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周連續開庭審理的數名維權人士的案件中,廣州維權人士和企業家劉遠東案今日審結,但未作宣判。劉遠東被控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和“虛報註冊資本”罪——後者與他建立的一家生物技術公司有關。 劉遠東是“南方街頭運動”的主要發起人之一。 “南方街頭運動”由南方的一些活躍人士發起,呼籲大家對公共議題“從網路到廣場”,在南方的鬧市區、公園等公共場所舉牌抗議、拍照並在網絡發布,從而推動政治變革和實現社會正義。 2013 年1 月7 日,劉遠東在聲援南周員工抗議《新年獻詞》被當局刪改的抗議活動中發表了演講。 消息來源人士出席了今天在廣東市天河區法院對劉遠東的庭審。他說,劉遠東看上去感覺瘦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