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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

王宇律師: 你好!在2015年7月9日之後,我們在網上看到那個最著名的視頻,第一感覺是:你怎麼可以在法庭上指著法警罵他呢? 我們很渴望看到鏡頭切換到你所指的那個方向,看那個方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很遺憾,我們生平只進過一個法庭,就是天津市高院的行政庭。看見那個法庭前後左右不同方位有六個攝像頭,據說這樣的佈置攝錄無死角。 我們不知道你罵人的那個法庭上佈置了幾個攝像頭,只奇怪視頻上始終不顯示你所指的方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在問了無數人之後,找到了在現場的律師的記錄,才知道,你所指著罵人的那個方向,是四個法警把一個女人死命壓在地上。 這個女人是個犯罪嫌疑人沒錯,但是她在被警察審訊過程中,被扒光衣服...
在於世文被起訴到法院至今的近15個月時間裡,案件竟然沒有開庭!更何談審結!也就是說,於世文在不審、不判、不放的狀態下度過了1年零3個月的時間! 尊敬的周強院長: 您好!我是鄭州2014年“2.2公祭”案件當事人於世文的妻子陳衛。 於世文失去自由至今已經703天。他因為對當代歷史問題的一次公開表達而被囚禁。在這裡,我不想糾結於案件實體的是非曲直,這樁所謂的“尋釁滋事”案,管轄權在基層法院,按照正常程序,幾乎沒有可能得到您的垂注。但是,此案審理程序中透出的驚人的荒唐,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應該足以引起您的警覺和檢視。 於世文於2014年5月27日被採取強制措施,...
維權人士 郭飛雄(楊茂東) 的妻子 張青 致信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呼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關注郭飛雄案,並對先後關押郭飛雄的廣州市天河區看守所和廣東省陽春監獄侵犯人權事件進行調查。此前,郭飛雄的姐姐 楊茂平 在微信圈發出到監獄探望郭飛雄情況的帖文,詳細講述了郭飛雄健康狀況惡化的情況。 張青致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的公開信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 我是中國公民郭飛雄(本名楊茂東)的妻子張青。我今天寫信強烈呼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關注郭飛雄這起嚴重的人權被侵犯案件。 郭飛雄是法律工作者和作家,是中國維權運動的領軍人物之一。他多年來從事推動中國的自由民主事業的活動。他參與了多起維權活動,比如,...
著名維權人士 郭飛雄 (本名楊茂東)的姐姐楊茂平今日到廣東省陽春監獄會見郭飛雄時得知弟弟的健康狀況非常糟糕,面色蒼白消瘦,並且面色灰暗,一年來斷續便血或稀水樣大便,4月19日曾大出血。她要求獄方把郭飛雄轉到上級醫院醫治,但沒有結果。楊茂平講述會見郭飛雄情況的帖文附後。 郭飛雄因參加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等維權活動於2013年8月8日被拘留,2014年11月28日其案被開庭審理,2015年11月27日被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和“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郭飛雄在關押期間遭受嚴酷虐待(參見郭飛雄的 國家賠償要求書 )。 中國人權 呼籲國際社會施壓,以讓郭飛雄立即得到適當治療。 (...
曾經參加過八九民運的勞工維權人士 劉少明 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今日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檢方的指控完全是根據劉少明在網上和微信上發表的文章和言論作出的。庭審結束時,未作宣判。 曾是工人的劉少明是1989年民主運動的積極參加者,近年來積極投身於勞工維權和聲援被捕維權人士的活動。2015年5月29日,他的文章《我到北京聲​​援並參與“六四”民主運動經歷》在海外網站上發表4天后被帶走;該文記述了從1989年5月26日到6月4日期間他在天安門廣場上的經歷和所見所聞。 據吳魁明律師(劉少明的辯護律師之一)說,檢方作為 起訴 證據的是劉少明撰寫、發布的六篇文章(其中兩篇是關於“六四”...
我的法庭陳述 各位、法官、檢察官、律師及親友們:大家好! 廣州市檢察院、穗檢公——刑訴(2016)5號起訴書檢控我以“造謠、誹謗”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追究我刑事責任,我現在作出自辯。 是公民的良知和責任,使今天我又一次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廿七年前的北京春夏之交,我參與和見證了那場史無前例的反腐敗、爭民主、爭自由、史稱“六四事件”的學生運動,目睹了手無寸鐵年輕的學生慘死的一幕。廿七年過去了,慘景揮之不去,至今仍痛徹我心扉,總有一種不可抑制的衝動和責任,促使我為冤死的學生英魂去奔走吶喊。為此,我寫下了...
張凱的辯護律師張磊向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控告,指出溫州市公安局局長黃寶坤以及辦理張凱等人案件的相關警員,涉嫌破壞《刑事訴訟法》的實施,非法阻礙當事人、辯護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通信權利),其應當立即糾正違法行為,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檢察院依法對之進行法律監督。 關於溫州市公安局局長黃寶坤及相關警員涉嫌阻礙當事人、辯護人依法行使通信權利的控告狀 控告人:張磊,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師事務所律師,系張凱的辯護人 被控告人:黃寶坤,溫州市公安局局長;以及溫州市公安局辦理張凱等人案件的相關警員 控告事項:被控告人涉嫌破壞《刑事訴訟法》的實施,非法阻礙當事人、辯護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通信權利)。...
2016年4月8日,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對維權人士謝文飛、王默分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兩人在法庭上均指對其判決於法無據,並在離開法庭時高呼“廢除一黨專政、建立民主中國”、“言論自由”等口號。 謝文飛、王默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開庭宣判紀實 歐彪峰 2016年4月8日上午九時,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十三審判庭對謝文飛、王默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九時許,謝文飛帶著手銬進入法庭時高呼“廢除一黨專政、建立民主中國”口號,其要求解除手銬法警不准​​。在辯護律師的要求下,法庭讓法警解除了手銬。 宣判開始,法庭宣讀判決。法庭宣判:...
2009年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3年、現在湖南赤山監獄服刑的異議人士謝長發告訴探監的弟弟:2016年1月29日,他所在的第八監區副監區長劉宏因為他看書的事情,用塑料板當著200多名服刑人員的面,暴打他的頭部,他因此絕食抗議達50多小時。因謝長發講述獄中受虐之事,他們通話不到5分鐘,就被獄警掐斷了通話。 文章鏈接: 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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