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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參與

東門是警方重點把守的“關卡”,說是軍警林立也不為過。計有:外邊閃著警燈麵包車三輛,裡面的警車超過10輛。人員有:荷槍實彈的武警游動哨,神色嚴峻的警員,外松內緊的便衣寶寶。其中,寶寶不停地向我們拍照。 三天前,德哥(蘇昌蘭老公)邀請我成為家屬5位旁聽人的一位,對此,我確實是無言的感激——與蘇女士分別已一年7個月,“有幸”目睹身體弱小的她與強大的國家機器決戰後的風采。據說,受邀請的還有劉浩律師,他的法律知識正好是我請教他的依據。於是,我把身份證、回鄉證用電報方式傳送到德哥處,等待著4月21日這一天。 20日下午,我從香港起程回廣州。過邊檢很容易,滿以為是此行順利的開始。大巴進入廣州境內的增城新壙...
蘇昌蘭說:我深深地愛著我的祖國,更愛生長在這片土地上的每一個公民。今天因為同情生長在這片土地上受到非人道打壓的人們,可是國家機器卻把我推上敵對審判席,使我望到法庭上金光閃閃的國徽漸漸地離我遙遠。 今天2016年4月21日,上午九時,蘇昌蘭煽顛案在佛山中院開庭審理,法院周圍實行交通管制,封路,路上到處都是警察和手拿對講機的便衣,氣氛十分緊張。在法院西門,停放著消防車水砲,二十多輛公務車、警車等。 蘇昌蘭從2014年10月27日被佛山市南海區桂城派出所以治安傳喚帶走(在微信中轉發幾張香港佔中圖片),到今天開庭審理,蘇昌蘭被羈押快一年六個月。 在法庭上控、辯雙方圍繞《起訴書》...
北京警方為“維穩”,多年來對進京上訪的訪民進行打壓,嚴禁旅館和民宅租給他們住處,在重大節日或“敏感日”期間更是嚴查,令訪民惶惶不可終日。 首都,驅冤民維穩?更毀形象! ——訪民進京租借房屋受嚴控表明首都不容冤民勝於刑事犯 馬亞蓮 多年來,北京警方一直嚴令所有的公私旅館、民宅等一律不得借給進京訪民,否則房東輕則被罰款、吊銷執照,重則被拘留,重大節點期間更是嚴加清查、草木皆兵。試圖以此愚蠢、違法之舉逼使訪民離京,維護首都形象和“穩定”。 然全國各地數以千萬計非但討不到公道、還被地方當局整治打壓的訪民,除了進京告狀,又何來其它伸冤之道?但長年的旅途往返花費和精力透支,顯然令經濟困頓、...
來自全國各地的訪民或冒著刺骨寒風或頂著烈日暴晒在馬路上、胡同里排數小時甚至幾天的隊,等待到國家信訪局上訪,但到窗口登記處卻被蠻橫拒絕受理,或被截阻;如今,因9月初要“大閱兵”,從8月中旬起,北京大小馬路、胡同和旅館已開始盤查、清理上訪維權者,國家信訪局成了無人空城。 國家信訪局,一座空城蓄血淚! ——蠻橫推拒個訪、強力截阻集訪的規定所依何來? 馬亞蓮 國家信訪局,集全國各地不同行業、不同性質、不同層次的人員來訪,舉報控訴的也是國內發生的各種不同內容、類別的大小冤屈和問題。而不同省市、級別的官員也都穿梭於此,表達各種態度、進行各種交易、發生各種觀念碰撞和達成。……等等。毫不誇張地說,...
從去年開始,浙江省政府以“三改一拆”的名義強拆教堂頂上的十字架,至今年7月10日已有1200多處十字架遭到拆除。對此,7月28日,浙江省嘉興市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和基督教協會發表聲明,要求政府立即停止移除教堂頂上的十字架的行為;天主教溫州教區全體神職人員向全國同胞和基督徒發出呼籲信,呼籲大家不要再沉默,一起發出吶喊。 吶喊吧!不要再沉默了! ——天主教溫州教區全體神父向全國同胞和基督徒的呼籲信 天主教溫州教區全體神職人員 從去年開始,浙江省政府以“三改一拆”的名頭髮起的專項治理,愈演愈烈,已完全變質。時至今日索性扯下拆違的遮羞布,瘋狂地撲向每一所教堂的十字架。我們教區上下,有理有節,...
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 致信 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將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 中關於“洩密罪”的第35條予以拿掉,將第36條中有關“擾庭罪”的條款暫緩增補。建議書說:“賦予執業律師言辭自由的豁免對於法庭來講意義非同尋常。”“如果我們在立法時只偏重於法庭秩序的維護而忽視了律師的訴訟權利的保障,以‘庭審為中心’的基本精神將不復存在,其目的也很難實現。” 全國人大常委會: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一、二審前後,執業律師群體以一種自由卻又充滿著憂鬱的方式表達了對修正案第35、36條的深度焦慮。一個執業群體集中在一個特定的時期對法律的修正進行了前置的積極參與,其立法意義深遠且彌足珍貴。...
在“六四”26週年之際,中國當局進一步加強對網絡的控制,其中包括對微信朋友圈進行定點屏蔽。前記者師濤為此發明聲明,強烈抗議微信運營商這種助紂為虐的不良行為,稱“言論的自由是我們平等相處的基礎,是我們在權貴們傲慢而強硬的高壓之下唯一的尊嚴。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他呼籲所有的人“為自由而勇敢地吶喊”。 師濤原為中國《當代商報》編輯。 2004年“六四”15週年前夕,師濤因通過雅虎中國電郵向海外網站發送了在編輯會議上傳達的中共中央辦公廳的《關於當前穩定工作的通知》內容摘要而被捕,2005年被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判刑10年,2013年獲釋。 師濤聲明 各位親朋好友: 2015年6月5日,...
2015年5月5日,中國政府公布了《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下稱“境外非政府組織法草案”或“該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如果該草案不加修改獲得通過實施,將嚴重削弱中國的民間社會和政府的國際參與。該草案稱制定本法的目的是“為了規范、引導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的活動,保障其合法權益,促進交往與合作”(第一條);但實際上,該草案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必須接受中國公安部門及業務主管單位對其所有活動的嚴密監控。而這種嚴厲的監管,將傷害中國自身的利益,切斷民間社會為中國面對環境、社會和發展的各種困難可投入的大量資源和專業知識;不僅如此,...
被拘留37天、於4月13日被取保候審釋放的女權人士李婷婷,撰文要求海淀區公安分局盡快歸還她的個人物品,尤其是她的小米手環。為什麼小米手環對她如此重要?本文詳述了她和送給她手環的好朋友Amen之間的情誼,以及在她被抓之後Amen為營救她所做的十分努力。 女權無罪,請給我一個扣押我的手環的合法理由 李婷婷(麥子) 我要我的黑色小米手環,上面寫著“女權主義是宇宙真理”的那一個,它現在被北京市海淀區公安分局扣押了。 22日,我撰寫的控告信在很短的時間內被屏蔽,那上面羅列了我以及連同我的朋友和室友被扣押的物品,我仍舊要求海淀區公安分局盡快歸還我的個人物品,尤其是我的小米手環。...
在被拘留37天后,王​​曼、韋婷婷、鄭楚然、李婷婷和武嶸嶸以“取保候審”的方式獲釋。她們並沒有獲得真正的自由,而是繼續作為“犯罪嫌疑人”。她們目前的狀況涉及到幾方面的限制和管束,包括: 行動自由; 通訊,以及 可能接到傳訊以進行進一步調查。 當 局應該無條件釋放五位女士 。“取保候審”就像懸在五位活動人士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在法律上隨時可能依著當局的意願對公民行動進一步打壓。鑑於中國政府正尋求用成文法律手段來解決家暴問題,試圖阻礙公民行動只能使其為解決中國面臨的嚴重社會問題而做出的努力付之東流。 “取保候審”簡介 * 這一被稱作“取保候審”的程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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