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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IC Biweekly

在劳教制度被取消以后,目前的刑事拘留制度实际上变成了警察任何逮捕、任意羁押的一种报复、惩罚制度。警察可以在完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抓捕任何人,而现行的刑事拘留制度为警察的滥抓滥捕行为提供了一条合法的通道,并且,在目前的司法体系设计之下,受害者没有任何司法救济渠道。
2015年7月9日凌晨,以王宇和包龙军律师夫妇被警方抓捕为起点,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全国范围内先后有十四位律师和多位民间人士被非法抓捕、秘密羁押、被官方媒体造势污名化,近300名律师和民间人士被警方强制约谈、非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更有上述人士无数的无辜亲朋好友被骚扰、被拖累……
7月10日,和平再次遭遇强迫失踪——连同他的助理高月和赵威,连同他的弟弟李春富律师。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发生在他周围的这一切,但我相信和平“爱里没有惧怕”,他一定能平和面对,也盼望他早日回到他深爱的家人身边!
警察和律师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首先源于法律的设置。法律给了警察追剿罪犯的权利,给了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无罪或罪轻辩护的权利。现实中,警察眼中所有人都是罪犯,必全部缉拿之而后快;律师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两者或都内心以为自己在维护公平正义,两者对公平正义的理解或也有很大区别,矛盾势所难免。
律师分级,其中包藏的祸心就在于逼着律师不是依法去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而是拼命地去维护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不是让律师去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而是让律师去不断提高自己的勾兑水平。最终的结果,是在法庭上律师不再为当事人的利益据理据法力争,而是与公、检、法、司沆瀣一气,配合表演。
前不久,笔者收到一封神秘的电子邮件,内容是重庆市委书记关于重庆 打黑的讲话稿。笔者试图向这位陌生人发送电子邮件,可是被莫名其妙地退了回来。可见,对方只想传递信息,不愿意与笔者交流。
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构成一个国家三种基本权力的一个权力,对于社会中所发生的纠纷和案件依照法律做出判断和解决。一个国家若具备理性的司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那这个国家就不会闹革命,老百姓也不用上访。
雨伞运动成功与否,或许言人人殊,但无论发展如何,我希望所有支持真普选的港人,不要放弃,即使场境改变了,也要继续坚持打拼下去。只要这样,我们必能一起见到真普选来到香港的一天。
在许志永博士受审之日,78名教授、律师和媒体人联署发表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公开建议书,要求撤销违宪的《集会游行示威法》。建议书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具体规定,指出1989年10月31日公布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与宪法严重相抵触,实质上剥夺了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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