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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足声明:王全璋无罪!

2019年01月28日

今天,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王全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王全璋有期徒刑四年半。

对此,我发表声明如下:

王全璋无罪,公检法有罪!法官周虹、林崑有罪!他们对王全璋及709律师和公民案的抓捕、酷刑、起诉、判决等所有的行为,都是违反中国现行法律的。

特别是公检法对王全璋等人实施惨无人道的酷刑,并威胁遭受酷刑的人不许揭露酷刑,是灭绝人性的。

我尊重和支持王全璋的一切选择,我会继续为王全璋维权,我会带好孩子,等待王全璋回家。

谢谢朋友们的支持!

李文足
2019年1月28日

 

——转自博讯(2019-01-28)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253期,2019年1月18日—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