同號囚犯的毆打,其中一位還遭電擊酷刑。據悉目前“五君子”已被當局正式逮捕,罪名不確。
【姚誠】安徽活躍人士姚誠因開車把張林和他女兒張​​安妮帶到莆田旅遊而被警察拘留10天。他表示,他不知道15日他們分手之後張林和他女兒去了什麼地方。
【史宗偉】鄭州黃河河務局工務處副處長史宗偉因參加“同城飯醉”和在網絡上發表言論等活動而遭免職,繼6月17日發表《嚴正聲明》後, 20日史宗偉又發表了補充說明和他給省長的一封信及其單位領導開會向他宣讀免除其職務決定的錄音。錄音記錄了局長在宣讀決定後史宗偉對決定所列理由提出的反駁,他說自己所作的一切都光明磊落,並指局黨組的決定純粹基於公安局的指控,沒有任何法律根據;他還表示不會按決定去新的崗位工作。在《請問鄭州河務局黨組——關於我<嚴正聲明>的補充說明》中,他在駁斥對他免職的三條理由後,認為黨組沒有是非、不顧廉恥、顛倒黑白、倒行逆施。他在給河南省長的信中提出如何治理黃河下游的建議。
【史宗偉】鄭州黃河河務局工務處副處長史宗偉因參加飯醉活動,在網上發表言論,以及參與靜坐活動,被黃河河務局黨組免去鄭州黃河河務局工務處副處長職務。史宗偉發表聲明,說明自己的言論及活動不違背國家法律,為抗議這一處罰宣布即刻退出中共。
【趙常青】“北京財產公示十君子”之一的趙常青,今年4月被拘留後,於5月下旬被逮捕,這次是他第4次坐牢。他第一次坐牢是因為參加“八九民運”,之後又因競選縣人大代表和聯署重新評價“六四”的公開信於1998年和2002年兩次坐牢。作者說,趙常青成為89一代的重要像徵符號:面對危險,踐行,擔當,持續,衝擊,昇華。做人理當如此,命運必須肩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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