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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于1月22日开庭审理新公民运动主要倡导者许志永案,4天之后作出一审判决,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其有期徒刑4年——仅比以该罪名判刑的最高刑期少1年。这是许志永一审判决书的英文译文,由www.http://chinalawtranslate.com网的志愿者翻译,中文原文请参见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网:http://bj1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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