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Public Appeal

【建議書】中共新領導班子上台後強調堅決反腐,歷史早已證明公示官員財產是最有效的反腐之道。艾曉明等65位中國公民,根據中國憲法關於“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的規定,要求中國205名部級以上高級官員在2013年全國人大期間,將其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財產和收入等予以公示,以實際行動反腐。
【劉曉波 劉霞】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兩週年之際,一封要求中國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劉曉波和他妻子劉霞的呼籲書正在聯署中。劉曉波服刑已4年,是全世界唯一身陷囹圄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霞自兩年前丈夫獲諾獎後一直處於警察貼身24小時監控中。
【勞教制度】自50年代開始的勞教制度因其隨意性和違法性一直備受批評,要求廢除的呼籲也一直不斷。近期唐慧被勞教一事在新浪微博公佈後引起極大反響。李方平等來自全國九省市的十名律師於8月14日聯名致信司法部和公安部,建議對以下方面進行規範和調整:勞教制度聆詢制度適用對象過窄且過於空泛、勞教決定和審批秘密化、決定書不公開且無具體人員不利於追責、律師會見難、年齡無上限等。
【江蘇南通暴力強拆案】2012年4月17日,正在江蘇省武警總隊汽車中隊服役的武警戰士張靜波被部隊以“因為你們家的拆遷問題”而“非正常轉業”。一年多以前張靜波的父母張俊國、徐麗艷夫婦投資並負責的南通市港閘區紅楓麗萊木業公司被暴力強拆,公司財務損失達2000多萬元,兩人和公司其他幾名員工以及當時在家休假的張靜波均被拆遷人員打傷。公司被暴力強拆報警後,公安機關開始以強拆行為是政府行政行為為由不予立刑事案件;幾天后雖立為刑事案件,但公司的財務損失僅被評估為4260元。至今,公司損失無人賠償,實施暴力強拆行為的犯罪分子還沒有得到懲治;公司法定代表人張俊國、徐麗艷夫婦因上訪維權被打壓,...
1993年,我因言論問題被浙江公安專科學校(浙江警察學院前身)辭退公職。 1998年,國家實行住房制度改革,改福利分房為購買房改房。房改房是國家針對職工工資中未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歷史事實,以低房價的形式對職工長期低工資勞動作出的補償。原單位無視我在該校工作十年的事實,以房改時我不在單位工作為由,非法取消了我購買房改房的權利。十多年來,我一直在跟該校交涉,要求歸還我購買房改房的權利,但校一直無理拒絕。到現在為止,其他早已離開該校的人都購買了房改房,唯獨我一個人除外,因我是由於政治原因離開的。給政治異見者製造成生存困難是中國政府的一貫做法,...
[朱虞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浙江資深異議人士朱虞夫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7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北京異議人士查建國發表聲明譴責當局做法,並引用杜布切克語告誡當局:“你可以摧毀花朵,卻無法阻止春天”。
時不我待,繼續拖延「六四」問題的解決將是對我中華民族子孫後代的犯罪 ——致十一屆四次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的公開信 1989年的“六四”大屠殺已臨近第二十二個年頭。在這漫長的歲月裡,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89年的那場大屠殺不討論、不審議,始終沒有改變當年鄧小平做出的結論。據不久前披露的《李鵬日記》,鄧小平於1989年5月17日在他家裡召開中央常委會上說過這樣的話: “措施不堅決不行,不迅速不行。我想的辦法是戒嚴,只有這個辦法才能夠在較短時間內使動亂平定下來。……實行戒嚴如果是個錯誤,我首先負責,不用他們打倒,我自己倒下來。……將來寫歷史,錯了寫在我賬上。已經不能考慮別的辦法了,...
呼籲國家主席副主席胡錦濤習近平依鄧小平理論設立政治改革特區 尊敬的胡錦濤主席和習近平副主席: 這是第一次給您們寫公開信,但不是第一次給胡錦濤主席寫信。在通過郵局寄給胡主席的眾多信中第一封是2005年5月我出國做訪問學者之前,那時全國一片崛起聲浪,其中也包含要中部崛起;我在這封信裡用很少的詞說明了為什麼最好把和平崛起改成和平發展,把中部崛起改成區域發展和提到農村問題等。2005年10月我在正在國外訪問,看到國內討論中國的外交不能只是再韜光養晦等,於是我給武大當時的黨委書記顧海良教授打電話,告訴他我有些建議想通過書信寄給胡主席,武大支付了我回國的來回機票。我在10月的這封信裡提出了放膽發展軟實力...
黑龍江佳旭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楊柳委託,為其涉嫌詐騙一案辯護。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原定於2011年1月24日上午9點30分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黑龍江佳旭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文永泉、劉桂英為其出庭辯護。由於本案爭議較大,辯護律師準備做無罪辯護,因此多名律師和實習律師想要通過本案的審理學習辯護知識,故準備旁聽案件審理。早9點30分前文永泉、劉桂英、榮敬朋、苑紫毅、李宏傑、章舒銳、郝爽、鄭松、等八名律師及實習律師陸續來到法院等候開庭。上午11時許在數名律師及當事人家屬近2個小時的焦急等待下終於等到了開庭的消息。而就在此時,在法院的走廊裡上演了一幕法警隊長帶領法警毆打律師的慘劇。 11時許,...
黑龍江省佳旭律師事務所文永泉主任律師在大年三十夜晚12點看到 新華網對佳旭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法警毆打事件報導 。憤慨至極,報導中道里區人民法院蘇副院長認為的和相關所謂的事實再次深深傷害佳旭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感情,對其漏洞百出的報導更加鄙視, 現發表如下聲明: 一 、打人事件發生在法院七樓走廊,既然當天有錄像資料,強烈要求法院公佈當天七樓走廊發生事件的錄像。既然有錄像在報導中應該以錄像中顯現的情況為準,在報導中不應該由當天值班的法警劉冠宇的描述和法警隊長的陳述,因為此2人皆是主要打人者,所說的事實根本不能成立,在報導中既然法院能提供法院2樓出口安檢監控錄像,為何不能提供7樓...

頁面

訂閱 Public App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