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人權理事會在日內瓦對中國進行第二輪普遍定期審議。在審議期間,137個聯合國成員國參與同中國代表團的互動對話。會議審議了中國落實2009年第一輪審議時所接受的建議的情況,以及在履行其人權義務和承諾中出現的新問題或懸而未決的問題。
2014年3月20日,人權理事會在第25屆定期會議第41次會議上審議之後正式通過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對中國所做的結果報告。理事會在審議結果報告時引人注目的是,中國多次以程序為由進行反對。首先,當一個非政府組織提出為已故維權人士曹順利默哀時,中國以程序為由進行反對。通過提出程序性反對,中國聲稱理事會的規則只允許發表“一般性意見”,堅稱這不包括沉默。之後,當另一個非政府組織開始讀一份聯合聲明時,中國提出反對,認為與通常的做法相矛盾,宣稱經認可的非政府組織只能引用其他被經認可的組織。
在聯合國成員國提出的252項建議中,中國接受204項,拒絕48項。在接受的204項建議中,中國表示其中31項已經落實,8項正在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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