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余文生律師發表《修憲公民建議書》,提出刪除“憲法序言”等政治改革建議,次日即被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事拘留,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失去自由兩年多,不被允許會見律師及家人。他的妻子許豔為丈夫維權,頻遭騷擾和虐待。下文為許豔總結的第八份維權清單。 余文生律師案:妻子許豔的第八份維權清單 2020年2月11日,許豔向徐州市檢察院,針對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劉明偉法官,超期羈押、久拖不判問題,進行了投訴控告。要求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即停止違法與不人道的超期羈押、久拖不判行為,無罪釋放余文生律師。 2020年2月22日,許豔去郵局給余文生律師匯錢,但是沒有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