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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我是徐琳,中國大陸異議作家、詩人、歌曲創作人、建築高級工程師。2015年12月1­7日早上七點多,我送小孩上學後回家的路上,被一名穿制服的員警和多名國保攔截帶到廣­州市南沙區東湧鎮派出所。在派出所,他們搶走了我的手機,我罵他們是土匪。之後他們拿­來傳喚證要我簽字,我要求給我一份,他們先是推脫,在我一再堅持下,他們才給了我一份­。傳喚的罪名是尋釁滋事,理由是我在網上發表的《大撒幣之歌》、“推翻共產黨的軟體”­、《可愛又可敬的韓良老伯》等帖子以及我創作的多首歌曲。對他們的問話我一概不予回答­。問話結束後他們仍然不讓我走,那名員警說他們派出所很煩我,說治安隊的人揚言要找人­打斷我的腿,...
1.陳麒麟 2.渠紅霞(網名:糊塗或瑪利亞)山西籍北京家 3.鮑乃剛 4.王素娥遼寧 5.張占河北石家莊 6.侯敏玲四川汶川 7.盛蘭福 8.陳文昌 9.宋偉山東臨沂蘭陵 10.冉崇碧四川汶川 11.岳永進遼寧 12.林淑軍遼寧 13.趙宏玉遼寧 14.王麗鳳遼寧 15.崔斌重慶萬州 16.華意誌 網名 馬新立被警察帶走後晚上7點左右回家。 齊月英沒有被抓,被警察暴力驅離。 孫東昇 被抓後釋放。 李美青回家了,被抓後下午2點左右放回。 田衛東(網名:金友園):15日凌晨3點多被住所地派出所接回放回家。 15日13點50分候敏玲來短說重慶崔斌,湖北鮑乃剛、甘肅候敏玲、遼寧林淑軍、趙紅玉、...
71歲的資深記者 高瑜 “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上訴一案,於11月24日在北京市高級法院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今天,法院作出裁決,將其刑期從原判的7年減為5年;同日,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該案一審法院)作出決定,稱鑑於高瑜的病情對其施行監外執行。 高瑜是中國獨立的新聞記者,長期以來關注時事政治,批評中國當局,今年4月被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7年徒刑。今天,北京高級法院的終審裁決仍維持了對其剝奪政治權利1年的決定。 中國人權 執行主任 譚競嫦 說:“當局給高瑜減刑並讓她監外執行,這並不能抹掉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當局對她的判刑是利用法律來達到政治目的,懲罰行使言論自由權利的公民。...
請法庭明確中國就是中國共產黨的國,中國就是一個黨國的概念,否則指控我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就不可能成立。
2015年8月5日 國家主席習近平先生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央辦公廳 北京市西城區府右街中南海西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 郵編:100017 孟建柱先生 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 北京市東城區北池子街14號 郵編:100814 副本: 郭聲琨部長 楊煥寧副部長 公安部 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4號 郵編:100741 傳真:+86 10 66262550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北京市朝陽區豆各莊501號 郵編:100121 主旨:關切獄中記者高瑜的健康狀況 尊敬的國家主席習近平先生: 我們數家組織長年致力於監測並促進中國及其他各國的人權與新聞自由。 我們謹以此函表達對獄中記者高瑜健康狀況的嚴重關切,...
本文為燕薪律師在法庭上為唐荊陵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所作的辯護詞。燕薪律師從非暴力不合作理念和行動不可能構成煽顛罪、唐荊陵的所有言行均未越出《憲法》規定的各項自由和權利的範疇、言論自由與危害國家安全的關係等方面論證了唐荊陵無罪,指出他被指控有罪,只是因他和所有的良心犯一樣,有一顆追求愛與真理的心。 唐荊陵於2014年5月16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該案於2015年7月24日審結,未作宣判。 公民有權不合作 ——唐荊陵案辯護詞 燕薪律師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在發表我的辯護詞之前,請允許我先向唐荊陵先生致敬,...
今年6月5日,《當代商報》前編輯師濤就其微信朋友圈被定點屏蔽一事發表聲明,譴責微信這套社交系統已可恥地淪為權貴們的幫兇。之後,他在網易註冊了一個易信號,儘管發言和轉貼都很謹慎,但還是遭到了被禁止登錄的厄運。為此師濤再次發表聲明,嚴厲譴責微信和易信運營商的這種助紂為虐行為。師濤因在“六四”15週年前夕向海外發送中央辦公廳《關於當前穩定工作的通知》的內容摘要而被捕,後被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判刑10年,2013年獲釋。 師濤聲明 我的微信朋友圈自6月5日被定點屏蔽(個​​別美國友人可看到)後,立即在網易註冊了一個易信號。在友人的勸說下,一直很謹慎發言與轉貼。不料,幾天前,易信突然無法登錄...
在“六四”26週年之際,中國當局進一步加強對網絡的控制,其中包括對微信朋友圈進行定點屏蔽。前記者師濤為此發明聲明,強烈抗議微信運營商這種助紂為虐的不良行為,稱“言論的自由是我們平等相處的基礎,是我們在權貴們傲慢而強硬的高壓之下唯一的尊嚴。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他呼籲所有的人“為自由而勇敢地吶喊”。 師濤原為中國《當代商報》編輯。 2004年“六四”15週年前夕,師濤因通過雅虎中國電郵向海外網站發送了在編輯會議上傳達的中共中央辦公廳的《關於當前穩定工作的通知》內容摘要而被捕,2005年被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判刑10年,2013年獲釋。 師濤聲明 各位親朋好友: 2015年6月5日,...
71歲的獨立記者高瑜今天被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中國人權 對此表示強烈譴責。 法院判決書指控高瑜向境外洩露了中共中央辦公廳2013年印發的九號文件;該文件在“當前意識形態領域值得注意的突出問題”中,列出了七條錯誤思潮和主張——宣揚西方憲政民主、普世價值、公民社會、新自由主義、西方新聞觀、歷史虛無主義,以及質疑改革開放。 中國人權 執行主任譚競嫦說:“對高瑜的判決,是當局嚴厲控制言論和信息自由的最新信號。用‘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的指控對政治性案件進行判決,再一次暴露了官方‘依法治國’口號的虛偽”。...
中國人權 工作人員的思考 在佔中運動之前,我完全想不到香港這座城市會有那麼多的創意。此前,香港沒有真正的公共空間來供民眾進行創造和分享。但是佔中運動產生了這樣的一個空間:它將各社會階層和不同專業背景的人們聯系在一起,以香港民眾從沒有過的方式來進行創造。總之,佔中運動為香港對自己的設想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2014年10月10日,金鐘 所出現的藝術作品自發而短暫,貼在牆上的便貼和街道上的粉筆畫。隨著運動的發展,這些作品像步入不同季節的花園一樣變化。先有黃絲帶,在警察發射催淚彈后,各種雨傘的圖案劇增,再后來有獅子山的巨型標語和習近平撐傘等。 極富語言創意的標語隨處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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