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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峰

【李建峰】李建峰是前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长,2003年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李建峰否认对他的指控,认为这纯粹是当局为报复他在法律框架内协助他人维权而对他进行的栽赃陷害。李建峰获减刑5年,共服刑11年,其间曾遭酷刑并被强迫劳动。李于2013年4月获释,面对他的是妻女离去、父母老迈、生活无着的困境。
一、李建峰的基本情况 李建峰,男,1965年3月20日出生,地下天主教徒,祖籍江苏省南京市,曾经居住地福建省寿宁县,福建省宁德市,1985年毕业于福建省宁德市师范学院数学系留校任教,同年获得山西谡山史册无线电专业毕业文凭,1992年毕业于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曾任福建省宁德市司法局教育科长、兼职律师、捕前任福建省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长,正科级审判员。2000年被授予二等功臣及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称号。2002年三月因被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非法持枪罪被捕,分别羁押于福建省公安厅看守所、福鼎市公安看守所、三明市公安看守所、永安市公安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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