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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

天安門母親群體授權 中國人權 發表聲明。 當年劉曉波先生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時曾表示該筆獎金欲轉贈給我們,我們感謝他的盛意。 劉曉波先生如獲當局批准去國外就醫,我們認為,現今他重病在身這筆獎金應該歸他,由他治病所用。 2017年6月29日
2016年1月29日,倡導“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 唐荊陵 律師,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五年徒刑。2014年5月,他因組織學習和研討“公民不合作運動”,準備紀念“六四”25週年等活動,被當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與他一起參加活動的袁朝陽、王清營也被以相同罪名分別判處三年六個月和兩年六個月徒刑。 唐荊陵表示他不會提出上訴。在這個聲明中,他詳細說明了為什麼不上訴,因為在中國的法院系統裡找不到公正:“在法院堂皇的大樓裡,我們可以看到莊嚴華麗的陳設和裝飾,看到衣冠儼然的政府僱員,唯獨看不到法律,更看不到正義。”他重申將致力於推進公民不合作運動,而這正是他被定罪的原因:...
著名人權律師江天勇的家人今天發表聲明,譴責當局拒絕讓家人聘請的律師會見 江天勇 。江天勇於2016年11月在長沙失踪,2017年5月31日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 江天勇的妻子和父母在聲明中稱當局的做法是上演一出所謂“依法治國”的丑劇,拒絕接受當局所謂江天勇已委託了另外兩位律師(官派)的說法。 江天勇的家人為其聘請的兩位律師為: 陳進學 律師、 張磊 律師。 以下為江天勇律師家人的聲明。 關於譴責當局為江天勇強行指定官派律師的聲明 江天勇的家人 2017年6月15日,我們家屬聘請的律師到長沙一看要求會見江天勇,被曾姓副長以“江天勇已委託了兩位律師”為由拒絕。看來當局重施故伎,...
旅美華僑張波先生在致 中國人權 的信中講述了其胞弟張建夫婦因討要長期被拖欠的工程欠款而遭綁架勒索和傷害的遭遇,以及有些公安人員故意拖延立案,為犯罪人員提供時間空間銷毀證據、串供、運作、頂罪,個別檢察人員利用職權避重就輕、欺下瞞上、為犯罪人開脫減輕罪名的行為,呼籲當局依法辦理此案,讓行兇者伏法,為受害者伸冤。據控告書,2017年1月25日,張建、王迪華夫婦因討要長期被拖欠的工程欠款,遭到身為當地政協委員的王英星與張振明唆使、糾集的暴徒的侮辱和毆打。20多名歹徒對他倆拳打腳踢,把兩人的頭摁在地上用腳踹、跺,兩人被打昏死過去後再被用冷水潑醒;如此反復無數次。歹徒扒掉王迪華的衣服,威脅要強姦她,...
勞工維權人士劉少明被羈押已經兩年、庭審已經1年多,但法院至今未作判決。劉少明本來身體很好,但從去年10月開始腹部隱隱作痛,今年疼痛加劇,令人擔憂。 劉少明是1989年民主運動的積極參加者,近年來除參與公民圍觀外,還關注珠三角勞工事務,幫助工人維權。2015年5月29日晚,劉少明從廣州的家中被不明身份的人帶走,兩週後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7月14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2016年4月15日其案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未作宣判。 老民工劉少明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羈押兩年,一審仍未判決 吳魁明律師 兩年前的2015.5.29夜晚,劉少明被抄家帶走。2016.4...
江天勇的妻子驚聞江天勇解聘兩位辯護律師的聲明,不相信這是江天勇的真實意思。她推定,江天勇在被指定監視居住六個月屆滿之時簽署解聘辯護律師的聲明,是酷刑之下的產物,並特此聲明:家屬有權聘請律師,非見到其本人確認,解聘聲明無效;兩位律師受家屬委託,繼續工作直至江天勇被釋放。 江天勇是在去年11月中旬探望“709”案件被捕律師謝陽的妻子陳桂秋及陪同她與謝陽的辯護律師到長沙看守所了解謝陽的會見事宜後,於11月21日晚在上火車準備回京時失聯的;12月17日中國媒體報導稱,江天勇因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冒用他人身份證以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遭到警方逮捕。 關於江天勇被脅迫辭去辯護律師的嚴正聲明...
3月31日宣判後,律師於4月6日上午第一次會見了蘇昌蘭。蘇昌蘭告訴律師,雖然她對判決有所預料,但判決後還是感到氣憤難平,認為她因參與本村的萬畝土地維權先失去工作,再遭判罪完全是打擊報復。律師和蘇昌蘭交流了二審聘請辯護律師的意見,並於當日下午向佛山中院提交了上訴狀和要廣東省高院公開開庭審理二審的要求書。 蘇昌蘭的丈夫、哥哥和婆婆在她被宣判後不久即與外界失去聯繫,直至律師與她會見時仍然沒有消息,蘇昌蘭對此感到非常吃驚。 判決後第一次會見蘇昌蘭 吳魁明 2017年4月9日 3.31宣判後,4.6上午律師第一次會見了蘇昌蘭。說到判決,蘇昌蘭雖然有所預料,但判決後還是感到氣憤難平。...
2017年3月31日,四川著名異議和維權人士陳雲飛被成都武侯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聽到判決後,陳雲飛當即用雙手作出勝利手勢,並表示上訴,理由是判得太輕了。2015年3月25日,陳雲飛與其他20餘名人士前往成都市新津縣為“八九六四”死難學生肖傑、吳國鋒掃墓,在回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槍特警攔截並被帶走,次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4月30日被以相同罪名正式逮捕。其後成都市檢察院取消了對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指控,將案件下移武侯區檢察院。起訴書主要是針對陳雲飛搭靈堂批評武侯區政府等維權活動進行了指控,指其涉嫌尋釁滋事罪。...
廣東佛山維權人士陳啟棠(天理)於2017年3月31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四年六個月,在上訴截止日(4月10日),其代理律師李方平到佛山南海看守所會見了他。陳啟棠情緒樂觀。他說他當庭表示上訴,在宣判筆錄上寫道:“滿紙荒唐言,一件誣陷案。不服,上訴!!!”他已寫了三頁紙的上訴狀,對公檢法違反法定程序以及打壓言論自由提出上訴。他認為自己被抓、重判,遠因是十幾年來參與一些維權活動的積累,近因是發表文章支持香港佔中以及積極營救蘇昌蘭。 上訴截止日會見陳啟棠 李方平律師 2017年4月10日 今天蘇昌蘭丈夫阿德開車送我去佛山南海看守所會見陳啟棠(天理)。陳啟棠、...
廣東佛山維權人士蘇昌蘭和陳啟棠(筆名:天理)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於2017年3月31日分別在佛山中院宣判:蘇昌蘭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陳啟棠被判處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兩案曾兩次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檢察院兩次退回補充偵查,法院五次延長審理期限;兩案在刑事偵查階段當事人不被允許會見律師。蘇昌蘭案宣讀判決書時只讀公訴方的指控和法院的認定,不說辯護律師的辯護觀點;不允許蘇昌蘭䃼充辯護意見;宣判後,不問蘇昌蘭是否上訴就宣布宣判結束。 蘇昌蘭、陳啟棠今天上午在佛山中院分別宣判 劉曉原 2017年3月31日 蘇昌蘭、陳啟棠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今天上午在佛山中院分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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