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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生律师案件进展情况——辩护人声明——余文生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2018年04月24日

2018年4月18日,余文生律师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常伯阳、谢阳到办案单位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要求了解余文生案件的进展情况时,办案单位向两位律师宣读了一份其称是余文生亲笔签名的解聘律师、由自己另行聘请律师的声明,并当场宣布辩护人丧失辩护资格、办案单位不再安排接待。就此,两位辩护人发表声明指出:根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的,辩护律师可以要求会见当事人,当面向其确认解除委托关系,故办案单位宣读的《声明》不对辩护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辩护人将一如既往地履行辩护职责;鉴于本案的管辖权已经变更为徐州市公安局,恳请徐州市公安局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为辩护人了解案情提供便利;对余文生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深表忧虑,要求办案单位保留其遭羁押期间各阶段的不间断、多维度的完整视频,不得以断电、设备故障、内存不够等为理由拒绝提供。


余文生律师案件进展情况——辩护人声明
——余文生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2018年4月18日,辩护人来到办案单位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当面向铜山区公安局了解余文生案件的进展情况。在会谈的过程中,办案单位向我们宣读了一份自称是余文生亲笔签名的声明。声明中称:辩护人不能保护其诉讼权利,决定解聘。然后说新的辩护人由其自己另行聘请等等。最后,办案单位当场宣布辩护人丧失辩护资格,办案单位不再安排接待。据此,辩护人发表如下声明:

1、该《声明》不对辩护人产生法律上约束力;辩护人将一如既往地履行辩护职责。《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的,辩护律师可以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面向其确认解除委托关系。在我们未能见到余文生之前,我们无法确认该《声明》的真实性。一份真实性缺乏保障的《声明》,辩护人不能接受。

2、鉴于本案的管辖权已经变更为徐州市公安局,恳请徐州市公安局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为辩护人了解案情提供便利。任何人为地制造障碍,阻挠律师依法履职的行为,辩护人不能接受。

3、在未能见到余文生以前,我们对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深表忧虑。我们要求办案单位保留其拘留、指定监视居住、看守所等阶段不间断、多维度的完整视频。如果以断电、设备故障、内存不够等为理由,拒绝提供24小时全方位的视频。辩护人不能接受!

声明人:常伯阳律师
谢 阳律师

2018年4月24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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