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2018年聯合國對中國的普遍定期審議

聯合國於2018年11月6日(星期二)在日內瓦對中國的人權記錄進行第三次普遍定期審議。審議是在自2017年以來有關新疆大規模拘留維吾爾族穆斯林的報導不斷增加的背景下進行的——估計有100萬人被關進當局所稱的「再教育」營;該地區維吾爾族總人口有1100萬人。2018年8月,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審議中國執行公約情況時,問及有關拘留和「再教育」營的問題,中國官員斷然否認「再教育」營的存在。10月,中國當局又承認確實存在營地,但稱其為「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在那裡是進行「思想改造」以打擊極端主義。2018年9月和10月的報導進一步表明,中國當局正在將維吾爾族被拘押者從新疆運往其他地區,並將中國其他地區監獄的囚犯運送到新疆。

自上次於2013年對中國進行普遍定期審議以來,中國的人權狀況明顯惡化。惡化情況包括以下方面:

  • 2015年當局對律師和維權人士的大規模鎮壓使許多著名的維權律師沉默——通過起訴、監禁、在拘押期間實施酷刑(包括強制吃治療精神病的藥物)、失踪;許多家庭受到騷擾;
  • 2017年1月起施行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嚴重削弱了外國非政府組織在支持中國民間社會組織方面所起的作用;
  • 《國家安全法》(2015年7月生效)對國家安全的定義過於籠統和模糊,當局可以在「國家安全」的名義下審查會中幾乎所有的活動
  • 《網絡安全法》(2017年6月生效)和一系列實施條例(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對互聯網信息流動的控制急劇加強,使所有參與方——用戶、公共賬戶管理員、服務提供商以及關鍵基礎設施運營商——都要對當局認為「不可接受」的內容負責;
  • 全國范圍內正在實施一個用以監視公民行為的「社會信用體系」,包括中央數據庫(信用中國)和地方政府的公民、企業和組織的行為的清單——承諾對「好」的行為進行獎勵,對「壞」的行為進行懲罰和公開羞辱;
  • 2018年3月,通過修改憲法,取消了國家主席任期限制(兩個五年任期),並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國家憲,這將允許習近平終身擔任國家主席;
  • 自修改憲法以來,當局強力開展了一項運動,要求所有國家機構(包括法院)、專業部門(法律界、學術界、新聞和媒體界、企業公司等)和所有民間社會要把中國共產黨及其意識形態作為其工作和行動的指導權威。
  • 在國際舞台上,中國不斷升級對國際體系核心原則的挑戰:人權的普世性和尊重人的尊嚴。相反,它鼓吹各國特色的人權標準,並在人權理事會成功地領導通過了一項決議,以「國家間合作」為中心的模式取代了保護人權的國家問責制。

截至10月30日,已有23個聯合國成員國提交了他們事先向中國提出的問題

欲了解聯合國對中國進行普遍定期審議的更多信息,請查看:https://www.ohchr.org/CH/HRBodies/UPR/Pages/CNIndex.aspx


其他相關資訊

  • 2018中國國家報告:英文中文
  • 聯合國就2018中國普遍定期審議製作的《聯合國信息彙編》:英文中文
  • 聯合國就2018中國普遍定期審議製作的《利益攸關方材料概述》:英文中文
錯誤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錯誤

網站遇到非預期錯誤。請稍後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